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5975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岩棉板的厚度测量视频教学 『GB/T25975

『GB/T25975

2024-06-13 14: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 GB/T 25975-2010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 GB/T 25975-2010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符号与物理量4 分类和标记5 要求6 试验方法7 检验规则8 标志9 包装、运输及贮存附录A 平整度偏差的测定附录B 吸水量(部分浸入)的测定附录C 导热系数标称值的确定附录D 产品导热系数标称值的确定举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

Rock wool products for exterior insulation and finish systems(EIFS)

GB/T 25975-2010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年01月10日 实施日期:2011年10月01日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EN 13162:2001《建筑绝热制品 工厂生产矿物棉(MW)制品 规范》和EN 13500:2003《建筑绝热制品 矿物棉基外保温复合系统-规范》编制,与EN 13162:2001和EN 13500:2003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应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绝热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91)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型建材矿棉厂、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恒翔保温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申得欧有限公司、西斯尔(广州)建材有限公司、贵州新型保温材料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剑红、陈尚、王玉梅、王佳庆、葛敦世、张文俊、滕伟广、倪建华、张成田、陈万林、张碧茹、郑松青、高钊、方允伟、张游、崔军、陈丽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板和岩棉带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用岩棉板和岩棉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947-1996 声学名词术语     GB/T 4132-1996 绝热材料及相关术语     GB/T 5480 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     GB 8624-1997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     GB/T 8811 硬质泡沫塑料尺寸稳定性试验方法     GB/T 10294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防护热板法     GB/T 10295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热流计法     GB/T 10299 保温材料憎水性试验方法     GB/T 11835 绝热用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     GB/T 13480 矿物棉制品压缩性能试验方法     GB/T 17146 建筑材料水蒸气透过性能试验方法     GB/T 17794-2008 柔性泡沫橡塑绝热制品     GB/T 18696.1 声学 阻抗管中吸声系数和声阻抗的测量 第1部分:驻波比法     GB/T 18696.2 声学 阻抗管中吸声系数和声阻抗的测量 第2部分:传递函数法     GB/T 19686 建筑用岩棉、矿渣棉绝热制品     JG 149-2003 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ISO 12491 建筑材料和部件的质量控制统计方法

3 术语和定义、符号与物理量

3.1 术语和定义     GB/T 3947-1996、GB/T 4132-1996、GB/T 5480和GB/T 1183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2 符号与物理量     符号与物理量见表1。

表1 符号与物理量

4 分类和标记

4.1 分类     产品按垂直于表面的抗拉强度水平分级:带:TR80;板:TR15、TR10和TR7.5。

4.2 产品标记     产品标记由三部分组成:产品名称、标准号和产品技术特征(垂直于表面的抗拉强度水平和尺寸等),商业代号也可列于其后。对于有透湿或吸声要求的产品,应在产品技术特征中说明其湿阻因子或降噪系数。有标称导热系数的产品,宜在产品技术特征中说明其标称值。

4.3 标记示例     示例1:     垂直于表面的抗拉强度水平为7.5kPa,长度×宽度×厚度为1200mm×600mm×60mm的岩棉板,其标记为:     岩棉板GB/T 25975-TR7.5-1200×600×60     示例2:     垂直于表面的抗拉强度水平为80kPa,标称导热系数为0.045W/(m·K),降噪系数为0.70,湿阻因子为10,长度×宽度×厚度为300mm×100mm×100mm的岩棉带,其标记为:     岩棉带GB/T 25975-TR80λD 0.045NRC0.70μ10-300×100×100

5 要求

5.1 纤维平均直径和渣球含量     应符合GB/T 19686中规定的要求。

5.2 外观     外观质量要求:表面平整,不应有妨碍使用的伤痕、污迹、破损。

5.3 尺寸及允许偏差     板的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其他尺寸的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2 板的尺寸及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带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带的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5.4 直角偏离度     应不大于5mm/m。

5.5 平整度偏差     应不超过6mm。

5.6 酸度系数     应不小于1.6。

5.7 尺寸稳定性     长度、宽度和厚度的相对变化率均不大于1.0%。

5.8 质量吸湿率     应不大于1.0%。

5.9 憎水率     应不小于98.0%。

5.10 短期吸水量(部分浸入)     应不大于1.0kg/m2。

5.11 导热系数     5.11.1 板的导热系数(平均温度25℃)应不大于0.040W/(m·K),有标称值时还应不大于其标称值。     5.11.2 带的导热系数(平均温度25℃)应不大于0.048W/(m·K),有标称值时还应不大于其标称值。

5.12 垂直于表面的抗拉强度     应不小于其标称水平,且在实际应用中应符合表4要求。

表4 垂直于表面的抗拉强度水平及应用情况

5.13 压缩强度     应不小于其标称水平且不小于40kPa。

5.14 燃烧性能     应符合GB 8624-1997中4.1 A级均质材料不燃性的要求。

5.15 特殊要求     5.15.1 有要求时,湿阻因子应不大于10,有标称值时还应不大于其标称值。     5.15.2 有要求时,降噪系数NRC(刚性壁)应不小于0.60,有标称值时还应不小于其标称值。     5.15.3 有要求时,长期吸水量(部分浸入)应不大于3.0kg/m2。

6 试验方法

6.1 状态调节     试验环境和试验状态的调节,除有特殊规定外,按GB/T 5480的规定。

6.2 外观质量     按GB/T 19686进行。

6.3 尺寸     按GB/T 5480进行。

6.4 直角偏离度     按GB/T 5480进行。

6.5 平整度     按附录A进行。

6.6 酸度系数     按GB/T 5480进行。

6.7 尺寸稳定性     按GB/T 8811规定进行,试验条件:温度(70±2)℃,时间48h,试样尺寸(200±1)mm×(200±1)mm,厚度为样品原厚,试样数量3块。

6.8 质量吸湿率     按GB/T 5480进行。

6.9 憎水率     按GB/T 10299进行。

6.10 短期吸水量(部分浸入)     按附录B进行。

6.11 导热系数     按GB/T 10295进行,仲裁试验按GB/T 10294进行。     标称导热系数按附录C进行确定。示例见附录D。

6.12 垂直于表面的抗拉强度     按JG 149-2003附录D的规定进行,试样尺寸(200±1)mm×(200±1)mm,厚度为样品原厚,试样数量5块。

6.13 压缩强度     按GB/T 13480进行,试样尺寸(200±1)mm×(200±1)mm,厚度为样品原厚,试样数量5块。

6.14 燃烧性能     按GB 8624-1997规定的方法进行。

6.15 水蒸气透过性能     按GB/T 17146中的干燥剂法进行,试验条件:温度(23±1)℃,相对湿度(50±3)%。湿阻因子按GB/T 17794中附录B计算。

6.16 吸声性能     按GB/T 18696.1或GB/T 18696.2进行。

6.17 长期吸水量(部分浸入)     按附录B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1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时,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为:外观、尺寸、直角偏离度、平整度、短期吸水量(部分浸入)、垂直于表面的抗拉强度和压缩强度。     7.1.2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标准中除特殊要求外的全部要求。         a)新产品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原材料,工艺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2 抽样     7.2.1 单位产品应从检查批中随机抽取,样本可以由一个或多个单位产品构成。所有的单位产品被认为是质量相同的,所需的试样可以从单位产品上切取。     7.2.2 抽样方案         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的批量大小和样本大小的二次抽样方案见表5。

表5 二次抽样方案

    7.2.3 判定规则         7.2.3.1 所有的性能应看作独立的。产品品质以测定结果的修约值进行判定。         7.2.3.2 外观、长度、宽度、厚度、直角偏离度和平整度等性能采用计数判定,一项性能不符合技术要求,计一个缺陷。其判定规则见表6。

表6 计数检查的判定规则

        检查开始的样本数,应等于表6中的第一样本大小。根据样本检查结果,若第一样本中相关性能的缺陷数小于或等于第一接收数Ac(表6中第Ⅲ栏),则该批的计数检查可接收。若第一样本中的缺陷数大于或等于第一拒收数Re(表6中第Ⅳ栏),则判该批不合格。         若第一样本中相关性能的缺陷数在第一样本接受数Ac和拒收数Re之间,则样本数应增至总样本数,并以总样本检查结果去判定。         若总样本中的缺陷数小于或等于总样本接收数Ac(表6中第Ⅴ栏),则判该批计数检查可接收。若总样本中的缺陷数大于或等于总样本拒收数Re(表6中第Ⅵ栏),则判该批不合格。         7.2.3.3 短期吸水量(部分浸入)、长期吸水量(部分浸入)、垂直于表面的抗拉强度、压缩强度和燃烧性能按第一样本的测定值判定。若第一样本的测定值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上述性能单项不合格。         7.2.3.4 其他性能按测定试样的平均值判定。若第一样本的测定值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上述性能单项合格。若不合格,应再测量第二样本,并以两个样本测定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批质量各单项合格与否的判定。         7.2.3.5 批质量的综合判定规则是:合格批的所有品质指标,应同时符合7.2.3.2、7.2.3.3和7.2.3.4规定的可接收的合格要求,否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标志

    在标志、标签和使用说明书上应标明:     a)产品标记和商标;     b)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名称、详细地址;     c)产品的净重或数量;     d)生产日期或批号;     e)按GB/T 191的规定,标明“怕雨”等标志;     f)注明产品使用的范围、不适用的场合等指导安全使用的警语。

9 包装、运输及贮存

9.1 包装     包装材料应具有防潮性能,每一包装中应放入同一规格的产品,特殊包装由供需双方商定。

9.2 运输     应用干燥防雨的工具运输,运输时应轻拿轻放。

9.3 贮存     应在干燥通风的库房里贮存,避免重压。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平整度偏差的测定

A.1 试样     全尺寸样品。

A.2 仪器     A.2.1 测量平台。     A.2.2 钢直尺或钢卷尺,精确到0.5mm。

A.3 试验步骤     A.3.1 将试样放于测量平台上,使其凹面朝下(如图A.1)。     A.3.2 用钢直尺或卷尺测量从试样下边缘到测量平台的最大距离,即Smax,精确到0.5mm。

图A.1 平整度偏差的测定

A.4 试验结果     Smax,单位为毫米。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吸水量(部分浸入)的测定

B.1 试样     尺寸与数量:(200±1)mm×(200±1)mm,厚度为试样原厚,4块。

B.2 仪器     B.2.1 天平,精确到0.1g。     B.2.2 水槽,带有能够保持水位在±2mm范围内的设备和保持试样在某个位置不变的设备。固定位置的设备不能覆盖超过试样下表面面积的15%。     B.2.3 自来水,水温(23±5)℃。     B.2.4 沥水装置,见图B.2。

B.3 浸水时间     B.3.1 短期吸水量:24h。     B.3.2 长期吸水量:28d。

B.4 试验步骤     B.4.1 称取试样质量M1,精确到0.1g。     B.4.2 将试样两个主要的表面分别朝上和朝下各两块,放入空水槽中。然后向水槽中注入自来水,使每个试样都深入水下,直到试样下表面距水面(10±2)mm,见图B.1。确保水位恒定,在规定的浸水时间后取出沥水(10±0.5)min,称取试样质量M2或M3。

图B.1 试样浸水装置示意图

图B.2 试样沥水装置示意图

B.5 试验结果     B.5.1 短期吸水量按式(B.1)计算:

式中:     Wp——短期吸水量,单位为千克每平方米(kg/m2);     M1——浸水前试样质量,单位为千克(kg);     M2——浸水24h后试样质量,单位为千克(kg);     A——试样的下表面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结果取四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精确到0.1kg/m2。     B.5.2 长期吸水量按式(B.2)计算:

式中:     W1p——长期吸水量,单位为千克每平方米(kg/m2);     M1——浸水前试样质量,单位为千克(kg);     M3——浸水28d后试样质量,单位为千克(kg);     A——试样的下表面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结果取四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精确到0.1kg/m2。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导热系数标称值的确定

C.1 概述     生产商负责确定导热系数的标称值。标称值是通过在参考条件下测量数据统计出来的。

C.2 输入数据     为了计算标称值,至少应该有导热系数的10个测试结果,这些结果可以从内部或外部直接测量获得。导热系数的测量应该尽量均匀地分布在最近的12个月内完成。假如可以利用的结果小于10个,那么时间周期可以延长,直到完成10个测试结果,但是最长不能超过3年,且在此期间产品和生产条件不能有改变。     对于新产品10个导热系数的测试结果应该在不少于10天内完成。     标称值按C.3进行计算。

C.3 标称值     标称值λD的推导来自λ90/90,λ90/90值应精确到0.001W/(m·K),λD的水平按0.001W/(m·K)逐级声称。     C.3.1 导热系数被标称的情况         λD是来自计算值λ90/90,λ90/90是由式(C.1)和式(C.2)确定。

λ90/90=λmean+k×Sλ       (C.1)

        k的取值见表C.1。

表C.1 90%置信水平下单边90%容忍区间的k值

附 录 D (资料性附录) 产品导热系数标称值的确定举例

D.1 导热系数被标称的情况     假定一个产品的导热系数有14个直接测量的结果,见表D.1。

表D.1 λ的试验结果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