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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遂宁市 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实施 方案(2023

2024-07-15 12:5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园区社事局,市直医疗机构:

为切实贯彻落实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川卫医政函〔2023〕259号)精神,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持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切实推动护理工作更加贴近患者、贴近临床和贴近社会,我委制定了《遂宁市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遂宁市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20日

 

附件

 

遂宁市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护理工作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护理服务需求,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持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促进护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和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四川省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聚焦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护理服务需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和患者就医体验为导向,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护理问题,提高护理服务能力,推动护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力争用3年时间,开展以“强基础、提质量、促发展”为主题的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持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临床基础护理不断加强﹐护理质量明显提高,护理服务持续改善,护理内涵更加丰富,护理领域拓展延伸,服务模式日益创新,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护理服务更加优质、高效、便捷。到2025年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责任制整体护理覆盖全院100%病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非住院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比例达到100%,医疗机构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逐年提高,“互联网+护理服务”、延续性护理服务、老年护理服务供给逐步扩大,护理工作更加贴近患者、贴近临床和贴近社会,患者就医体验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临床护理,促进护理服务更加贴近患者

1.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每名责任护士均负责一定数量的患者,每名患者入院—住院—出院全程均有相对固定的责任护士为其负责。护士要全面履行护理职责,根据患者疾病特点、生理、心理和社会需求等,为患者提供医学照顾、病情观察、协助治疗、健康指导、人文关怀等身心整体护理服务。鼓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在门(急)诊、血液净化中心(室)、手术(部)室、导管室等非住院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到2024年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责任制整体护理覆盖全院90%病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非住院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比例达到90%;到2025年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责任制整体护理覆盖全院100%病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非住院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比例达到100%,其他医疗机构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比例显著提高。

2.夯实基础护理。医疗机构要按照《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护理分级》( WS/T431—2013)等,健全分级护理制度,完善基础护理服务规章制度和规范标准,提升临床基础护理服务质量。要扎实做好患者生命体征监测、口腔护理等基础护理工作,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情况等提供及时、必要的医学照顾。要健全完善病区各项管理制度,保持病区环境清洁、整齐、舒适、安静、安全,切实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3.注重沟通交流。医疗机构要注重护士沟通交流能力提升,可通过制定护理服务规范用语等方式,让护士在为患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能更加规范合理、简单明确、通俗易懂地与患者沟通。护士在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过程中,应加强自身主动性,及时了解观察患者的反应和心理状态,关注患者的需求和不适,并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实施护理专业技术操作前要耐心解释、操作中关切询问、操作后及时观察,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及时与医师沟通。要及时了解患者及家属对护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护理服务质量。民族地区医疗机构要建立护士参与的“双语”服务志愿队,对少数民族患者提供语言翻译服务。

4.强化人文关怀。医疗机构要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注重加强护理人文建设,细化人文关怀具体措施,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护理服务。护士要增强主动服务和人文关怀意识,在提供护理服务过程中要关心、爱护和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给予细心照护、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增进护患信任,和谐医患关系。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院覆盖”的工作思路,探索建设人文护理示范病房,创建并维持良好的物理、心理、社会环境,营造温馨舒适的就医空间和氛围。到2025年底,所有三级医疗机构开展院内人文护理示范病房建设。

5.做好健康指导。护士要根据患者年龄、文化水平等具体情况,采用书面、口头、视频等多种方式开展健康教育。要合理安排健康教育时机,对于危重患者,在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后给予健康指导;对于一般患者,健康教育应贯穿入院—住院—出院全过程。护士要综合评估患者病情,根据其疾病特点、个体差异及健康需求等提供个性化健康教育内容,为患者提供饮食、营养、运动、康复、并发症预防等方面的健康教育知识。要做好患者入院介绍、出院指导以及特殊治疗、检查、围手术期的配合和注意事项等宣教工作。

(二)提高护理质量,促进护理服务更加贴近临床

6.加强巡视观察。医疗机构要加强护理巡视工作,责任护士要全面掌握患者病情,按照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要求,根据护理级别加强患者巡视和病情观察。对特级护理患者要随时巡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的患者,应按要求定时巡视,主动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意识状态、皮肤状况、肢体末梢循环、引流液情况以及手术/检查/用药后反应等,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和潜在并发症,给予有效处置,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书写护理记录。

7.保障护理质量安全。医疗机构要以满足患者临床护理需求为导向,研究并制定多学科联合查房工作制度﹐推行医疗、护理、药事、中西医联合查房,及时全面掌握患者病情变化,提供针对性护理措施。要完善不良事件早期监测、预警、预控体系,增强并发症早期预警识别能力,降低住院患者跌倒、院内新发压力性损伤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率,确保护理质量和患者安全。各级护理质控中心要强化护理质量安全指导考核,不断扩大质控工作覆盖面。

8.落实护理核心制度。医疗机构要结合护理专业规范、专家共识、团体标准等,定期修订工作制度、护理常规、管理规范和流程预案等,针对护理质量指标数据加强过程管理和效果改进。要强化院内护士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培训,严格落实分级护理、查对、交接班等核心制度,按照临床护理实践指南和技术标准要求,规范实施各类临床护理技术操作。医疗机构应将护理核心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常态化监管中,通过监测、预警、分析、评估和反馈等工作,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质量。

9.提高护理技术水平。医疗机构要持续推进临床护士“三基三严”培训,开展有针对性的护士分层级岗位培训,夯实临床护士的护理技术基本功。结合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和临床专科建设有关要求,以满足患者临床护理需求为导向,优先在危重症、急诊、手术室、产科、血液净化、伤口造口、灾害护理等领域,推动临床护理专业化发展和护理人才培养,不断提高临床护理专业技术水平,增进患者医疗效果。要加强省级专业护士培训基地建设,加大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力度,提高护士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到2025年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护理管理人员参加院内外护理管理相关业务培训比例、新入职护士参加院内外业务培训比例和老年护理、儿科护理、重症监护、传染病护理、急诊急救、康复护理、中医护理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参加院内外业务培训比例达到95%,其中,三级医疗机构达到100%。

10.加强护理学科建设。以满足重大疾病、重点人群临床护理需求为导向,加强护理学科建设,着力构建基于循证基础和临床需求的护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切实提高地区间、机构间护理同质化水平。以满足患者健康需求为导向,结合各地实际,选择部分护理领域开展护理新业务新技术,提升护理创新能力。积极推动护理亚专科建设,为患者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护理服务,助力改善患者健康结局。到2025年底,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至少建成3—5个特色护理专科或优势护理专科。

11.提升中医护理能力。鼓励各地开展护理“西学中”培训和中医适宜护理技术培训,规范开展四川省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养。医疗机构要培养一批中医护理专业护士,熟练掌握中医护理基本理论、熟练运用中医药知识及技能开展护理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提升中医护理队伍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各级医疗机构要健全完善中医护理常规、方案和技术操作标准,创新中医护理服务模式,积极申报中医护理适宜技术,开展中医特色专科护理,充分发挥中医护理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中医护理进一步向基层和家庭拓展,向老年护理、慢病护理领域延伸。

12.切实为护士减负。医疗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为临床护士松绑减负,结合临床护理工作实际和护士岗位需求,可采用在线学习、远程指导等方式合理安排护士培训,尽量减少重复性的考核、竞赛等。要着力改善护士工作环境、轮值夜班条件和后勤保障条件,让护士劳逸结合,舒心、安心地投入工作。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减少临床护士不必要的书写负担,让护士有更多的时间贴近临床,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

(三)拓展护理领域,促进护理服务更加贴近社会

13.探索护士多机构执业。积极争取国家卫生健康委支持,探索符合四川省实际的护士多机构执业政策,明确护士多机构执业准入条件、原则与范围,以及执业过程中医疗机构及护士的权、责、利等,进一步促进护士人力资源合理流动。

14.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三级医院和部分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应借助信息化手段,通过开发手机APP、护理服务随访系统等,为有护理需求的出院患者提供在线护理咨询、护理随访、居家护理指导等延续性护理服务,解决患者出院后的常规护理、专科护理及专病护理问题。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逐步扩大提供延续性护理服务的病区占比,降低出院患者非计划再次入院率。到2024年底,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延续性护理服务的病区占比达到80%;到2025年底,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延续性护理服务的病区占比达到90%,其中,三级综合医院达到100%。

15.扩大“互联网+护理服务”。推广绵阳市、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经验,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依法合规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结合实际派出本机构符合条件的注册护士为出院患者、生命终末期患者或居家行动不便老年人等提供专业、便捷的上门护理服务。到2024年底,全市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到2025年底,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

16.促进优质护理资源下沉。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以大型医疗机构优质护理资源的引领带动为前提,以网格化布局的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为载体,建立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和提供老年医疗、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接续性服务的医疗机构之间科学合理的分工协作机制。发挥大型医疗机构优质护理资源下沉和带动作用,通过建立专科护理联合团队、一对一传帮带、开展人员培训、远程护理会诊等方式,帮扶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内基层医疗机构提高护理服务能力。增加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的床位数,加快基层护士队伍建设,增加基层护士人力配置,有计划地安排基层护士接受培训和指导,切实提高其常见病和多发病护理、康复护理等专业服务能力,就近解决群众急需的护理问题,提高护理服务的专业性和便捷性。

17.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医疗机构按照功能定位,按需分类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的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和居家医疗护理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基于社区的集团化、连锁化的护理中心、护理站等医疗机构,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一级、二级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签约服务、巡诊等方式积极提供老年护理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以日间护理为重点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扩大安宁疗护服务供给,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和定位,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安宁疗护服务,推动形成举办主体多元、服务多样的安宁疗护服务。2024年底前,船山区、安居区、射洪市各至少确定1家医疗机构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护理服务;到2025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确定2家医疗机构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护理服务,每个县(市、区)实现安宁疗护服务全覆盖。

(四)加大支持力度,为改善护理服务提供坚实保障

18.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医疗机构要建立本单位改善护理服务行动专项工作机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医院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人事、财务、医务、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后勤、医学装备、信息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形成人事、财务、医务等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对改善护理服务的保障力度。健全后勤支持系统,增加辅助服务人员负责病区清洁消毒、送取标本、药物配送及患者预约检查、陪检等,保障临床护理工作所需的设备设施配备到位和及时维护。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部门下收下送,服务到病区,减少护士从事非护理工作,让护士最大限度投入到临床护理服务中。

19.科学配置护士人力资源。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要将护士人力资源配置情况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及医疗质量评价体系中,建立以引导护士回归临床的职称晋升制度。医疗机构应合理优化护士队伍学历结构,有效拓展护士学历提升路径,给予相应鼓励措施。要根据功能定位、服务半径、床位规模、临床护理工作量和技术要素等,结合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科学合理配置数量充足的临床护士人力,不得减少临床一线护士数量,原则上临床护理岗位护士数量占全院护士数量不低于95%。到2025年底,所有三级综合医院和部分三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全院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达到0.85:1,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达到0.65:1;所有二级综合医院和部分二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全院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达到0.65:1;所有二级综合医院和部分二级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全院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达到0.75:1,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达到0.55:1。应根据临床护理需求和辖区居民上门护理服务等需求,切实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护士人力配备,着力增加基层护理服务供给。

20.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医疗机构要依法依规保障护士获得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卫生防护、执业安全等合法权益。要在护士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统筹考虑。要健全完善护士队伍激励机制,在绩效分配、评优评先、职称晋升、教育培训等方面,向临床一线护士倾斜,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常态化开展“5·12”国际护士节系列活动,加大护理宣传,选树身边榜样,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在护理队伍中兴起立足岗位、见贤思齐的学习氛围,在全社会营造支持护理、关爱护士的良好氛围。

21.加强信息化技术支撑。支持医疗机构通过智慧医院、智慧病房、电子病历信息化的建设,加强护理信息化发展,充分应用人工智能、5G、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改进优化护理服务流程,提高护理工作效率,减轻临床一线护士工作负荷。积极创新护理服务模式,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将院内护理延伸至院外。到2025年底,所有三级医院采用护理人力管理、护理培训、智能排班、绩效管理及延续护理等信息化系统,实现护理人力资源管理和护理质量管理信息化。

22.加强医疗护理员规范管理。医疗机构可根据患者病情轻重、自理能力程度和护理级别等要素,在病区内科学合理、按需聘用数量适宜、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医疗护理员应按照《四川省医疗护理员服务规范》等要求,在医务人员的指导监督下,根据住院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情况,协助提供清洁、饮食、排泄等生活照顾服务。严禁医疗护理员替代医务人员从事出院指导、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将医疗护理员管理纳入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考核。建立医疗护理员培训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培训质量,各培训机构要加大培训力度,按照《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对拟从事或正在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的人员开展培训。

23.加强护理交流与合作。在护理管理、制度政策、人才培养、护理技术等方面加大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力度。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契机,依托各医疗机构、各级护理质控中心和护理学会,搭建合作交流平台,促进成渝地区护理事业协同发展。医疗机构要积极搭建和医学院校、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平台,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融合。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23年9月—10月)。市卫生健康委印发《遂宁市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各地各医疗机构按照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改善护理服务具体方案,动员部署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针对主要任务,研究提出年度分解目标。

(二)实施阶段(2023年11月—2025年10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按照方案要求和目标,加强部门联动,聚焦护理质量提升,切实推进主要任务实施。每年12月底,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和医疗机构要对本地实施改善护理服务行动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充分了解工作成效,及时查漏补缺,并于2024年底前对重点任务指标进行中期评估。

(三)评估阶段(2025年11月—12月)。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对辖区内改善护理服务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发掘先进做法,总结典型经验,积极宣传工作成效,并形成总结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改善护理服务对于推动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统筹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医疗机构不断改善护理服务,落实各项任务举措。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安排,细化分工,落实落细各项目标和具体任务。

(二)定期跟踪评估。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统筹安排,指导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和医疗机构具体实施,并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工作部署﹐每年对各地实施改善护理服务行动情况开展定期跟踪评估,及时总结通报各地进展情况。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按照市级实施方案和本地区(单位)具体方案,结合实际开展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并在实施过程中做好动态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确保行动顺利推进。

    (三)创造有利条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制定完善配套文件,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为实施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创造有利政策条件。积极协调落实护理服务收费项目、价格调整有关政策要求,科学核算护理服务成本,合理制定和调整护理服务价格,逐步理顺护理服务比价关系,体现护士技术劳动价值。持续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护士薪酬水平。

(四)重视宣传引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形式,做好改善护理服务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要充分挖掘和宣传改善护理服务典型经验,加强行动计划和工作成效宣传,不断建立完善提升护理服务长效机制。省卫生健康委将遴选具有代表意义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充分发挥先进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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