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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办发〔2020〕84号
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寨县扶贫资产清查、确权、 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五寨县扶贫资产清查、确权、登记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
五寨县扶贫资产清查、确权、登记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巩固并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发挥长期效益,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80号)、《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扶贫资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忻政办发〔2020〕4号)精神,决定对近年来各类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进行清查、确权、登记,为使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立足脱贫攻坚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梳理“十三五”以来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进一步发挥扶贫资产效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为乡村振兴全面开局做足准备。 二、工作目标 摸清“十三五”以来扶贫资产底数,对扶贫资产所有权一次确权到位,并纳入国有资产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明确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督权、处置权等,提高资产收益,实现保值增值。彻底解决扶贫资产底数不清晰、管理制度不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扶贫资产运行不高效、资产损失、资产流失等问题。建立健全产权明晰、权责明确、运营高效、管理规范、操作精准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资产不流失、权益不悬空、监管不断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内容 (一)扶贫资产清查。本次清查、确权的扶贫资产是指2016年以来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行业帮扶资金、金融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投入扶贫领域形成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资产收益)以及易地扶贫搬迁类资产等,但不包括明确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资产。 资产类型主要有:一是基础设施类,包括道路交通、农田水利、供水引水、电力及网络设施等;二是公共服务类,包括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及综合服务等;三是产业发展类,包括农林牧业基地、生产加工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电商服务设施、光伏电站、村集体入股的市场经营主体及其他经营性资产等;四是易地扶贫搬迁类,包括新建公租房、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 (二)扶贫资产确权、登记。资产清查后,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开展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工作,编写扶贫资产确权申请报告,最终形成五寨县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台账。 四、范围和对象 范围:五寨县2016-2020年投入扶贫资金实施的项目。 对象:全县使用各类扶贫资金实施项目的县直部门、12个乡(镇)。 五、工作方式 成立领导组统一部署本次资产清查和确权、登记工作。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2016年-2020年全县实施的扶贫项目进行核查,项目明细详见《(2016年-2020年五寨县扶贫项目明细表》,梳理出形成资产的扶贫项目,协助县直部门、乡(镇)、村完成扶贫资产清查、登记、确权工作,形成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台账,出具资产清查成果文件。 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扶贫资产清查工作领导组 组 长:苏国平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鹏珍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青林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周 俊 县财政局副局长、收费局长 成员:涉及县直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乡(镇)长。 (二)工作领导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统筹安排扶贫资产清查、确权登记工作,按时间要求高效、高质量完成。 2.在工作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各部门或乡(镇)及时完善. 3.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积极协调、配合第三方机构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登记、确权工作。 七、工作步骤 (一)扶贫资产清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资料检查阶段。第三方中介机构派驻10个工作组协助县直主管部门、各乡(镇)政府对“十三五”期间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行业帮扶资金、金融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投入扶贫领域实施的项目进行集中梳理,对照《2016—2020年五寨县扶贫项目明细表》,完善并确认项目信息。负责实施项目的各县直部门、乡(镇)按项目收集整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决算、报账支付、项目后续管理等方面的档案资料。《扶贫项目清查所需资料清单》附后。 负责实施项目的各县直部门、乡(镇)要筛选确定形成扶贫资产的扶贫项目,针对形成资产的扶贫项目,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竣工验收及决算审计资料填写《扶贫资产清查登记表(套表)》中的移交信息、账存(应存)信息等。 2.现场盘点阶段。中介机构协助各单位对形成的扶贫资产进行实地盘点,根据实际资产盘点情况填写《扶贫资产清查登记表(套表)》的清查信息,并留存资产照片。对扶贫资产的盘盈或盘亏、报废或毁损等,查明原因,做出清查说明。 3.汇总确认结果阶段。汇总清查结果,负责实施项目的各县直部门、乡(镇)、村按年度、分项目填写《五寨县扶贫资产清查明细(套)表》,套表纸质版一式叁份,经单位盖章及负责人签字后,一份提供给中介机构出具成果文件使用,一份上报县扶贫办备案,一份单位留存。 各单位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将已移交使用单位的资产完善相关手续,项目已完成未移交同时完成资产移交,确保所有扶贫资产一次性确权到位。 (二)扶贫资产确权、登记 资产清查后,各单位在中介机构协助下,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开展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工作,编写扶贫资产确权申请报告,按确权单位胶装印制《五寨县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台账》。 八、工作要求 (一)县直各单位、乡(镇)要严格工作要求,认真负责按时完成资产清查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清查资料,以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准确。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此次工作的负责人,各单位要安排扶贫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积极配合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资产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工作领导组。 (二)各单位要履行好支持配合责任,对第三方机构出具资产清查报告所需要的有关信息、资料、台账、账目等,要主动配合、及时准确提供,积极配合完成清查工作任务。 (三)资产清查工作组要严肃工作纪律,不准弄虚作假,欺骗组织,不准收受礼金、礼品,不准饮酒和接受宴请,不准“吃拿卡要”。 九、其他方面 (一)本次清查不包括明确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资产,各部门、乡(镇)应结合项目实施方案认真辨别。 (二)鉴于产权不明晰的情况,部分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未实际入账,本次清查以项目实施方案、验收或审计资料中载明的资产数量、金额作为应存的账存数,针对清查出的账实不符情况,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查清原因,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妥善进行处理。 (三)对因接受捐赠或无偿划归等原因,导致部分资产无法确定金额,可比照同类资产现行购建价格确定;扶贫资产以资产组的形式存在,需要确认单项资产金额的,应听取工程建设方的金额划分意见。 对外投资入股形成的长期投资,暂按初始投资价值确定。 (四)根据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扶贫资产的形成过程和资金构成,从实际出发,明确产权归属,注意识别“村集体资产、国有资产”。确权到县直部门、乡(镇)资产管理的国有扶贫资产,要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确权到村的扶贫项目资产,产权归属村集体,纳入农村“三资”管理;教育、卫生等领域扶贫资产,按照教育卫生体制改革要求确定产权归属;对于产权不明晰的,由领导组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跨乡跨村组织实施的项目形成的资产,原则上将权属量化到村集体,也可确权到县到乡(镇)政府,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附件:1.扶贫项目清查所需资料清单 2.扶贫资产清查所需资料清单 附件1 扶贫项目清查所需资料清单 (上传使用、不需提供) 序号 主体单位 档案类别 工作事项 资料名称 1 乡镇政府 项目申报 村委会组织村民选择项目 村委会会议现场照片、会议决议/会议纪要 2 村委会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证明(公示内容、公示照片) 3 乡政府审核 乡政府审核 4 项目审批 向主管部门申报项目 1.项目申请报告 2.绩效目标审核表。 5 脱贫攻坚领导组(扶贫局)审核 1.脱贫攻坚领导组(扶贫组)下达项目计划通知;2.脱贫攻坚领导组(扶贫局)关于实施方案的批复。 6 主管部门批复 1.主管部分下达方案批复文件;2.批复后的方案。 7 财政部门下达 资金指标 财政局下达的资金指标计划(含资金安排通知书) 8 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公告公示(网站截图) 9 项目实施 履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程序 1.招标公告;2.中标/成交通知书;3.政府采购计划(项目)备案表;4.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安排通知书。 10 项目实施合同 1.建设单位合同;2.施工单位合同;3.监理单位合同 。 11 项目进度管理 项目管理相关资料(施工方进度说明) 序号 主体单位 档案类别 工作事项 资料名称 12 乡镇政府 项目竣工 验收 实施单位自验 实施单位自验报告 13 主管部门验收 主管部门验收报告 14 竣工审计 1.竣工决算报告2.决算审计(结算审核)报告;3.审计局审计报告;4.审计局审计决定书。 15 报账支付 一次性拨付资金 1.《财政资金申请(审批)表》;2.预算拨款凭证(收款通知)。 16 分期拨付款项 1.开工支付证明;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三方进度说明;3.《财政资金申请(审批)表》;4.预算拨款凭证(收款通知)。 17 支付款项 1.支付凭证;2.发票。 18 存在结余资金 1.申请退回资金报告2.结余资金退还财政凭证(转账存根、退还财政资金内容明细)。 19 项目后续 管理 项目资金形成 资产登记 扶贫项目资产明细清单(竣工决算报告资产明细表) 20 项目资金未形成资产费用明细 1.补贴清单;2.补贴标准;3.受益户清单4.其他费用化支出明细。 21 收益类资产情况 1.资产/资金收益分配方案;2.村集体经济收入分配方案;3.分配协议;4.收益分配明细表;5.人员权益变动表;6.其他。 22 每年12月公示项目履行情况、收益分配情况 履行情况公示公告(公示内容、公示照片) 23 资产移交至 村委会 固定资产移交登记表(含资产明细) 24 资产移交至主管部门 移交/资产确认相关证明 25 主管 部门 项目监管 主管部门评价 主管部门绩效评价表 26 财政 部门 财政部门抽查/ 委托第三方评价 财政绩效报告 附件2 扶贫资产清查所需资料清单 (需提供盖章版) 序号 资料名称 1 扶贫资产清查明细(套)表 2 1.主管部门下达文案批复文件;2.批复后的方案。 3 实施单位自验报告或主管部门验收报告 4 1.竣工决算报告; 2.决算审计(结算审核)报告; 3.审计局审计报告; 4.审计局审计决定书。 5 固定资产移交登记表(含资产明细)移交/资产确认相关证明 6 提供长期投资的证明文件 7 所学资产的实地盘点图片 8 如报损,需提供报损资料。 ──────────────────────────────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 ─────────────────────────────────── 五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印发 ──────────────────────────────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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