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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离婚抚养权怎么判

2024-07-06 03:1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家庭暴力离婚抚养权怎么判

  家暴离婚孩子抚养权一般会判给非实施暴力一方的。家暴属于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行为。一方实施家暴,意味着该方对于子女成长极其不利,而抚养权的判决是根据最有利于子女原则进行判决的,因此,家暴方一般不会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家庭暴力离婚财产该怎么分割

  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财产分割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家庭暴力离婚抚养权

三、家庭暴力包括哪三种类型

  找法网提醒您,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

  1.身体暴力是加害人通过殴打或捆绑受害人、或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等使受害人产生恐惧的行为。

  2.性暴力是加害人强迫受害人以其感到屈辱、恐惧、抵触的方式接受性行为,或残害受害人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

  3.精神暴力是加害人以侮辱、谩骂、或者不予理睬、不给治病、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价值感等作为或不作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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