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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921号(教育类278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4-07-09 13:1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建立农村小学生校车接送系统的提案》收悉,经商公安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和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成立以来,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从各地反映和调研情况来看,我们清醒地看到,校车安全管理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贵社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前瞻性,对减轻农民家庭教育负担,保障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心理健康,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教育部将主动协调、积极配合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校车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一、关于分阶段实施校车服务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保障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发展公共交通、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解决农村、偏远地区孩子上下学交通困难问题。近几年来,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指导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建立健全了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有效保障了适龄学生上下学乘车问题。教育部指导各地合理布局农村中小学校,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努力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最大限度方便学生就近走读上学,从源头上减少了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交通运输部积极推动农村客运发展,提高农村客运的覆盖水平和安全服务水平,为农村学生上下学营造更加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2015年以来,连续四年将新增建制村通客车作为交通运输贴近民生实事项目大力推进。截至2017年底,全国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98.85%,为解决农村学生上下学出行奠定了良好基础,有效缓解了因专用校车保有量不足导致部分学生上下学乘车难的情况。公安部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加强校车通行秩序管理,严厉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力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协调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引导、推动地方各级政府统筹教育资源合理配置与学生上下学交通服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优先为确有需要的农村中小学校配备合格校车,解决好农村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

  二、关于确保校车运行安全和提高校车运营效率

  2012年以来,教育部积极配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做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落实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定期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其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在出车前进行车况安全性能检查、上下车清点人数、相互监督提醒纠错等环节,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督促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落实随车照管人员职责。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都组织春、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把校车安全作为专项督导的重点检查内容之一,组织校车安全管理成员单位对各地校车管理制度建设、车辆管理、驾驶人管理、通行安全等方面工作进行实地检查,督促各地不断提高校车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对于定期评估公示校车运行情况,校车安全管理成员单位指导各地开展了有效的探索和尝试,我们会在积累好经验的基础上,适当在全国进行推广,让校车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提高校车运行效率和安全度。下一步,在每年的春、秋季校园安全检查中,我们将增加对校车安全管理、提高校车运营效率的评估内容,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地校车运营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校车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

  三、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校车公益服务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支持校车服务的税收优惠办法,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收管理权限制定。”在现行政策中,已出台了支持校车服务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是提供校车服务的纳税人可享受增值税起征点优惠政策。二是校车服务单位取得的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三是校车服务单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定期予以减征或免征。四是校车服务单位吸纳就业困难群体,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享受有关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2012年8月,教育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20部门联合发文,向各地推荐了以下几种校车运营基本模式:一是政府出资购置校车,成立专业校车公司负责校车的日常运营;二是政府补贴,由城市公交、农村客运等运营公司提供校车服务;三是政府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接送学生车辆运营公司,每年给予适当补贴;四是政府补贴,租赁专业公司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五是政府补贴,社会车辆运营。政府通过税费减免、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从事接送学生的社会(个人)车辆予以政策激励。各地结合实际,分别探索并实施了符合本地校车服务需求的校车运营管理模式。如黑龙江省鸡西市通过增加公交车的运载能力来消化学生的乘车需求。浙江省德清县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市场运作、公司管理”的校车运营管理模式。山东省无棣县探索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化运作,公司化管理”的运营管理模式等。

  下一步,教育部将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过渡期满后校车发展政策,加大对刚性需求地区校车发展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校车公益服务,加大校车推广力度,切实 解决好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

  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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