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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疫情期间⼯资怎么发 在江苏企业务⼯的员⼯是⾮常多的,由于疫情的原因,江苏的许多企业都受到了⼀定的影响,有些职⼯不能按时上 班,⽽有的企业则处于停产状态,那么江苏疫情期间⼯资怎么发,店铺⼩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江苏疫情期间的⼯资怎么发 1 、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 (1 ⽉ 31 ⽇、 2 ⽉ 1 ⽇、 2 ⽉ 2 ⽇ ) ,企业安排劳动者⼯作的,应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劳动 法》规定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职⼯本⼈⽇或⼩时⼯资的 200% ⽀付⼯资报酬。 2 、因疫情影响导致职⼯不能在 2 ⽉ 9 ⽇后按期返岗的,参照关于停⼯、停产期间⼯资⽀付相关规定执⾏。但对企 业与职⼯协商优先使⽤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期的,按相关休假的规定⽀付⼯资 ; 对企业要求职⼯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 供正常劳动的,依法⽀付⼯资。 ⼆、春节假期延长期间的加班⼯资该怎么算 答: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 (1 ⽉ 31 ⽇、 2 ⽉ 1 ⽇、 2 ⽉ 2 ⽇ ) ,企业安排劳动者⼯作的,应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劳 动法》规定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职⼯本⼈⽇或⼩时⼯资的 200% ⽀付⼯资报酬。 三、⽤⼈单位该如何⽀付春节延迟复⼯期间的劳动者⼯资 答:企业按照省政府通知要求延迟复⼯期间 (2 ⽉ 3 ⽇⾄ 2 ⽉ 9 ⽇ ) 的⼯资⽀付,参照关于停⼯、停产期间⼯资⽀付相 关规定执⾏,即企业在⼀个⼯资⽀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付职⼯⼯资。超过⼀个⼯资⽀付周期的, 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的 80% 发放⽣活费。但对企业与职⼯协商优先使⽤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期 的,按相关休假的规定⽀付⼯资 ; 对企业要求职⼯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依法⽀付⼯资。 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命令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职⼯⼯作的,应当依法⽀付职⼯⼯资。其中,企业在休息 ⽇ (2 ⽉ 8 ⽇、 9 ⽇ ) 安排职⼯⼯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职⼯本⼈⽇或⼩时⼯资的 200% ⽀付⼯资报酬。 综合以上介绍,对于劳动者来说,最为关⼼的是疫情期间的⼯资发放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江苏的⼈社部门 按照有关规定,出台了相应的措施进⾏落实。如果还有关于这⽅⾯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店铺律师,他们会为你进⾏专 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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