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总结宣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广东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树推广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经验,发挥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就业创业工作队伍工作热情,推动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上新台阶,结合我校就业创业工作实际,具体选树推荐方案如下: (一)选树推广内容 报送的就业创业工作经验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1.对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视程度;2.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绩;3.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的情况;4.就业指导课程和就业指导队伍建设情况;5.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情况;6.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教育,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情况;7.实施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情况;8.学校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经费支持和条件保障情况等。 (二)评选范围 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经验分为集体和个人两大类。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经验集体类推荐范围为各普通高校就业工作部门、创业工作部门(含创业学院)及各二级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经验个人类推荐范围为各普通高校就业工作部门、创业工作部门(含创业学院)及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就业创业工作人员。 根据广东省推荐限额分配,我校可推荐典型经验集体类2项(其中就业工作1项,创业工作1项),典型经验个人类5项(其中就业工作2项,创业工作3项)。集体类工作典型经验将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评选工作程序 1. 各单位自荐:各单位按照要求准备推荐材料(填写2020届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经验集体及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及附件3),并于3月2日16:00前报送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交至大学城校区教学六号楼209-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2. 学校评选及推荐:3月6日之前学校根据推荐名额和评选要求,结合学校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激励办法及相关成果组织评选推荐; 3. 材料报送:3月10日之前完成我校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经验公示,并将推荐材料报送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4. 广东省组织专家评选:3月30日之前,广东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打分及认定; 5. 结果公示:4月10日之前在广东省教育厅官网对结果进行公示; 6. 公布结果并宣传:4月底前公布结果并开展广泛宣传。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经验典型选树工作,认真动员组织,积极申报,通过对本校就业创业工作典型做法和实践经验的亮点、特点进行总结归纳,促进工作。 2. 严格把关。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内容进行评选推荐,真正把有特色、有亮点、有突破、有成效的精品案例推荐出来,确保真实性、典型性。 3. 及时报送。各单位务必按要求在3月2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逾期不候。 其他不详之处请与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联系人:陈雨婷 ,联系电话:39322612。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选树推广2020届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经验的通知》附件2:《2020届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经验集体推荐表》附件3:《2020届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经验个人推荐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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