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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企事业单位、学会、协会、高校和科研机构: 为提高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学性、专业性、适用性,自然资源部拟征集遴选一批通用、成熟、急需的生态修复创新适用技术,发布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创新适用技术名录(第二批),引导创新适用技术在生态修复实践中的推广应用。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推荐领域 技术推广名录聚焦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关键技术需求,主要包括以下领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修复、海洋生态修复、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修复、水(含河湖岸线)生态修复、退化土地(沙化、荒漠化、石漠化、盐碱地、水土流失)生态修复治理、外来入侵物种治理修复、土地整治、生态系统碳汇等领域取得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等。主要领域仅限生态修复治理技术,不包括环境污染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技术。 二、推荐方式 请省直相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学会、协会、高校和科研机构负责组织本部门和本行业申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创新适用技术推广名录的征集和初选工作;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申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创新适用技术推广名录的征集和初选工作。通过初选的技术应符合附件1中“二、征集推荐要求”,参与过以往申报且未纳入第一批技术名录的技术可以再次组织申报。 三、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通过空间生态修复创新适用技术推广名录系统自行注册账号和密码,按要求上传、填报、邮寄申报资料,技术信息的“申报渠道”选择“省厅主管部门”。网上申报和材料装订具体操作参考附件2~5。 四、组织遴选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创新适用技术推广名录推荐工作要求,遴选工作将综合考虑技术的创新性、适用性、成熟可靠性、推广价值、生态效益以及社会效益等因素。省自然资源厅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创新适用技术进行遴选,择优向自然资源部报送。 五、推荐要求 请各部门和地区于2024年7月31日前组织完成创新技术初选工作并指导入选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省直各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学会、协会、高校和科研机构报送创新适用技术不超过2项,各地区报送创新适用技术1项。
附件: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创新适用技术名录(第二批)征集推荐工作的函 2.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创新适用技术名录(第二批)申报材料 3.报送纸质材料及装订要求 4.申报单位操作手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创新适用技术推广名录系统 5.常见问题记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创新适用技术推广名录系统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7月10日
(联系人:何晨凤;联系电话:027-86656379;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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