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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院 创新创业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方案

2024-07-09 06:2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1. 创新创业项目学分认定

级别

项目名称

学分

认定条件

认定部门

认定方式

国家级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2

通过结题验收

本科生院

不需申请,毕业学期统一认定

北京市级

北京市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

校级

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URP)

2. 学科竞赛学分认定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学分

认定条件

认定部门

认定方式

特等奖

2

凭获奖证书

本科生院

不需申请,毕业学期统一认定

一等奖

特等奖

2

二等奖

一等奖

2

三等奖

二等奖

2

三等奖

2

一等奖

1

二等奖

1

三等奖

1

鼓励奖

鼓励奖

鼓励奖

0.5

3. 发表论文学分认定

发表论文收录情况

要求

学分

认定条件

认定部门

认定方式

《NATURE》、《SCIENCE》、《CELL》

每篇论文全部作者

第一或通讯作者单位须为中国农业大学

2

凭已发表论文期刊或论文正式录用通知

各学院

本科生院

在创新实践平台中申请,上传证明材料

SCI、SSCI、EI、CPCI-S、北大中文核心期刊、CSCD、CSSCI

每篇论文第一、二作者

2

每篇论文其他作者

1

普通期刊、会议论文

每篇论文第一、二作者

1

每篇论文其他作者

0.5

4. 申请专利学分认定

专利内容

要求

学分

认定条件

认定部门

认定方式

发明专利申请

每项申请第一、二申请人

第一申请单位须为中国农业大学

2

凭专利授权书

各学院

本科生院

在创新实践平台中申请,上传证明材料

每项申请其他申请人

1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每项申请第一、二申请人

2

每项申请其他申请人

1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每项申请第一、二申请人

2

每项申请其他申请人

1

软件著作权登记

每项登记第一、二著作权人

2

凭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每项登记其他著作权人

1

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方案说明

为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鼓励学生自由探索、大胆尝试,培养创新精神、创业意识、沟通表达与团队协作能力,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学校设立创新创业学分,将创新创业实践纳入人才培养体系。根据《中国农业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6版)》要求,2016至2020级本科生在校期间需至少取得创新创业2学分,学生可通过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或取得其它科研成果获得该学分。

一、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平台

     学生可登陆创新实践平台核对创新创业学分或申请学分认定,登陆方式如下:登录校内平台,在系统直通车中找到“创新实践平台”点击即可进入,无须录入用户名及密码。

二、创新创业学分核对及申报时间安排

各年级在校本科生在入学伊始至第八学期(动物医学专业为第十学期)的第6教学周之间,可登陆学分管理平台核对已认定学分或申请学分认定。

学校将于第八学期末(动物医学专业为第十学期末)将累积学分达到要求的学生学分录入教务系统。

三、创新创业项目学分认定

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北京市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及中国农业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URP)并通过结题验收,负责人及成员可以获得创新创业学分2学分。

该学分由本科生院依据创新实践平台中各项目结题结果统一认定,学生无需申请学分认定。

四、学科竞赛学分认定

各项竞赛获奖情况由竞赛负责老师统一录入创新实践平台,本科生院统一认定该学分,学生无需申请学分认定,可在秋季学期期末进行核对。

1.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并取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同学可以获得创新创业学分2学分;

2.参加省部级学科竞赛并取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同学可以获得创新创业学分2学分;

3.参加校级学科竞赛并取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同学可以获得创新创业学分1学分;

4.参加国家级、省部级及校级学科竞赛并取得优秀奖或鼓励奖的同学可以获得创新创业学分0.5学分。

学科竞赛级别详见附件。

五、科研成果学分认定

(一)发表论文学分认定

学生发表论文且第一或通讯作者单位为中国农业大学,可凭已发表论文期刊或论文正式录用通知在创新实践平台中自主申请学分认定,由各学院及本科生院共同认定。

1.论文发表在《NATURE》、《SCIENCE》、《CELL》此类顶级期刊上,每篇论文的所有作者可以获得创新创业学分2学分;

2.论文发表在SCI、SSCI、EI、CPCI-S、北大中文核心期刊、CSCD、CSSCI收录的期刊中,每篇论文第一、二作者可以获得创新创业学分2学分,其他作者可以获得创新创业学分1学分;

3.论文发表在普通期刊、会议论文汇编中,每篇论文第一、二作者可以获得创新创业学分1学分,其他作者可以获得创新创业学分0.5学分。

(二)申请专利学分认定

学生申请专利获批或登记软件著作权且第一作者单位为中国农业大学,可凭专利授权书或软件著作权申请材料及登记证书在创新实践平台中自主申请学分认定,由各学院及本科生院共同认定。

1.获批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第一、二申请人可以获得创新创业学分2学分,其他申请人可以获得创新创业学分1学分;

2.已登记的软件著作权第一、二著作权人可以获得创新创业学分2学分,其他著作权人可以获得创新创业学分1学分。

(三)科研成果学分认定申请流程

进入创新实践平台→左侧创新创业学分→信息管理→上方科研成果标签→信息填报浮窗→选择学分类别→填写具体信息→上传证明材料→提交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有助于梳理学生在校期间创新创业成果,整体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请大家认真核对,积极申请。

 

 

本科生院联系人:仇莹

联系电话:62736953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20年学科竞赛级别认定结果.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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