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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023-05-30 08:1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赵巷镇人民政府、华新镇人民政府、重固镇人民政府、白鹤镇人民政府、练塘镇人民政府、金泽镇人民政府、香花桥街道办事处: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部署,按照《上海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青浦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电力设施、土地平整等工程和设施,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标准和相关政策要求,对高标准农田在建、待建、已建工程开展全面摸查,重点摸查偷工减料、质量不达标、监理走过场等问题,对摸查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确保工程设施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效益。主要依据:

(一)管理办法

1.《上海市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19〕20号)

2.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二)技术标准

1.《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

2.《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33130-2016)

3.《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

4.《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 1119)

5.《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NY/T1634-2008)

二、专项整治范围

在去年全口径排查整改的基础上,重点摸查2019-2022年本市立项批复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特别是在建项目。

三、专项整治内容

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规划、年度计划、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批复等文件确定的工程任务,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有关规定,重点围绕建设材料不达标、隐蔽工程质量差、施工过程不规范、偷工减料、监理工作不到位等关键问题,集中对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电力设施、土地平整等工程存在的各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主要内容包括:

(一)水利设施质量。重点摸查整治农用井、灌排沟渠(管)、桥涵、水闸、泵站、节水灌溉设备等设施建筑材料不合格、建设质量不达标问题。对已完工项目,重点摸查整治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正常运行,特别是农用井、泵站、节水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灌排沟渠(管)跑冒滴漏、淤塞,农涵、农桥等建筑物损毁等问题。

(二)田间道路质量。重点摸查整治施工质量不合格问题。是否存在路长路宽路厚不达标,路面不平整,硬化道路开裂或损坏,砂石路面层偷工减料等问题。

(三)电力设施质量。重点摸查整治电力设施设备不合格,设施设备缺失、损坏后未及时修复等问题。农田输配电工程。

(四)土地平整质量。重点摸查整治施工不规范问题。是否存在田面平整度等不达标,是否存在未执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规定、破坏土壤耕作层和耕作条件影响正常耕作等问题。

(五)项目监理质量。重点摸查整治监理不到位问题。监理单位是否采取旁站、巡视等方式全程监理,是否在施工材料进场与检测、关键工序与关键部位施工、隐蔽工程施工与验收等重点环节落实质量监控,是否存在日常监理日志、检查记录等资料不实不全,是否存在发现问题不及时终止、不报告等问题。

四、检查具体要求

(一)文本检查方面

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产品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或技术标准规定的进场试验报告。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原材料和中间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并对构配件和设备等进行抽检的工作记录。

3.项目监理单位按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全过程监理的证明材料。

4.完整详实的项目监理日志。

5.工程中变更设计、签证等档案资料。

(二)实地检查方面

1.对照项目设计方案、立项审批文件等有关资料,实地查看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分析目标的完成程度。

2.走访项目区群众,了解群众对项目建设的使用感受,日常管护的情况,客观记录群众对项目质量的认可程度。

3.实地复审项目档案资料。通过查阅项目相关档案资料,包括规划设计文件、建设管理文件、施工检验资料、当地统计资料等,了解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4.实地检查可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质量进行检测核查,应对项目整体情况、存在问题、标识牌等及时拍摄照片、录制视频。照片或视频要能够充分反应项目建设情况、工程质量、发现问题等情况,每个项目的照片或视频应存放于独立的文件夹内,文件夹以该项目名称命名。

五、专项整治安排

按照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此次区级专项整治行动从3月下旬开始,至6月底结束,分为5个主要环节:

(一)镇级自查(3月下旬至4月中旬)。各街镇迅速组织项目法人单位开展自查。结合去年拉网式排查结果,重点对2019年以来立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核查,特别是对进场使用的水泥管件、钢材等建筑材料和隐蔽工程开展核查,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对质量不达标的,要立即停工整改。

(二)区级抽查(3月下旬至4月上中旬)。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组织相关力量组成工作组,采取巡查抽查、各街镇交叉检查、委托第三方开展实体检测等方式分区包片开展监督,对相关项目进行实地抽查。

(三)督促整改(3月下旬至6月底)。区农业农村委将督促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组织力量立即整改,逐一对账销号,对在建工程不能立查立改的,一律停工,整改到位再施工。对已建项目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四)工作调度(3月下旬至6月底)。按照“每周调度、双周通报”工作制度,各街镇要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实时更新,按照调度要求每周五报送本周整治工作进展(见附表)。

(五)总结通报(7月中下旬)。在市农业农村部总结通报阶段性成果之后,区级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交流各街镇工作做法,通报存在的问题,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的工程项目,视情况进行公开通报或系统内通报。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委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镇要成立本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队伍负责专项整治工作。要注重运用去年排查整改工作结果,充分听取项目区群众意见建议和情况反馈,对已经掌握的问题线索逐一核实,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汇报,务必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压实各方责任。各街镇监督抽查人员、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要按照分工切实承担相关工作责任,在专项整治各环节做好相应资料留存和签字确认。各街镇要在4月12日(星期三)前、6月14日(星期一)前,分别将本辖区自查情况报告、专项整治结果报告报送至区农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自查情况报告包含总报告和单个项目检查报告(具体如下),专项整治结果报告将按市农业农村委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1.自查情况总报告。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抽查工程建设质量情况、排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有关工作建议,并附实地查看项目清单和排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

2.单个项目检查报告。辖区内所有项目的单篇检查报告应反映:工程概况、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工程验收情况、项目自查情况、区(市属企业)实地检查发现的问题、有关工作建议。项目检查报告的附件应包括:原材料台账、质保材料、监理平行检测报告、监理报告、监理日志、验收材料、工程重要及关键部位施工过程及施工完成后照片。实地检查的检测记录表和影像资料等。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应单独存放独立的文件夹,文件夹以该项目名称来命名。

(三)加强技术培训。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组织编制摸查整治技术手册并进行统一技术培训。市级农业农村委结合本市实际进行专题部署,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技术培训,确保区镇一线工作人员全覆盖,并要求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人员参加培训,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街镇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发掘典型案例,加强媒体宣传和正面引导,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于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可能发生的负面舆情,要加强工作预判和舆情监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处置并以适当形式做好解释说明,避免造成公众误解和不良影响。

附件:1.农田建设材料质量检查项目、质量标准及检测方法

2.渠道检测记录表

3.管道检测记录表

4.道路、晒场检测记录表

5.泵房及配电设施检查记录表

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

相关附件 青农委2023 67号青浦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自查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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