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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4-07-09 07:2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学区、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县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温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温消安委办〔2022〕12号)和《平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清仓见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平消安委办〔2022〕30号)等要求,明确职责,落实工作,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各学区、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认真执行《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的通知》(浙教安〔2020〕59号),进一步强化师生消防安全教育,严格落实消防工作“三查”制度,及时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防范校园火灾事故发生。落实安全事故(案事件)倒查分析工作机制,校园火灾事故发生一起倒查一起,严格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将消防安全工作与学区、学校年终各类考核挂钩。

二、全面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学区、学校要深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排查行动,全面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规范开展“每日一巡查,每周一检查,每月一排查”活动,重点巡查实验室、危险品仓库、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同时开展电动自行车、机动车违章充电专项治理等工作,每月6日前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清单。各学区、学校对自查和上级督查发现的消防隐患要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进度和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确实无法整改的,必须经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现场确认,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做到清仓见底,确保万无一失。

三、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各学区、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学生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和校园宣传栏、校园广播、学校公众号等宣传内容,各校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确保每学年消防安全课程不少于4课时,落实消防宣传教育“进军训”活动,高中新生军训消防安全教育不少于4课时,消防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内容。寒暑假前,向全体师生布置一份消防家庭作业,推进消防安全“进家庭”活动,扎实做好2022年度“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制定消防安全疏散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学生开展1次疏散演练(包括反恐演练),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努力加大消防安全培训和建设力度

县局将成立一支消防督查队伍,聘请县消防救援大队对督查队员进行专业培训,定期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查工作;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确定专业人员分批次对学校管理人员、业务操作人员、普通教职人员进行校园消防业务专项培训;将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纳入暑期校长培训内容,提升法人责任意识;鼓励新建学校教职员工积极参加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考证工作,夯实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管理,加强义务消防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开展实战演练,有效提升火警、火情发生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踊跃参与校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

各学区、学校要重视校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建设活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标对表,全面开展查漏补缺和整改,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复核认定,评选出一批示范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学校,并将评选结果将纳入年度等级“平安校园”考核。

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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