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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经办人提供) 2、《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京固定住所证明(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①自己在京有住房,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②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 ③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 ④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 5、聘用(劳动)合同;(由单位提供) 6、在申请单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本人持身份证到地税部门打印,税单注明由本单位代扣代缴并加盖单位财务章) 7、在申请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存情况; 8、近期一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9、诚信声明; (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还要加盖公章) 10、配偶和子女随往的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在京聘用单位的聘用合同、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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