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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市场化 纵深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2024-04-16 08:2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的指引下,国有企业改革蹄疾步稳、循序渐进、逐步深化,在充分激发调动国有企业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提升国有经济发展质量等方面成效显著。处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要以问题为导向,始终坚持市场化方向,不断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时俱进、行稳致远、渐入佳境。

  赋予市场主体地位更具独立性、自主性、异质性

  新时代坚持市场化纵深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需要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独立性、自主性、异质性。独立性强调的是国有企业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规范设立并独立运作,消除、减少、避免无效低效的、过多过频的、妨碍经营的行政干预;自主性强调的是国有企业要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异质性强调的是现代市场经济丛林中的国有企业,一定不是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的,而应该在成长路径、发展模式、业务布局、组织管控等诸多方面日益呈现出多样性、丰富性和差异性。

  一是充分彰显国有企业市场主体特性。要不断增强提升国有企业活力和创新力,使得国有企业的人格属性更加鲜明,追求发展进步,勇于面对挑战,积极担当作为;使得国有企业的经济属性更加突出,增加财富,创造价值,保值增值;使得国有企业的时代属性更加显现,引领科技创新,推动技术进步,履行社会责任,走向世界舞台。二是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相互关系。要更加尊重市场经济一般规律与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以及对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显性的或隐性的干预。要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和第三方评估机制,提升准入政策透明度和负面清单使用便捷性,法无禁止皆可为,为企业松绑减负,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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