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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磅】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发布:音乐培训机构需办学许可证! 政策回顾 2018年4月20日,教育部网站发布:“教育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其中,第十五条规定:设立面向成年人开展文化教育培训、非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实施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等有助于素质提升、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的培训机构,可以直接申请法人登记。 2018年8月10日,司法部官方网站发布:“司法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第十五条规定:设立实施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等有助于素质提升、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以及面向成年人开展文化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可以直接申请法人登记。 2018年4月20日,教育部网站发布:“教育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其中,第十五条规定:设立面向成年人开展文化教育培训、非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实施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等有助于素质提升、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的培训机构,可以直接申请法人登记。 2018年8月10日,司法部官方网站发布:“司法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第十五条规定:设立实施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等有助于素质提升、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以及面向成年人开展文化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可以直接申请法人登记。 ★最新规定 2021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其中,第十五条规定: 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权限,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实施义务教育的职责。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义务教育发展规划。2021年5月14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文见文末)。 此前,相关部门在2018年连续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两次均提到“实施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等有助于素质提升、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的民办培训机构,可以直接法人登记”!此外,国务院办公厅同年发布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提出,重点规范学科类培训,鼓励发展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培训,并提出”分类管理“理念。但此后,《实施条例》迟迟未正式出台,各地对音乐艺术培训机构的管理各不相同,有的地区仍要求有《办学许可证》;有的地区则不再受理,可直接法人登记…… 展开全文本次条例正式公布,最受关注的第十五条, 没有出现素质教育类可直接法人登记的相关表述,直接规定”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权限,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从字面上看, 即所有民办学校(未区分学科类、素质类等)均需要前置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才可申请法人登记,办证要求参照当地规定。 查阅广州、深圳、东莞等地现行申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操作指引,一般对学校的举办者、章程、组织机构、管理人员、教师队伍、办学资金、办学场所与设备、教学内容与教材等都有明确规定。其中,音乐艺术培训机构较为关心的教师队伍要求,广州、深圳、东莞均规定 校外培训机构教师需具有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在办学面积规定上, 广州、深圳均要求校外培训中心面积不少于300㎡,东莞则要求不少于200㎡。 相关要求一般可在当地教育局网站输入“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查询,或咨询当地教育局。对于音乐艺术培训行业来说,规范终成主旋律——合法合规经营的机构,将迎来更好的发展前景! 转载请注明出处:广东音 基 考级公众号 条例速览: 1、第十五条 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权限,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第二十二条 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颁发办学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3、第三十三条 民办学校聘任的教师或者教学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或者其他相应的专业资格、资质。民办学校应当有一定数量的专任教师。 4、第四十四条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应当使用在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账户。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该账户实施监督。营利性民办学校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学校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办学结余分配应当在年度财务结算后进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41号)_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www.gov.cn) 转载请注明出处:广东音基考级公众号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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