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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专升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二)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区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区内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二、选拔条件、方式及比例 (一)选拔条件、方式:按《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2022年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广西航院〔2022〕51号)要求开展选拔工作。 (二)选拔比例:选拔升入本科比例为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的总人数不超过20%。最终录取人数以本科院校录取数据为准。 (三)退役军人选拔:按《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2022年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广西航院〔2022〕51号)要求开展选拔工作。 三、成绩统计方法 (一)采用百分制记分的课程,以实得分计分。 (二)采用五级制记分的课程,“优秀”计95分、“良好”计85分、“中等”计75分、“及格”计65分。 (三)二级制、公共选修课不参与统计。 四、选拔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项目 具体内容 4月27日 制定实施细则 教务科研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提出具体的选拔要求和选拔工作程序,在校内宣传栏和校园网公布,并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4月27日 召开专升本工作会议 教务科研处于负责组织各二级学院学习自治区教育厅及学校有关文件。各二级学院向学生宣传“专升本”的有关政策,告知学生相关事项。 4月29日前 收录数据 教务科研处将我校2022届应届毕业生总数和分专业毕业生数以及按比例拟升入本科人数录入系统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5月6日前 公示各专业学生排名 各二级学院按前五个学期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出名次后,并向学生公示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成绩排名必须在本学院内公示 3 天。。 5月8日 确定合作高校并签署合作协议 教务科研处负责联系接收2022年普通专升本学生的本科高校,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将协议扫描录入系统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并公布合作本科高校及收费标准。 5月9日 提交平均成绩排名在前60%学生名单 各二级学院将《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60%以内的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一览表》(附件2)经部门领导签字审核后报送教务科研处,由教务科研处导入专升本系统。 5月14日前 组织学生填写推荐表 各二级学院组织有意愿且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1式1份、附件1),同时指导学生登陆专升本系统进行报名工作。 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有本人签名的放弃声明(附件7),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选拔条件。 5月14日前 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升本方式 各二级学院组织退役大学生士兵召开会议,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升本方式并提交材料至教务科研处。 5月16日前 报送退役大学生士兵升本方式 教务科研送将退役大学生士兵升本方式相关材料报送教育厅。 5月16日 提交专升本推荐材料 各二级学院将审核合格的材料(附件1、2、3、4、5)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教务科研处,并指导排名前60%的学生完成系统填报。 5月17日-18日 专升本推荐材料复核 教务科研处复核推荐材料,并提交学校审批。 5月19日-25日 公示专升本推荐名单 经学校审核后,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选拔升入本科学习推荐表》在校园网和校内张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月27日 报送专升本推荐材料 教务科研处将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有关材料报送联合办学的本科高校,报送材料主要包括:学校公文1份,学校审核通过的《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1 份,其它材料通过专升本系统报送。 7月上旬 公布“专升本”录取名单 自治区教育厅公布“专升本”录取名单。 7月15日 收集学生的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各二级学院根据录取名单收集学生的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交至教务科研处。 10月底前 学生档案邮寄 教务科研处根据各本科高校反馈的实际报到情况,收集各本科院校档案邮寄地址,学生工作处于10月底前将档案邮寄本科院校处。
五、其他事项 (一)各院(系)要安排专人负责“专升本”的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准备好各种表格、材料,确保填报材料的完整、准确无误。 (二)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做好“专升本”宣传工作,将选拔工作的意义、推荐条件和选拔程序传达到相关的每位学生。 (三)推荐和选拔工作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四)参加选拔和考核的学生名单要求严格审查,最后一个学期有课程不及格或有违纪行为的,将被取消推荐资格。 (五)凡有违反规定选拔录取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具体接收我校毕业生的本科院校、专业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七)未尽事宜,请与教务科研处联系。联系电话: 0772-6621668。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技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 2.高等学校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60%的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一览表 3.高等学校应届退役大学生士兵升本方式统计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汇总表 5.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 选拔升入本科学习推荐情况统计表 6.普通专升本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7.放弃升入本科学习声明 8.《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2022年专升本工作突施细则》(广西航院发[2022]51号) 广西蓝天航空职业学院 教务科研处 2022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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