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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请求对安徽石鑫矿业有限公司浪尖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260万吨/年项目优化设计竣工备案的请示》及安徽石鑫矿业有限公司浪尖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260万吨/年项目优化设计竣工验收材料收悉。 根据《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竣工验收组形成的验收意见和结论以及企业整改并形成材的料进行审核。经研究,同意予以备案,现函复如下: 一、安徽石鑫矿业有限公司浪尖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260万吨/年项目优化设计已履行了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的相关程序,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依法合规,符合相关要求。 二、工程按照优化设计完成了基建工程量,生产系统都已基本建成,能够适应矿山生产需要。 三、矿山在具备其他法定条件后方可正式组织生产。在生产过程中,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验收组提出的各项建议,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配齐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优化设计要求编制月度采掘作业计划,均衡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确保矿山安全、绿色发展。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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