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建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庆阳市李杰 › 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建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庆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张建军任庆阳市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庆阳第五中学校长职务; 樊建国任庆阳市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庆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县级督学职务; 闫 斐任庆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免去庆阳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彭正平任庆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 辉任庆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县级督学(试用期一年); 唐继研任庆阳市职业教育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段东晓任庆阳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宫亚妮任庆阳第五中学校长(副处级),免去庆阳第六中学副校长职务; 段利智任庆阳第六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 宏任庆阳第七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永鹏任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庆阳分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闫军杰、牛成嘉任庆阳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胡志玉任西峰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赵小钧任庆城县陇东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高海峰任庆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 陆晓峰任庆阳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李 恒任庆阳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扈志银任庆阳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保留试用期); 王乃琦按庆阳市妇幼保健院五级职员对待。 免去: 杨小理的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庆阳分校副校长职务; 李效鹏的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白 杰的庆阳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庆阳市森林公安局、庆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处级干部原任行政职务随机构更名自行免除。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9日 图集 +1 【纠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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