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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3-06-25 20:5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市政、园林、环卫、水务主管部门,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工会,中央驻粤有关建设企业、省直有关建设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根据广东省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粤产改办〔2023〕8号,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和有关要求,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委员会决定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遴选确定一批企业开展“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引导企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因企制宜探索创新,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动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遴选确定30家以上企业,纳入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管理台账,开展“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形成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申报条件

  (一)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纳入专项行动的企业应为本地区本行业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兼顾覆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民营企业等不同类型企业。各地市、各单位在推荐纳入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管理台账的企业,其工会组织应健全,原则上职工人数应在500人以上、年产值不低于6000万元。

  (二)有较强的改革意愿和主动性。纳入管理台账的企业应当熟悉了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有关政策和部署,具有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思路和方向能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

  四、工作重点

  根据《通知》有关部署和要求,企业开展“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主要围绕以下六个方面进行。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筑牢产业工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1.加大在产业工人队伍中发展党员力度。

  2.大力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工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强化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教育。培育尊重一线工人和崇尚劳动、崇尚劳模、崇尚工匠的企业文化。

  (二)健全技能形成体系,培养造就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

  1.强化和落实企业培养产业工人的主体责任,制定并实施本单位技术工人培养规划和培训制度。

  2.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完善经费投入与监督管理。

  3.自建或联合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和专业科研机构建设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工匠学院,孵化拔尖技能人才,培育更多“大国工匠”和“南粤工匠”。加强数字技能人才培养。

  4.自主开展职级评价和技能评价。

  (三)构建职业发展体系,促进产业工人成长成才。

  1.把技能人才与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2.探索打通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边界,促进产业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互通。

  3.构建技术工人荣誉体系,命名企业工匠、首席员工、技能带头人等。

  4.设置技能等级相关工资项目,收入分配向一线工人倾斜比例,建立产业工人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建立技术工人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探索入股等创新激励方法,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四)维护劳动经济权益,不断增强产业工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完善工资平等协商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

  2.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心理健康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3.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保障其合法权益。

  4.为职工缴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做好职工转岗培训和转岗就业服务工作。

  (五)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引导产业工人有序参与企业治理。

  1.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

  2.推进厂务公开、司务公开,坚持企业在重大决策上听取产业工人意见。

  3.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鼓励产业工人代表有序参与企业治理。

  4.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加强和创新企业工会工作。

  (六)完善建功立业平台,充分发挥产业工人主力军作用。

  1.建立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机制。

  2.深化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总结命名和推广先进操作法。鼓励支持职工开展“五小”活动。

  3.建立职工创新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

  4.积极组织工匠人才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推动突破“卡脖子”技术瓶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意义。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也作出了一系列工作安排。各地、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充分调动行业产业工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团结引导行业广大职工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广泛动员,组织摸查并指导有关企业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梳理本地区、本单位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现状,广泛发动并组织本地区相关企业积极参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填写附件1和附件2,于6月28日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原则上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相关主管部门组织推荐2家以上、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行业工会推荐1家以上,中央驻粤、省直相关建设行业企业也可直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申报。

  (三)制定方案,切实推动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指导相关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和行业发展需要,围绕本通知确定的工作重点,因企制宜探索创新,制定或完善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具体目标、改革举措、责任分工、激励机制等,并及时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各有关企业要切实担起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实施方案。

  (四)建立台账,加强宣传并适时总结推广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经验做法。

  在各地、各有关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按程序遴选确定一批纳入管理台账的企业。建立日常联系工作机制,加强指导和沟通协调,强化培训交流,适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构建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整体推进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新局面。对纳入管理台账并推进改革情况较好的企业,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将优先推荐评选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广东省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

  附件:1.纳入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管理台账企业申报表

     2.纳入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管理台账企业汇总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        

(联系人:史红杰,联系电话:020-83133617;联系人:朱碧君,联系电话:020-83133650;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纳入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管理台账企业申报表.docx

2.纳入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管理台账企业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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