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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年假还扣高温费?规则制度要明确!未休年假,补偿费这样计算!

2023-12-24 02:5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立审科有关负责人说,2018年,江苏调整过高温津贴标准,印发的 《关于做好高温津贴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 从2018年6月1日起,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今年还是照此标准发放。

通知规定,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饮料、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6月起开始发放,快看你有没有→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些企业并不是按月发放,而是按照气象部门的实际高温天数,把高温津贴精确到每天、每个小时进行折算发放。比如,每天有半天比较凉快,那就只算一半的高温费;有的是户外工作几个小时,就发几个小时。按每月计薪的工作时间21.75天,每天工作8小时计算,在高温条件下工作1小时,只能拿到1.72元的高温费,也就够买1瓶矿泉水。

通知明确,用人单位原则上按月计发劳动者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应当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工种、支付办法等。用人单位集体合同、规章制度等明确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时间折算支付高温津贴的,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月标准依法予以折算。 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按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时间折算高温津贴。

该负责人表示,公司内部规章没有写明按天或按小时发的,都要全额发放。“我们鼓励用人单位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对于职工没有必要这样精打细算。”

影响年终奖,员工直言不敢请

在一家金融公司上班的肖女士表示,不敢请年假,“我们绩效工资是大头,考核非常严格,当月不达标还得倒扣,最终还会影响年终奖。可以说请个年休假损失‘惨重’。所以工作这么多年,我几乎没请过。”

案例

职场上,

有不少像肖女士这样情况的,

但请注意,休不了的年假,

可以有补偿!

根据《关于审理带薪年休假纠纷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劳动者主张按其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应予支持。但这并不意味着拿到额外的3倍工资。“因为未休年假选择上班的时候,这部分工资单位已经支付了。所以公司补偿的应该是2倍工资。”南京劳动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职工有多少天带薪年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公式为:职工本人的月工资 ÷ 月计薪天数(21.75 天)。

休年假还是给补偿,谁说了算?哪种情形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一起了解→

还没休年假的你注意啦!

2020年国庆、中秋假期,

将在一个月后到来,

这个假期,

可以连休8天哦!

大家有什么出行打算的,

可以开始策划起来咯!

不过,温馨提醒:

出门在外,

个人卫生防护一定要做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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