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科目的使用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应付利息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什么 “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科目的使用

“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科目的使用

2023-06-14 11:0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与“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科目的

使用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

 

 

 

㈠、“政府补助”的定义和概念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补助准则”)第二条

规定: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

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补助准则第三条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

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㈡、“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

 

补助准则第五条规定:“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㈢、“政府补助”的计量

 

补助准则第六条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

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

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企业获得的货币资金形式的政府补助应按其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

若有确凿

证据(如授予文件或国家有给予定额补助的文件)可按应收金额计量。对非货

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可能取得时按

1

元名义金额

计量。

 

㈣“政府补助”的确认和会计处理

 

补助准则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

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

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补助准则第八条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

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补助准则第九条规定:“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

处理:

 

(一)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

期损益。

 

(二)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采用收益法核算,将政府补助直接计入收益(递延收益或当期收

益),而不是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收益时采用总额法,将其全额确认为收

益(营业外收入),而不是相关资产账面金额或费用的抵减,全面反映政府补

助的全貌。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