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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11-11 04:1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渝建质安〔2022〕10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春节节后复工复产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安排和2月10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做好春节节后复工复产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当前国内多地出现疫情散发,加之春节假期结束,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进入全面复工复产阶段,务工人员大规模集中返渝来渝,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加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管总站和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开复工面临的困难问题,确保项目安全高效推进。要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摆在同等重要位置,慎终如始压责任、找差距、补短板、堵漏洞,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人性化水平,坚决打赢春节节后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这场硬仗。各单位、各在建项目主要负责人作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必须组织开展风险研判,细化管控措施,带队开展检查督查;分管负责人要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严格管理,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要按照《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2022年第一版)的通知》(渝肺炎指办发〔2022〕8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2〕8号)等文件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措施到位后方可开复工。

(一)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由建设单位总牵头,施工总承包单位具体实施、监理单位监督审查,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织牢织密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网。各项目应根据属地疫情防控形势,健全完善防控方案,明确防控责任部门和人员,设置专职岗位,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施工现场人员管控

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2022年第一版)的通知》(渝肺炎指办发〔2022〕8号)等文件要求,强化外地来渝返渝参建人员管控。一是合理安排用工计划,引导参建人员错峰上岗,提前做好人员信息登记、行程摸排,掌握人员健康情况并告知项目属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中高风险地区参建人员应待当地降为低风险地区后或满足重庆市关于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隔离观察及核酸检测等有关规定,确定健康后再安排上岗。二是做好进场人员排查。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按照“先排查后进场”的原则,对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人员实施“一人一档”防疫管理和实名制管理,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及行程卡查验,确保一个不漏。严格执行来渝返渝人员扫描社区二维码报告制度,配合社区执行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要求。返渝来渝人员应主动在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对达到需要“3天2检”条件的,要严格按渝肺炎指办发〔2022〕8号文件要求执行;施工现场从事厨师、配菜、采购、服务、保洁、保安等工作的重点岗位人员,首次进入施工现场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加强现场卫生管理

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复工前对施工现场,特别是办公、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处理;严格食堂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流动。

(四)强化应急值守管理

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流程,适时开展演练,确保快速有效处置突发疫情。要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疫情防控信息,提早做好应对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信息报送制度,按规定第一时间报送项目重大信息。要根据实际,配备足够的口罩、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防护服、一次性手套等卫生防疫用品,做到储备充足、随用随调,确保满足现场人员日常需求。

三、加强监管,督促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一)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安管总站要加大节后开复工阶段的监督力度,对监管项目实施全覆盖检查,督促参建单位抓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工作。检查中发现参建单位未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存在人员管控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的,要对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市安管总站要对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抽查督查。

(二)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辖区在建项目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做好项目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健康及核酸检测情况统计,填写《重庆市2022年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情况统计表》。市安管总站要及时收集汇总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并报市住房城乡建委。

附件:1. 重庆市2022年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统计表

2. 来渝返渝人员名册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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