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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扬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3-06-29 09:2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景区规划建设局: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扬污防攻坚办〔2021〕51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扬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1日

扬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扬污防攻坚办〔2021〕51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视察扬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优良天数比率持续提高、PM2.5浓度持续降低,为扬州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扬尘常态化治理工作,大力推进绿色智慧工地建设,提高工地扬尘治理信息化水平,推进工地扬尘管控差别化管理,做好分级分类管控,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政策,实现建筑工地外部干净整洁,内部无可见扬尘的目标。

三、实施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实施时间

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元月15日。

五、主要工作

(一)加强清单管理

建立在建工地扬尘防治详细清单,清单应包含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参建主体、施工阶段、监管责任人等详细信息并实时更新。施工单位在建筑工地大门口显著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和每日扬尘管控措施牌,从裸土覆盖、道路冲洗、土方作业、车辆冲洗及建筑垃圾处置五个方面公示当日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措施情况。

(二)严格监督检查

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工地的扬尘执法检查,一个工地一周不少于两次,获得“信得过”项目称号的工地检查频次应适当降低,适时开展夜间抽查。扬尘检查按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手册》中的要求进行,每次检查不少于两人,形成书面检查记录并存档。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按照“排查-交办-整改-验收”的流程形成闭环,并录入污染防治监管平台。在“百日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应立行立改。屡次发生问题或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整改,约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聚焦薄弱环节

对全市建筑工地防尘设施大排查,不符合要求的降尘设施一律进行更换。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要强化扬尘长效管控,补短板强弱项,聚焦以下扬尘防治薄弱点:1.提升道路冲洗和路面保洁标准,施工现场配足洒水车和保洁人员按时对出入口、主干道进行打扫、洒水,保证施工区域内硬化场地湿润无积尘、不起尘;2.提升关键节点施工标准,项目土方开挖回填、市政道路施工铣刨、后期园林绿化配套施工等关键节点应报备,上述节点施工中,要采取封闭、遮盖、洒水、喷淋等降尘措施,土方开挖湿法作业1台挖掘机配备1台雾炮,总包单位、监理单位要有专人现场监督;3.提升渣土车运输标准,渣土运输交由交警部门认定的有资质的企业承担,渣土车车厢密闭严密,采用PVC平推式密闭方式,不得超高、超量装载,渣土车装土尾部应下沉5cm,严禁带泥上路、抛洒滴漏;4.提升车辆清洗标准,所有工程车辆(包含但不限于渣土车、混凝土车、货车、工程机械)驶出工地均要进行二次冲洗,车辆在冲洗装置进行冲洗的时间不低于2分钟,人工冲洗不少于两人,冲洗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对车轮、车身上冲洗不掉的泥土要用铁锹或铁棍人工铲除;5.提升喷淋标准,施工现场除围挡喷淋外,应根据施工的不同进度设置塔吊喷淋和脚手架喷淋,并保证水压和雾化效果;6.提升覆盖标准,防尘网编制密度应在四针以上,市政道路中土方或灰土路基48小时内未进行压实作业,或压实成型后,表面仍有松散扬尘的,应进行覆盖,长期闲置的裸土应采取绿化措施,在绿化效果达到之前,要使用防尘网另行覆盖;7.提升建筑垃圾处置标准,建筑工地对建筑垃圾分类设置堆放场地、建筑垃圾池上方应设置喷淋,采取覆盖、密闭等措施,建筑垃圾要集中堆放,工完场清。

(四)强化执法联动

要加强与城管、交警等相关部门工作联系,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在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市住建局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对各地进行驻点督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下发《督办单》,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各地主管部门要明确一名工作联络人,每周一上午将上一周工作开展情况报送我局。(联系人:彭飞联系方式:0514-85828011)

(五)运用科技手段

大力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在建5000平米以上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加强“智慧工地”维护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智慧工地”维护工作,建筑工地“智慧工地”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维修,保证“智慧工地”设备实时在线率90%以上。运用“智慧工地”系统的数据统计功能,精准分析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情况,对于扬尘在线监测仪记录的PM10浓度异常升高的情况,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并进行排查、分析。

六、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15日)。各地制订实施方案,部署攻坚任务,明确目标要求,为“百日攻坚”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范围。

(二)实施阶段(2021年10月16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各地根据本方案要求,对所属区域在建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发现问题要逐项记录,建立问题台账,限期销号整改,确保“百日攻坚”取得实质性成果。

(三)总结阶段(2022年元月1日至2022年元月15日)。各地在阶段整治基础上,将集中整治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将标本兼治、立足长远与狠抓当前相结合,总结攻坚行动的经验和做法,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完善长效管控机制,全面提升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大气污染防治的紧迫性和艰巨性,以更强的决心、更大的信心,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全力以赴开展全市建筑工地扬尘“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分工要求,落实地区部门监管责任,加强部门联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推进扬尘防治工作。

(二)强化问题导向

各地主管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工程建设中土方开挖、配套施工等阶段存在的扬尘治理难点问题,以“难事先办、急事特办、能快则快”为工作原则,根据每个工程的实际情况细化扬尘施工方案,逐一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扬尘防治的难点,全力服务全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大局。

(三)开展宣传教育

各地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好《扬尘污染防治指导手册》和《扬尘污染防治指导视频》的作用,对一线工人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教育培训,让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深入人心。

(四)严格责任追究

市住建局进一步加强信息调度和跟踪问效,“百日攻坚”期间对各地主管部门扬尘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排名通报。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宣传表彰,对“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重点督办,切实形成“百日攻坚”行动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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