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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4-07-12 21:4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23年6月9日,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以下称“什邡法院”)作出(2023)川0682破申1号、(2023)川068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分别裁定受理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宏达集团”)重整案、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宏达实业”)重整案。2023年6月28日,什邡法院作出(2023)川0682破1号、(2023)川0682破2号《决定书》,分别指定宏达集团管理人、宏达实业管理人。2023年12月25日,什邡法院作出(2023)川0682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宏达集团、宏达实业(以下合称“债务人”)实质合并破产重整。

为顺利推进宏达集团、宏达实业重整工作,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和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宏达集团成立于1998年10月13日,注册地址为四川省什邡市师古镇成林村,注册资本125,000万元人民币;宏达实业成立于1999年5月13日,注册地址为四川省什邡市师古镇成林村,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债务人经多年发展,逐步形成了磷化工、有色金属矿采、金融、地产、贸易等业务板块,控股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600331.SH)、西藏宏达多龙矿业有限公司、成都江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并参股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天仁矿业有限公司、四川川商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

债务人主要业务板块简介如下:

(一)磷化工板块

磷化工业板块以上市公司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600331.SH)为业务主体,总部位于四川省什邡市师古镇,主营业务包括有色金属生产、磷化工生产、天然气化工生产等。现有电解锌产能10万吨/年、锌合金产能10万吨/年;磷酸盐系列产品产能42万吨/年、复合肥产能30万吨/年;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合成氨生产装置一套,产能12万吨/年。

(二)有色金属矿采板块

有色金属矿采板块以西藏宏达多龙矿业有限公司、西藏天仁矿业有限公司为主要业务主体,债务人积极筹备开发西藏多龙铜矿、多不杂西铜矿、邦浦钼(铜)多金属矿等中大型矿区,同时通过境外公司参与位于坦桑尼亚的国际项目——姆处处玛煤矿和林岗嘎铁矿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由于历史原因,有色金属矿采板块的相关开发工作有所滞后,后续开发过程预计需投入较大规模资金。

此外,债务人还涉及金融、地产、贸易等产业领域。其中,地产板块主要业务主体四川世纪众成房地产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7月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贸易板块目前已处于停营状态。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协调推进和统筹完成宏达集团、宏达实业合并重整工作,由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全面优化债务人的资产结构、债务结构和股权结构;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实现产业转型升级。重整投资人应结合债务人相关业务板块情况,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

三、重整投资人招募须知与招募条件

(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重整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债务人的有关情况,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且通过管理人初步筛选的情况下,向管理人申请查询。

3.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二)招募条件

为实现对债务人未来发展的持续支持,重整投资人招募条件如下: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实缴注册资本应不低于30亿元,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不低于50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不低于200亿元;

3.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备与债务人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且拥有与债务人主营业务(磷化工业、有色金属矿采业)相关行业的经营管理经验,同时需具备海外矿产的建设开发经验;

4.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人的资格要求(如有),并对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实施投资而形成的不利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5.本案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重整投资人报名须知及招募流程

(一)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间及地址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2024年3月28日(含当日)前,到管理人指定地址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四份,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电子邮箱,意向重整投资人应确保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一致。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下南大街2号宏达国际广场508号

联系人:傅律师

联系电话:19934454171、1918083860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介绍参与重整的意向、参与重整的优势等。

(2)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含基本工商登记信息,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实际控制人情况,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与债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以及意向重整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其他基本情况)。

(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及下属企业、关联企业等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

(5)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信息的授权委托书。

报名材料组成及填写注意事项、重整投资人招募报名意向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范本)、授权委托书(范本)、保密承诺函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联系管理人获取。

(二)招募流程

1.管理人收到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材料后,初步审查意向重整投资人是否符合招募条件。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有权根据审查需要要求其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后续尽职调查期间不因意向重整投资人对报名材料的补正而延长)。通过形式审查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通知其在收到管理人报名资格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2亿元。未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意向重整投资人视为撤销报名。

2.管理人将通知成功报名的合格意向重整投资人签署保密承诺函,由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届时管理人将召集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具体尽职调查、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遴选及协议签署等事项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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