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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阁有机废弃物处理场二三号库区封场及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23-07-17 21:1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水阁有机废弃物处理场二三号库区封场及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水阁行政村;

建设内容:本次封场及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包括二三号库区封场及生态修复工程(垃圾堆体边坡整形、渗沥液收集导排及处理、填埋气体收集导排及处理、封场覆盖及生态修复、垂直防渗工程)、整个场区景观提升、整个场区地表水收集与导排、现有渗沥液调节池修缮、环境监测、场内道路修复及辅助设施工程等;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建设项目施工期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固废、施工噪声等。建设项目封场恢复期的影响:废水主要为垃圾渗沥液;废气为填埋气发电废气及污水处理站臭气;固废主要是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及废膜;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站泵及风机等设备。

废水处理措施:本项目废水为渗沥液,经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运粮河,对运粮河体的影响甚微。废水处理措施总体可行。

废气处理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填埋气发电废气及污水处理站臭气,填埋库区产生的填埋气经收集后输送至填埋气发电厂发电,产生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产生的臭气经“生物过滤”除臭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各项废气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噪声处理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污水处理站的风机、泵等机械运转产生的噪声。选用功率小,噪声低的设备,并在风机等气动性设备上安装相应的消声装置。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的厂界噪声均可满足排放标准。

固废处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产生后通过专用车辆从污泥脱水机房出泥口装车后,直接运至填埋场2号库区设置的填埋池进行填埋,待填埋池在填满污泥后重选填埋处。在填埋场后期完全封场后,建议污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置或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废膜包括反渗透膜、纳滤膜,平均每三年更换一次,由厂家回收后综合利用,均可以有效处置。本项目不会产生固体废物的二次污染环境问题。

综上可知,本项目对建设期和封场恢复期所排放的污染物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建设项目拟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建成后三废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可以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南京市城市管理生活废弃物处置指导中心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水阁行政村

联系电话:刘工

联系人:025-86880585

(2)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Email:[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25-85608182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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