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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流动人员开具个人委托存档《商调函》 【设定依据】 1、《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文件下载 2、《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文件下载 3、《关于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接收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4号)依申请公开 4、《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公服发[2022]35号) 文件下载 5、《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接收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公服发[2023]2号)依申请公开 【申请条件】 1、具有朝阳区户口; 2、在劳动年龄内且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三个月以上; 3、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现存放在具备组织人事权的单位或存档机构。 【办理材料】 拟调人员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证件。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A座 【办理时间】 工作日接待服务时间为9:00-17:3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10-57596100 【政策咨询电话】 010-12333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 【办理流程】 1、窗口受理 服务大厅咨询台窗口工作人员接待受理。 2、材料审核 服务大厅咨询台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3、开具《商调函》 服务大厅咨询台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开具《商调函》交予申请人,并发放《北京市存档人员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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