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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2021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艺术表演类节目展演方案

2024-07-15 02:0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附件1

常州市2021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艺术表演类节目展演方案

一、艺术表演类节目的要求

艺术表演类节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注:舞蹈、器乐去年已经组织比赛,本次活动不再安排,舞蹈、器乐节目将从去年优秀节目中推选,具体学校另行通知;其它类别按常规比赛。)

(一)声乐节目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班级合唱:演唱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仅限中小学甲组),人数不超过50人(含指挥和伴奏),指挥和伴奏应为本校教师或本班学生。每个班级可演唱两首歌曲(其中至少一首为中国作品),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小合唱或表演唱:演唱一首作品,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注:以上声乐表演类节目鼓励同一学校可以多报)(二)戏剧节目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戏曲节目须提交唱词文稿。(三)朗诵节目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不使用电子屏背景。

艺术表演类节目鼓励同一学校内以成建制的普通教学班级为单位组队,努力形成“班班有节目、人人都参与”的局面。

二、报送节目的要求

(一)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

(二)报送数量:各校表演类节目至少有1个。

(三)报送方式

1.请各校于2021年3月30日前将艺术表演节目申报表和艺术表演节目汇总表(附后)。发送至邮箱:157043382@ {域名已经过期}(发至邮箱后请电话确认),联系人:张琪,联系电话13685223646。

2.报送艺术表演节目时,学校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2 常州市2021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艺术作品展评方案

一、艺术作品创作要求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艺术作品均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三)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二、报送作品要求

(一)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

(二)报送数量:每个项目(绘画、书法篆刻、摄影)须至少有1件作品,其中摄影作品总量不超过30%。

同一学校艺术作品类的每个项目(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只能报送1幅作品,不同项目可兼报。

(三)艺术作品不需装裱,可按惯例在作品正面或背面署名。须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并附创作说明。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     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艺术作品原件及艺术作品申报表(附后)寄送至: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教育科6099室(东方东路168号),邮编:213000,联系人:张琪,联系电话:13685223646。数码照片发送至邮箱:157043382@{域名已经过期},文件名称统一标注为:**学校第**号作品。     (四)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报送艺术作品时,学校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请各设区把好作品关,要求学生诚信创作,不得弄虚作假。

 

 

 

附件3

常州市2021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是一项群体性、体验性、互动性、实践性的美术类现场展示项目。

一、内容

工作坊应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展示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教育特点的优秀传统文化艺术项目,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所选项目要便于展示学生集体艺术实践活动的过程和成果,便于现场体验互动,便于交流推广。

二、参加对象和要求

工作坊原则上以校为单位进行展示,也可同一街道或乡镇为单位。确定一个展示项目,可由1所学校单独展示,也可由2—3所学校联合组队展示。展示学校应以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对口帮扶学校为主,也可拓展至其他学校。每个工作坊参展人数为8人,其中带队教师2人、学生6人(原则上应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三、报送和展示办法

(一)报送数量每单位报送参评工作坊1-2个。(二)报送办法

报送材料包括工作坊方案报送表(附后)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采用MPG2格式)。以上材料于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寄送至: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教育科6099室(东方东路168号),邮编:213000,联系人:张琪,联系电话:13685223646,邮箱:157043382@{域名已经过期}m。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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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方案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是一省(区、市)、一地(市)、一县(市)、一校基于美育改革实践,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

一、内容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要求,重点征集如下几个专题内容的优秀案例。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要求,重点征集如下几个专题内容的优秀案例。

(一)全面培养教育体系下的中小学美育综合改革实践

(二)中小学美育教育教学改革

(三)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四)中小学各学科美育资源开发与整合运用

(五)美育基础薄弱学校帮扶机制构建

(六)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构建

(七)美育协同育人机制与保障机制构建

(八)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

(九)校园文化环境育人实践

(十)美育评价制度改革与“美育进中考”探索

二、原则

(一)真实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二)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三)实效性。对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四)典型性。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单位部门、学校和同行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报送

(一)内容要求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二)格式要求

1.A4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

2.正文主标题居中排,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距设为0.5行。副标题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4.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三)报送数量

优秀案例以学校为单位申报,各学校不超过1篇。

(四)报送方式

请各校按规定的数量遴选出参评案例,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优秀案例申报书(附后)和案例全文规范文本寄送至: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教育科6099室(东方东路168号),邮编:213000,联系人:张琪,联系电话:13685223646。数码照片发送至邮箱:157043382@{域名已经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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