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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1年12月24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 军为宜昌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政府办公室主任; 邓玉华为宜昌市教育局局长; 杨青山为宜昌市民政局局长; 高 杰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 琪为宜昌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邓 钧为宜昌市审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蒋正雄的宜昌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覃 照的宜昌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文 媛的宜昌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高 杰的宜昌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吴辉庆的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冯正宏的宜昌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邓玉华的宜昌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1年12月24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谭家军为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潘兴华为宜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郭 响为宜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志国为宜昌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杜 鹃为宜昌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免去: 韩 松的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郭 响的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周柏翠的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张志国的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李仁贵的宜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黄逊志的宜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黄书祥的宜昌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琪同志辞去 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2月24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刘琪同志提出辞去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和《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刘琪同志辞去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功平、张骏同志 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12月24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王功平同志提出辞去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张骏同志提出辞去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根据《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和《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功平同志辞去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张骏同志辞去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原标题:《宜昌最新人事任免》 阅读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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