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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土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01-28 01:2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22年11月28日在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汪学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我厅关于黑土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总体结果

  在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清单中,共查出39个问题涉及我厅相关工作,主要表现在黑土地保护利用方面2个、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36个、“非农化”“非粮化”方面1个,涉及到长春市、吉林市等9个市(州)19个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截至报告之日整改率为89%,已经完成整改问题35个,正在整改4个。

  二、审计查出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按照审计部门“要认真履行整改责任,逐条落实整改措施,逐项细化整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问题整改落地见效的要求.我厅对照审计问题清单,逐条梳理,点对点督导相关市县做好整改工作。

  (一)关于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方面

  审计问题1:辉南县2019年至2020年,省农业农村厅共下达辉南县黑土地保护任务39.3万亩,截至2021年6月,尚有19.2万亩任务未完成。

  审计问题2:2019年至2020年,省农业农村厅共下达松原市宁江区100万亩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任务,截至2021年6月,尚有18.67万亩未完成。

  审计要求:辉南县、松原市宁江区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对未实施的项目进行分析研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产生原因:2019年以来,我省在秋季作物收获期间屡受台风或强降雨影响,导致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有效作业期严重压缩,再加上作物收获与试点作业互相争夺农机操作手等因素叠加影响,导致辉南县、松原市宁江区2个项目施工进度缓慢,未及时完成项目任务。

  整改措施:在接到审计报告后,相关县(区)政府高度重视,一是加强领导,组建专班;二是调整方案,重新部署;三是技术指导,确保质量。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二)关于“非农化”“非粮化”方面

  审计问题3:截至2021年6月底,长春市绿园区、宽城区、二道区、汽开区、经开区和长春新区22567.43亩耕地存在“非农化”、“非粮化”的现象,其中:22567.43亩耕地用于种树、555亩耕地未种植农作物。

  审计要求:关注类问题,无审计要求。

  整改措施:经向省审计厅、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了解,长春市6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已经随同2022年自然资源部门开展的“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进行了地块调整,自然资源部于2022年9月28日给予批复,所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整改

  (三)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

  3.1、项目未开工

  审计问题4:吉林市船营区截至2021年5月,2020年计划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31万亩,尚未开工。

  审计要求:船营区农业农村局在以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产生原因:受吉林市疫情影响,设计单位不能正常工作,对项目进度造成了影响;加之春季春耕生产,影响整体工程进度。

  整改措施:积极开展工作,加快施工进度,该项目于2021年7月13日开工,2021年12月30日完工。

  整改结果:已整改

  审计问题5:辉南县截至2021年6月,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有3.99万亩任务,尚未开工。

  审计要求:辉南县政府应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同时,对已完工项目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和验收手续。

  产生原因:工程建设内容多在农田内,受春耕影响较大,无法及时开工。

  整改措施:认真梳理调度,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施工进程,督促施工单位加大人力和施工机械设备投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截至2021年12月末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2022年已投入使用发挥效益。

  整改结果:已整改

  审计问题6:延吉市截至2021年3月,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5万亩,尚未开工。

  审计要求:责令延吉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规定的期限完成各项建设内容。

  产生原因:受2020年初新冠疫情影响前期准备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措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织参建单位挂图作战,抢抓工期,2021年12月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整改结果:已整改

  审计问题7:白城市洮北区截至2021年6月,由于项目规划实施前未充分考虑军事管理区的因素,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实施任务0.43万亩,尚未开工。

  审计要求:洮北区政府应督促区农业农村局加强论证,积极与省级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确定项目的具体落实举措,切实提高资金绩效。

  产生原因:2019年4月由于机构改革,洮北区财政局将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第二批中央财政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转交洮北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由于国浩家庭农场法定代表人王振国涉嫌犯罪,项目无法正常实施。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白城市青山镇国丰农场,2021年2月7日,白城市洮北区青山镇人民政府接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63850部队的函,函文中指出在该部队勘界中发现,青山镇国丰农场的部分水稻田位于军事管理区内,并要求该区域内水稻田全部退耕。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无法在国丰农场继续实施。

  整改措施:调整建设地点,已重新实施,实施地点变更为白城市洮北区镇南小站农场,于2022年3月10日开工,于2022年6月30日完工。

  整改结果:已整改

  审计问题8:敦化市2020年,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敦化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0万亩,投入资金13030万元.截至2021年4月底,只完成了部分前期手续,项目仍未开工。

  审计要求:敦化市政府应督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指挥部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实施相关项目,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绩效。

  产生原因:受2020年初新冠疫情影响前期准备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措施:2021年5月10日,敦化市农业农村局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施工单位陆续进场开工。目前敦化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全部完工,并于2022年8月1日完成初验。延边州农业农村局正在开展项目终验,预计12月底之前完成终验。

  整改结果:已整改

  审计问题9:双辽市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11.5万亩,未开工。

  审计要求:双辽市要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管理,促进项目早日投产达效。

  产生原因:按照要求,项目前期水资源论证需经省水利厅批复,审核办理周期较长,延误最佳开工时间。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责任,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二是抢抓进度,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督导组,发挥督导组监督引导作用,倒排工期,严把工程质量关;三是加紧验收,按照“完工一个标段,验收一个标段”原则,同步开展验收工作。

  整改结果:已整改

  3.2、项目未完工

  审计问题10:辽源市截至2021年3月底,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尚有1.6万亩未按时完工,涉及投资2091万元。

  审计要求:建议辽源市农业农村局加快推进农田项目建设,确保建设质量,实现项目预期目标。

  产生原因:由于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缓慢和疫情防控原因导致项目期延长。

  整改措施:具备施工条件后,增加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赶抢工期,尽快完成建设任务和投资。

  整改结果:已整改

  审计问题11:通榆县截至2021年6月底,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尚有0.5388万亩未完成。

  审计要求:通榆县农业农村局应督促相关施工企业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产生原因:审计检查时大型喷灌机已安装完成,但尚未进行运行调试,审计部门认定0.5388万亩未完成。

  整改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了调试,确保运行正常,2021年8月完成验收工作。

  整改结果:已整改

  审计问题12:长春市朝阳区截至2021年5月,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尚有0.24万亩未完工。

  审计要求:朝阳区政府应责成本区农业农村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发挥资金效益。

  产生原因:受施工季节影响,施工期河道没有解冻,护砌工作施工不便。

  整改措施:按时序组织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增加人手和机械,保质量赶进度,积极推进施工进度。

  整改结果:已整改

  审计问题13:白城市洮北区截至2021年6月,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尚有2.96万亩未完工。

  审计要求:洮北区政府应督促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要求相关单位尽快实施项目,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绩效。

  产生原因:2020年洮北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于2020年10月立项,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2021年3月项目陆续开工,为了自我加压,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加快进度,将合同工期签订在6月30日。2021年5月后,资金拨付较慢,施工单位资金周转困难,造成个别项目区施工进度滞后,影响了项目进度。

  整改措施:洮北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积极组织施工,大力推进工程建设进度,目前项目已全部完工进入验收阶段,其中4个项目于2021年12月底全部完工,3个项目于2022年6月底全部完工。

  整改结果:已整改

  审计问题14:敦化市截至2021年4月底,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尚有0.32万亩未完工。

  审计要求:敦化市政府应督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指挥部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实施相关项目,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绩效。

  产生原因:因新冠肺炎疫情及极端天气影响施工进度。

  整改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加快施工进度,2022年7月15日由延边州农业农村局组织完成终验,并与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完成了资产移交。

  整改结果:已整改

  审计问题15:白山市江源区因项目规划区内原有60亩木耳基地拆迁改造过程中未与村民达成一致,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60亩未完成。

  审计要求:江源区人民政府应责令农业农村局严格履行项目调整审批程序。

  产生原因:该项目区内村民拒绝施工单位进行60亩规划区的耕地施肥作业。

  整改措施:村委会申请,农业农村局审核,将原有60亩木耳基地施肥地块转移至相邻地块,做等量施肥作业,完成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整改结果:已整改

  3.3、未及时竣工验收

  审计问题16:吉林市昌邑区截至2021年3月,吉林市昌邑区有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尚未竣工验收,设计投资1699万元。

  审计要求:昌邑区在确保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避免出现专项资金闲置,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产生原因:因在冬天抢工期,导致建设项目受冻,部分工程出现破损现象,竣工验收时作为遗留问题。

  整改措施:对破损点进行修复,并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整改结果:已整改

  审计问题17:白山市江源区截至2021年6月,2019年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未及时进行竣工验收,移交管护等后续工作未落实到位。

  审计要求:江源区人民政府应责令农业农村局尽快上报竣工验收申请并协调验收工作。

  产生原因:因天气气候等原因延误工期,导致未按时进行竣工验收、移交管护等工作。

  整改措施:白山市江源区局已于2020年11月3日组织对项目完成进行了初步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2021年7月30日,白山市农业农村局完成了市级验收工作,竣工验收结果为合格.并与湾沟镇、大阳岔镇政府签订了移交管护合同,完成了移交管护工作。

  整改结果:已整改

  3.4、损坏和闲置

  审计问题18:通榆县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个项目有约200米排水沟已被泥土填平,不能正常发挥排水功能,涉及财政资金2.08万元;1个项目有12台潜水泵和6台绞盘式喷灌机移交后存放于村部一直未使用,价值33.29万元。

  审计要求:通榆县人民政府应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清理排水沟,查清水利设施闲置的原因,使其长期发挥作用。

  产生原因:后期管护未跟上,项目区增施有机肥,部分有机肥散落排水沟内未及时进行清理,造成排水沟淤堵;2020年至2021年度通榆县降水较好,未利用上喷灌设备,村委会为了便于管理,避免农户损坏,统一存放于村部。

  整改措施:督促边昭镇边昭村对淤堵的排水沟进行了清理,确保发挥正常排水功能.设备已统一发放到农户手中,并与农户签订了管护协议。

  整改结果:已整改

  审计问题19:长春市绿园区由于后期管护不到位,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元村3标段3号路两侧路肩均被附近农户用来种植玉米,3支渠侧壁多处被人为破坏,过水涵盖板桥断裂。

  审计要求:区政府应责成本区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运行管护制度,保证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

  产生原因:后期管护不到位。

  整改措施:制定方案,对损坏设施及时修复,建立健全管护制度.2021年6月路肩种植玉米已经清除恢复,2021年10月,已经完成支渠损坏侧壁安装钢管修复改造和过水涵盖板桥浇筑混凝土修复。

  整改结果:已整改

  审计问题20:长春市宽城区由于未解决供电问题,宽城区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3眼机井未投入使用。

  审计要求:区政府应责成本区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运行管护制度,保证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

  产生原因:原项目设计无电力设施配套建设内容。

  整改措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资金,及时整改.2021年底宽城区政府安排电力部门投入约15万元将供电线路铺设至3眼机井,已整改完成。

  整改结果:已整改

  审计问题21:松原市宁江区截至2021年6月,2019年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已建设完毕,但新建的253眼机井尚未通电。

  审计要求:建议宁江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尽快推进项目,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项目早日完工,投入使用。

  产生原因:因为2019年我单位农业项目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刚刚成立,对工程建设程序并不了解,未能与电力部门及时衔接,导致工程建设完成,电力部门未能及时验收,电力部门不予T接(行业术语)。

  整改措施:经过积极沟通协商,努力配合电力部门完成对我们实施的工程验收合格后,电力部门于2021年9月1日给予T接通电,253眼机电井全部通电并正常使用;工程于2021年11月15日由松原市宁江区农业农村局初步验收合格;2022年9月26日由松原市农业农村局竣工终验合格,现253眼井已经全部通电正常使用。

  整改结果:已整改

  3.5、未建立农田项目库

  审计问题22:吉林市截至2021年6月,吉林市农业农村局及吉林市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和龙潭区农业农村局未按要求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

  审计要求: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就此问题向省农业农村厅请示,按照其要求部署,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产生原因:村镇申请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积极性不高。

  整改措施:做好宣传工作,调动村镇积极性,组织各城区建立项目库。

  整改结果:已整改

  审计问题23:辽源市截至2021年6月,农业农村局未按规定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

  审计要求:建议辽源市农业农村局应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储备高标准农田的项目数量,建立项目库,为本地区农田建设打好基础。

  产生原因:未及时布置项目库储备工作,入库项目谋划时间过长。

  整改措施:迅速布置项目库储备工作,调动区、镇(村)政府和相关部门,尽快谋划设计项目并建立项目库。

  整改结果:已整改

  审计问题24:松原市宁江区截至2021年6月,未按要求编制农田建设规划,未形成规划项目布局图和项目库。

  审计要求:建议宁江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尽快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产生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以后,宁江区农业项目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刚刚成立,对工程建设程序并不了解,缺少工程建设方面人员和相关资金。

  整改措施:经过与区政府汇报后,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拨付相关资金,已经在2022年9月6日由“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松原市宁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整改结果:已整改

  审计问题25:靖宇县截至2021年6月,农业农村局未建立高标准农田项目库,也未编制建设规划。

  审计要求:靖宇县政府责成靖宇县农业农村局及时完善项目库,做好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项目尽快实施。

  产生原因:2021年6月未确定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2021年6月由于疫情原因第三方规划设计人员不能到达靖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

  整改措施:靖宇县农业农村局积极与吉林省自然资源调查规划中心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沟通,于2021年9月第三方工作人员到靖宇实地踏查,做规划前期准备工作,截至目前,靖宇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初稿)已经完成,正在征求意见阶段,预计11月末出规划成果。

  整改结果:整改中

  审计问题26:白山市江源区2020年4月,农业农村局与吉林省国源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签订了《白山市江源区农田建设规划(2020-2025年)》编制合同,编制时间为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6月7日,截至2021年6月,尚未交付规划编制成果。

  审计要求:江源区人民政府应责令农业农村局尽快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履行审批、备案程序。

  产生原因:受疫情影响,设计单位无法进入现场,导致编制规划进度较慢。

  整改措施:根据问题,江源区农业农村局积极与吉林省国源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沟通,于2021年11月完成了《白山市江源区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并于2022年7月完成了该规划的专家评审,评审意见为可行。

  整改结果:已整改

  3.6、上图入库不精准

  审计问题27:辉南县2019至2020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上图入库过程中因采用2009年的土地二调数据库作为底图,导致1082.7亩林地和2.7亩草地被划入高标准农田项目区.

  审计要求:辉南县政府应当根据《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对高标准农田存在非粮化的乡镇要明确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产生原因:辉南县2019至2020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上图入库过程中采用2009年的土地二调数据库作为底图,由于二调数据时间较长,部分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与最新的三调数据不符,故导致1082.7亩林地和2.7亩草地被划入高标准农田项目区。

  整改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将其纳入《辉南县2021年乡镇重点工作暨乡村振兴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针对高标准农田存在非粮化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上级部门审计出来的非粮化的耕地面积,在绘制工程项目竣工图上图入库的过程中,认真审核,排减掉非耕地地块,增加相应面积的耕地地块,补足原有高标准农田项目因非粮化问题而缺失的面积,保证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高标准农田面积任务量。

  整改结果:已整改

  审计问题28:长春市宽城区2020年,长春市宽城区高标准农田160.49亩上图入库不精准,将河道22.22亩、建筑26.89亩、坑塘22.41亩、林地18.78亩、水工建筑4.01亩、土堆66.18亩划入项目区。

  审计问题29:长春市朝阳区2020年,朝阳区高标准农田5亩左右上图入库不精准,将5亩左右的林地划入项目区。

  审计问题30:长春市二道区2020年,莲花山高标准农田466.94亩上图入库不精准,将水源地439.65亩、允许建设27.29亩划入项目区。

  审计要求:宽城区、朝阳区政府,莲花山管委会应责成本区农业农村局认真落实好上图入库工作,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入库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

  产生原因:数据口径不一致.审计部门在进行审计工作时使用的底图数据与农业农村部门上图入库使用底图不一致导致此类问题的发生。

  整改措施:重新划定了“三区三线”并通过了自然资源部门审批.并分析问题原因,在以后上图入库工作中将加强同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全面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整改结果:已整改

  审计问题31:白城市洮北区2019至2020高标准农田项目上图入库过程中因设计公司提供给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的上图入库数据出现错误,导致670.29亩工业用地、宅基地和林地等被划入高标准农田项目区。

  审计要求:洮北区政府应督促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要求设计部门对项目区进行全面核对,尽快调整上图入库数据,确保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信息真实准确。

  产生原因:数据口径不一致所致,白城市洮北区2019至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上图入库过程中设计公司比对数据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结果,未出现与工业用地、宅基地和林地等数据交叉现象,当时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结果并未形成和公布。

  整改措施:设计单位对上图入库数据进行现场复核,并已重新将数据上传至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

  整改结果:已整改

  3.7、未按工程进度拨款

  审计问题32:吉林市龙潭区截至2021年6月,吉林市龙潭区财政局未向农业农村局和相关乡镇拨付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预付款164.2万元。

  审计要求:要求龙潭区人民政府督促龙潭区财政局及时拨付上述款项。

  产生原因:区财政未及时拨款。

  整改措施:已协调区财政拨款164.2万元。

  整改结果:已整改

  审计问题33:截至2021年6月,松原市宁江区未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要求将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5380.24万元拨付至施工单位。

  审计要求:建议宁江区政府责成相关部门按工程进度拨付剩余工程款。

  产生原因:区政府财政资金紧张,导致工程款未能及时支付。

  整改结果:整改中

  整改措施: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快拨付进度,截至目前,已累计拨付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3621.15万元,下一步将继续协调财政部门予以支付,争取早日全部拨付到位。

  审计问题34:白山市浑江区截至2021年6月,白山市浑江区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竣工,尚有581.78万元未按工程进度拨付至施工单位。

  审计要求:浑江区政府责成农业农村局尽快组织验收,待验收后浑江区财政局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产生原因:浑江区财政困难.

  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拨付至施工单位432.92万元,尚欠148.86万元。已与财政部门协商,剩余资金年底前保证完成拨付。

  整改结果:整改中

  审计问题35:白山市浑江区截至2021年6月,白山市浑江区未按工程进度将1236.95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拨付至施工单位。

  审计要求:浑江区政府责成浑江区财政局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产生原因:浑江区财政困难.

  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拨付至施工单位资金1148.53万元,剩余资金88.42万元.已与财政部门协商,剩余资金年底前保证完成拨付。

  整改结果:整改中

  审计问题36:白山市江源区截至2021年6月,白山市江源区财政局未按规定预付项目启动资金354.32万元。

  审计要求:江源区人民政府应责令财政局按规定拨付项目启动资金。

  产生原因:江源区财政困难,财政部门拨付款项进度较慢。

  整改措施:白山市江源区财政局已向区农业农村局支付预付项目启动资金354.32万元。

  整改结果:已整改

  审计问题37:延吉市截至2021年3月,延吉市财政局未按合同及有关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366万元。

  审计要求:责令延吉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办理政府投资资金拨付。

  产生原因:因2020年年初疫情及我市“三保”支出压力较大,导致工程进度款支付较慢。

  整改措施:接到审计问题清单,延吉市农业农村局第一时间向市财政局申请工程进度款项,并分别于2021年8月20日、9月10日,拨款66万、300万元,及时完成了366万元的资金兑付。

  整改结果:已整改

  3.8、财政资金闲置

  审计问题38:截至2021年6月,长春绿园区2015至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616.68万元在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专户中结存,未按要求上缴财政。

  审计问题39:截至2021年6月,长春市宽城区2016至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66.99万元在农业农村局基本户内结存,未按要求上缴财政。

  审计要求:绿园区、宽城区政府应责成本区农业农村局及时将结余资金上交财政。

  产生原因:由于机构改革和疫情原因,导致上缴时间延后。

  整改措施:将结存及时上缴财政,长春市绿园区已于2021年8月11日将616.6782万元结余资金从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专户上缴至区财政局;宽城区已于2021年7月30日将66.99万元从区农业农村局上缴至区财政局。

  整改结果:已整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

  下一步,认真落实省人大的整改意见,将对未完成整改工作的市县,继续跟踪整改,确保全面整改完成.同时,将深刻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用好政策、加大投入及科技支撑为牵引,全方位提高农田建设管理水平,已构建的农田建设项目“五位一体”监督检查体系,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指导各地开展农田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质量安全.并以此次整改工作为鉴,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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