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7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情况(新吴区)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2023年5月17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情况(新吴区)

2023年5月17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情况(新吴区)

2023-06-04 07:5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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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普绿点精密电子(无锡)有限公司新增非手机零部件类产品及Atlanta/Tampa手机零部件扩建项目

无锡市新吴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97号地块

捷普绿点精密电子(无锡)有限公司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由于企业发展需要,捷普绿点精密电子(无锡)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项目不新增用地,在已租赁新发集团厂房进行生产,购置3D打印机、抛光机、龙门清洗机、慢丝机等设备,并利用现有部分设备进行生产。项目建成年增产3D打印部件10万件,追踪器部件1200万件,充电器部件3300万件,电子手表部件9000万件,AR眼镜零件9900万件,电池外壳80万件。项目建成后全厂产品方案:手机零部件146030万件/年、3D打印部件10万件/年、追踪器部件1200万件/年、充电器部件3300万件/年、电子手表部件9000万件/年、AR眼镜零件9900万件/年、电池外壳80万件/年。

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金属3D打印投料及运行过程产生粉尘、塑料3D打印投料过程的粉尘和运行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喷砂过程产生的颗粒物,CNC加工过程产生的油雾废气、清洗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气。金属3D打印投料及运行过程产生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塑料3D打印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氨、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且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小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的0.3kg/t。产品清洗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及CNC加工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对应的限值要求。废水:厂区管网采用雨、污分流系统,厂区雨水经雨水管网系统收集后就近排放到附近水体。本项目产生的研磨、溜光及研磨溜光后清洗废水、切削液浓缩装置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膜处理+MVR蒸发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周边水环境无影响。本项目产生废气洗涤用水与其余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至德宝水务接管标准后接管德宝水务,厂区德宝水务回用管道已经建好,污水收集管网及项目区管线已落实。本项目使用德宝的水大于排入德宝的水,可实现废水全部回用。故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类标准的要求。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其中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最终均可做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0510-85211757,[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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