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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筑构造

2024-06-20 12:0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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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建筑构造 5.0.1 建设工程中对异型防火卷帘有什么规定?     处理意见:严禁使用侧向或水平封闭式及折叠提升式防火卷帘进行防火分隔。 5.0.2 防火门的设计开启角度能否大于90度?     处理意见:防火门应按最大开启角度90度设计。 5.0.3 建筑专业设计施工图如何明确外墙保温的防火要求?     处理意见: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设计说明应明确外保温系统中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氧指数指标、防火隔离带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以及防火构造做法。建筑设计施工图中应标明防火隔离带位置、标高和高度及宽度(用于屋面),应有防火隔离带的节点构造详图。节点构造详图应反映防火隔离带和外保温系统不同材料交接处的防水、防裂和安全性等技术处理措施;满足冀建质安[2021]4 号《河北省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统一技术措施》的有关要求。 5.0.4 跃层住宅建筑户内通高空间的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墙(窗槛墙)高度也要 满足《建规》第6.2.5条要求吗?     处理意见:住宅建筑户内同一空间(跃层中通高部分)的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的实体 墙(窗槛墙)高度可不作要求。 5.0.5 住宅设计封闭阳台时,当阳台内房间的外墙和外门均按外墙设计(节能计算作为外 墙和外门窗),该阳台是否要满足窗槛墙1.2m的高度要求?     处理意见:住宅设计封闭阳台时,在消防设计上按室内空间考虑,其外墙上下层开口之 间的实体墙高度及相邻户开口之间墙体宽度应满足《建规》第6.2.5条的规定。 5.0.6 建筑中庭天窗釆光顶与建筑物之间满足什么消防间距?     处理意见:为防止建筑内的火灾通过其屋面开口蔓延至邻近建筑或其上部建筑,设置防 火釆光顶距离建筑物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6m、当面向天窗开口部位的主体建筑外墙距裙房屋面15m以下设置防火墙或甲级防火窗、或采取设置防火采光顶时,该水平距离不限。(附图5.0.6) 附图 5.0.6 建筑屋顶和地下室顶板开口设置 5.0.7 同一座U型口的民用建筑,其两翼外墙之间是否有防火间距要求?     处理意见:同一座U型口的民用建筑,其两翼中的任何一侧发生火灾,均可通过U型口蔓延到另一侧,因此,应重视这种平面布置形式的防火措施。同一座U型口的民用建筑,其两翼外墙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一座U型口民用建筑的两翼外墙属于同一个防火分区时,一般可不考虑其相邻两翼的防火间距。但考虑到U型处可能产生特殊的火灾效应,相邻两翼的间距按6m控制。当间距小于6m时,可在两翼外墙上的门窗洞口处的中间位置设置一片垂直防火隔墙等措施, 该防火隔墙的外端应至少与相对的门窗洞口的最外边平齐;     2 同一座U型民用建筑的两翼外墙属于不同防火分区时,两翼外墙门窗洞口之间的距离应按《建规》第6.1.3条、6.1.4条的规定执行,两翼外墙一般应考虑其防火间距,按《建规》第5.2.2条的规定执行。 5.0.8 住宅建筑设置U型天井且以连廊联系时,天井及其尺寸如何要求?连廊是封闭还是开敞?对同一天井开窗的户数如何要求?     处理意见:住宅建筑设置U型天井且以连廊联系时,其开口处宽度不应小于4m,连廊应为敞开式连廊;开向天井的门窗洞口与连廊的净距不应小于2m,且连廊周围2m范围内不得开设其它门窗洞口,连廊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开向连廊的门应能双向开启。向同一天井开窗的住宅不应超过2户;天井的顶部不应设置顶盖。 5.0.9 民用建筑设置内天井防火间距有什么规定?     处理意见:内天井消防灭火、救援条件受限,且内天井易成为加速火焰及烟气上升蔓延的拔风通道,严重影响上部楼层的防火安全,因此内天井防火间距应参照《建规》第5.2.2条的规定。     高层住宅不应设计内天井。低层、多层住宅内天井最短边尺寸不宜小于6m。     高层公共建筑内天井不满足防火间距时,外墙门窗应为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但相 对外墙间距不应小于6m。 5.0.10 两栋楼各自疏散宽度都不足,中间用连廊相连(连廊无可燃物,也无疏散楼梯), 是否可以把通向连廊的门作为安全出口互相借用?     处理意见:不可以。 5.0.11 《建规》第6.1.3条规定建筑外墙为不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可不凸出墙的外表面, 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釆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不限。当釆取设置乙级防火窗时需要自行关闭吗?     处理意见:当釆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应设置不开启窗扇的 乙级防火窗或火灾时可自行关闭乙级防火窗。 5.0.12 防烟楼梯间在首层和通向屋面处能否不设置前室,使得楼梯间的门能直接对外?     处理意见: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是为提高楼梯间的防烟性能而设置的。如果在建筑首层或屋顶可以直通室外的楼梯间不设置前室仍能保持楼梯间内的正压,或者不降低楼梯间的防烟性能,允许不设置前室。因此,当楼梯间釆用自然通风方式进行防烟或者仅楼梯间进行机械 加压送风防烟时,防烟楼梯间可以在建筑的首层或屋顶直通室外处不设置前室。 5.0.13 防烟楼梯间前室、封闭楼梯间的首层及出屋面外门,是否要求釆用防火门?     处理意见:防烟楼梯间前室、封闭楼梯间的首层及出屋面外门可采用普通门或防火门, 但均应能确保火灾时楼梯间内可能需要维持的正压值。因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防烟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及封闭楼梯间,其外门可以釆用普通门;釆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进行防烟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及封闭楼梯间,其外门应釆用能自行关闭的防火门或能自行关闭后具有良好密闭性能的普通门,防火门的耐火等级可以不作要求。 5.0.14 屋面板是否为屋顶承重构件?     处理意见:民用建筑的屋面板是否为屋顶承重构件,应根据建筑的屋面构造形式和受力 情况来确定。当屋面板下部有屋面梁等受力构件,屋面板仅起围护作用时,该屋面板不是屋 顶承重构件,例如由网架结构和屋面板构成的屋顶的屋面板;当屋面板既要具备将屋面荷载 传递至其下部的梁或墙柱,又要具有围护的功能时,该屋面板应视为屋顶承重构件,例如壳 体结构、穹顶结构的屋顶、部分多层建筑的预应力预制屋面板。 5.0.15 在房屋建筑中,屋顶承重构件包括哪些?     处理意见:屋顶承重构件是指承受屋面板及屋面上其他荷载的结构梁、屋顶网架结构或 屋盖结构体系中的屋面支撑、系杆等,即当这种构件一旦失去承载能力,屋顶将会发生大面 积坍塌。对于屋盖结构中的檩条,根据受力性质的不同可分为两类:     1 一类檩条仅对屋面板起支承作用。此类檩条破坏,仅影响局部屋面板,对屋盖结 构整体受力性能影响很小,即使在火灾中出现破坏,也不会造成结构整体失效。因此,不需 要作为屋盖主要结构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这类檩条的耐火极限可不做要求;     2 另一类檩条除支承屋面板外,还兼作纵向系杆,对主结构(如屋架)起到侧向支 撑作用;或者作为横向水平支撑开间的腹杆。此类檩条破坏,可能导致主体结构失去整体稳 定性,造成整体倾覆。因此,此类檩条应视为屋盖主要结构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耐火极 限需要按照屋顶承重构件的要求确定。     对于起屋顶围护作用的屋面板,主要有现浇钢筋混凝土板、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檩条与 其他块状板材组合的屋面板、其他有檩条体系的屋面板和结构受力与围护一体的壳体屋面 板。对于起围护作用的屋面板体系,当部分屋面板或檩条受到破坏或失去承载能力,不会导 致屋顶大面积坍塌。工业建筑中此类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及燃烧性能应符合《建规》第 3.2.15条、3.2.16条的规定。对于既作围护又起承重作用的屋面板,如梁板一体结构或结构受力与围护一体的壳体屋面板,则需要按照屋顶承重结构确定其耐火性能。 5.0.16 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能否设普通玻璃窗?     处理意见: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的耐火极限为1.00h,疏散走道两侧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 5.0.17 耐火等级为一级时,《建规》附录附表1中第四栏第1项注明梁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为25mm;按现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8.2.1条,一类环境时梁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为20mm;两者存在偏差。耐火等级为一级的无钢丝网粉刷层之钢筋混凝土梁, 保护层厚度是否应按防火规范取用?     处理意见: 对于钢筋混凝土构件防火保护层厚度建议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和《建规》要求从严控制。 5.0.18 《建规》附录附表1中第四栏第3项,钢梁采用防火涂料防护时,表中仅给出LG、LY两种防火隔热涂料保护层厚度要求。如设计时仅注明采用符合耐火极限要求的薄涂型(或厚涂型)防火涂料,是否可以满足要求?     处理意见:防火涂料选型,应根据工程各主要受力构件的耐火时间要求,选择满足要求 的防火涂料。防火涂料的耐火时间应以相关检测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为准。     当规范规定的耐火极限要求小于等于1.50h时,可选用薄涂型或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耐火极限要求大于等于2.00h时,应选用厚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当对涂层的外观质量要求不高时,应尽量采用厚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多高层钢结构建筑,不宜选用薄涂型和超薄型 钢结构防火涂料。     当选用其它有效防火保护措施并通过耐火设计可以降低主要受力构件的耐火时限要求 时,应提供相应的设计说明及计算书。 5.0.19 《建规》第6.7.4条规定了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建规》第6.7.2条对建筑外墙采用内保温系统时的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作出了规定。《建规》第6.7.3条规定的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保温系统既不是外墙内保温系统, 也不是外墙外保温系统, 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墙能否釆用《建规》第6.7.3条保温系统?     处理意见:《建规》第6.7.3条规定的保温系统保温层处于结构构件内部,保温层与两侧的墙体及结构受力体系之间不存在空隙或空腔。当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时, 人员密集场所或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建筑外墙可以采用该外墙保温系统。 5.0.20 很多住宅建筑外墙上设置造型线角等装饰构件,规范对其燃烧性能是否有要求?     处理意见:建筑高度大于 50m 时,其外墙使用的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建筑高度超过50m的高层民用建筑外墙上设置的装饰、广告牌应当采用不燃材料。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顶部 上一节:4 安全疏散和避难 下一节:6 灭火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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