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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于员工工作中发生的额差旅费等补贴一般是要报销的。那么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差旅费补贴是否要交个税呢?下面华律网小编通过问答的形式带大家去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 网友提问: 支付公司员工每月200元的补贴,是以差旅费报销的形式支付的,后面没任何附件,只一张自制的填着金额的报销单。请问:除了要并入其工资算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外,在纳税上还有其他的影响吗? 律师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85号)规定,2007年度汇算清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各项政策,仍按照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二条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根据以上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华律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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