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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公安联动!漯河严查!

2023-03-15 08:1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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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不仅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而且还将会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5月17日,漯河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漯河正式启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处理联动机制,今后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处置更加严格。

近年来,漯河市持续加强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习惯。但仍有个别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极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权思想作崇,视法纪于不顾,碰触“红线”。因此,漯河市纪委监委经过充分调研后,决定建立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处理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坚决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驰而不息正风肃。

据介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处理联动机制共有4项。

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漯河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严查各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对查获人员身份坚持“现场必问、信息必录、真伪必核”,一旦发现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在依法处置的同时,24小时内快速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并定期将查处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人员信息登记台账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嫌公职人员酒驾造成交通事故、群众围观、可能引发较大社会舆情,以及拒不配合执法检查、干扰民警执法等耍特权行为的,及时通知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现场执纪执法,既查酒驾当事人,也深挖酒驾背后的“四风”问题。

问题线索核查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安交警部门移送的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及时进行人员信息比对,筛查发现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酒驾醉驾问题。同时,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网络信息等部门还将建立智慧监督平台,联通公安交警部门酒驾醉驾信息数据与相关部门公职人员系统数据,提高信息比对效率和精准度。

问题线索处置机制。对核准查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既按照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规定,对酒驾醉驾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同时深挖彻查案件背后的“四风”问题,做到“四查清”即查清饮酒原因、查清参与人员、查清饮酒场所、查清费用来源,重点查处公职人员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依规依纪追究组织者、参与者责任。对屡教不改、顶风违纪以及故意隐瞒身份、拒不配合审查调查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从重从快处理。

问题线索督办机制。漯河市纪委监委对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帐,加强研判、抽查、审核和督办,对压案不查、执纪不严或“四查清”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严肃问责。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如实报送,对干预执法、说情抹案、包庇袒护以及故意隐瞒不报、延误报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规矩必须严格执行。”漯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大查处力度,深入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突出问题,并通过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增强法纪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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