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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3(第二批)规培招生简章(截止6.15),广东规培

2024-07-16 02:0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NO.1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符合任意一项):

1、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全日制五年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西医类)的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及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学历层次需满足第一点要求。

(二)报名条件(需同时符合下列各项):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3.符合医师资格考试(西医类)报考条件,2021年及之前毕业的往届生要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具备学历和学位证书,报到时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录取;

5.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

(三)根据《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发〔2001〕249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5〕49号)的规定,港澳台及外籍考生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报考。

1.已参加国内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的港澳台及外籍考生,可选择符合具体报名要求的培训专业报考;

2.取得内地医学(西医)、口腔(牙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尚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及台湾居民考生,报考基地需为考生毕业院校附属医院;

3.取得中国全日制普通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且尚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的外籍考生,报考基地需为考生毕业院校附属医院。

(四)不接受存在以下一项或多项情况的人员报考:

1.已经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人员;

2.处于培训期间的人员,包括因各种原因尚在延长培训期的人员;

3.被住培基地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退出培训不满三年者。

NO.2培训待遇与人事关系

1.不需缴纳培养费。

2.签订《培训协议》和《劳动合同》。

3.社会学员待遇标准

(1)培训期间每月发放生活补助,随培训年限逐年递增,依据考评结果,合格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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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科毕业生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上述待遇标准中已包含国家、省、市级补助、单位缴纳社保与五险一金部分、伙食补贴(300/月)、租房津贴(500元/月)、其他津补贴等全部收入待遇;医院发放的补贴待遇标准将根据医院规定标准调整。

(2)设立“入培奖励金”,医院依据教育部官方发布的最新学科评估(第四轮)结果,针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B+及以上(排位前20%)高校的毕业生,并根据毕业生在校成绩,将在医院待遇基础上额外给予定额“入培奖励金”。标准为:本科3万元/人,硕士研究生4万元/人,博士研究生5万元/人;须按时完成培训且各项考核均需首次通过等相关要求,否则需退还奖励金。

(3)紧缺专业全科、儿科、精神科、麻醉科、妇产科、急诊科、病理科和重症医学科专业(以上专业为参考,具体以当年上级招生文件明确的紧缺专业为准)的培训对象在医院待遇基础上额外增加广州市政府拨付的紧缺专业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为2万元/人/年。

4.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及广东省卫健委相关规定,每月按时发放待遇,购买“五险一金”、加入工会、享有法定节假日等相关福利。

5.人事管理

(1)社会学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其人事档案、户籍、职称申报等由人才市场负责管理,费用由医院支付。

(2)外单位委托培养学员:由委托培养单位管理人事档案、发放基本工资及购买基本社会保险,培训基地发放住培补助及夜班费等。

6.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细则要求完成临床轮转培训,通过各类考核,培训合格发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培训的社会学员结业后自行择业,考核优秀者可择优留院。

NO.3招收专业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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