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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春运、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7-19 19:1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文交〔2021〕7号

关于印发2021年“春运、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春节运输将至,岁末年初节假日较多,也是运输高峰期,人流、物流量大,交通运输压力大,交通运输安全形势严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切实做好2021年“春运”、“春节”和“两会”期间交通运输系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平稳有序。现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领导关于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切实做好2021年“春运”、“春节”和“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遏制重特大事故,杜绝较大事故,避免一般事故发生,实现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安排

自2021年1月15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结束。

三、排查范围

(一)全覆盖。全系统所有行业。

(二)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检查道路交通运输、水上运输、项目建设、公路养护等行业领域和客运站场、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系统各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等。

(三)突出重点时段。系统各单位、各企业要认真做好春节、除夕、元宵、“两会”及春运等重点时段和时间节点的安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好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值班制度,确保不留空挡,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四、排查方式

1、坚持以自查为主,全面开展本单位和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以分层次,有重点地推进全县交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工作。系统各单位和各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文成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交〔2020〕93号)和《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交〔2020〕112号),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立即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本行业的所属企业、单位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建档和整改验收。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2、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全面、系统、彻底地开展本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工作。系统各单位是本行业职责的牵头单位,均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组织力量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在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进程中,把大检查与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基础管理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帮助指导企业排查整改隐患,促进工作的加强和创新,提升大检查的实效,确保大检查实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的目标,切实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3、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要在企业完成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方、行业和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开展检查,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真正打在痛处,治住要害。要切实加强隐患整改工作,对一般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较大隐患,要通过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消除的,要限期整改,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企业,应实施停产、停业整改,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限期整改和停产、停业整改的重大隐患,整改期间应加强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确保不发生事故。

五、排查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督办情况;从业人员岗位持证、培训情况;应急能力、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处置情况;“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情况;雪凝、大雾等恶劣天气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时段安全保障落实情况等。

(一)道路运输安全(责任单位:交通执法队、公运中心)

1、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工作要求,严格客运驾驶人管理制和资质的清理,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制度,严禁客运车辆夜间在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山区公路通行。

2、认真落实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重点整治超速行驶、超员载客、关闭动态监控系统和驾驶员接打手机,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等行为和管理人员、驾驶员责任心不强、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确保安全。

3、加强客运车辆隐患排查。在重要节假日和重点时段,针对长途客车、旅游客车、重型货车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对车辆进行检查,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确保大型客车、重型货车、旅游包车的检验率和驾驶审验率达100%。

4、做好“三品”查堵工作,严防旅客携带“三品”进站、上车。

5、深入开展驾驶员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整治。进一步加强对驾驶人培训机构培训质量的监督,突出驾驶人安全意识、复杂路面、特殊天气及意外情况下应急处置能力等职业素养培养,督促驾驶人培训机构落实培训大纲和学时以及考试标准各项要求。

6、及时完善冬季交通运输应急预案。结合冬季气候特点,制定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完善冬季行车安全防范措施,积极做好应对发生冰雪凝冻、大雾等恶劣气候的充分准备,配备三角木、铁锹、防滑链、牵引钢绳等随车防滑工具。

(二)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单位:交通执法队,港航科)

1、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客船、渡船和旅游船舶隐患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消防、救生设备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对凡不符合安全生产的企业和船舶一律严禁从事运输生产。

2、严厉打击水上交通非法违法行为。加大对“三无”船舶的打击力度,依法拆解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船舶,坚决取缔不具备造船资质的企业和个人建造或改造“三无”船舶;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船舶;治理未经许可或超过许可期限进行水上水下施工活动的行为;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养殖、拦河网等侵占航道影响安全的行为。

3、突出对重点船舶和重点水域的检查。重点检查客渡船、普通客船、旅游船舶、快艇、游乐船,检查设备是否齐全有效、船体是否破损,船员持证等;突出对易发违章行为的检查,严厉打击船舶超员、超载行为,治理船舶非法载客等非法违法行为。

4、坚决查处船舶、船员无证,相关证书超期或证书无效,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非法运输行为。

5、严查渔船、自用船、“三无”船舶等非渡运船舶非法从事渡运的行为;严禁渡船随意停靠和超载、人畜混装、船员无证驾船;严格执行渡船禁航等渡运安全规定。   

6、加强对重点水域和重要时段的安全监管。切实落实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责任,结合雨、雪、雾、大风等恶劣天气、重要节假日和当地民风民俗等,人员出行相对集中等特点,加大对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渡口谈话签字放行制度,从源头上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三)公路管养安全(责任单位:交通执法队、公运中心)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立即对辖区公路、桥梁、隧道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建立排查台账。加大安全隐患治理力度,及时修复损坏的公路、桥梁和公路标志标牌,对暂时不能修复的在显目处设置警示标志、标识。进一步完善陡坡、急弯、临水、临崖和事故多发等危险路段的警示标志设置工作。

2、积极做好交通安全保畅。针对冰雪凝冻特殊气候,加强对桥梁、隧道和地势较高易结冰等路段的管理,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保畅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准备应急保畅所需的工业盐、防滑沙、防滑草垫等物资,认真做好公路养护工作,及时消除冰雪、路障和路桥病害,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四)在建工程安全(责任单位:交通执法队,交通工程质量技术服务科)

1、认真开展公路工程施工建设领域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全面深入开展以预防地质条件复杂地区的公路、桥梁和隧道坍塌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2、强化公路桥梁施工安全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公路建设“三同时”规定,将公路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特别要加强对新建、改扩、扩建工程项目和未经验收合格或正在施工的公路的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事故。

3、切实加强公路、码头、站场及渡改桥建设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和有关要求,设立安全警示标牌标志,明确安全责任人,制定安全措施,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确保建设施工安全。

(五)疫情防控安全(责任单位:交通执法队、公运中心,港航科、交通工程质量技术服务科)

1、加强客运站场体温检测、健康码扫码、口罩佩戴等工作。长途汽车客运站入站口位置设置体温检测点,对每名旅客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扫码,对不配合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扫码的旅客进行拍照登记并通报公安部门;做好感冒发热旅客的登记,并第一时间上报卫健委和局安委办,同时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感冒发热旅客的移送工作。

2、积极做好客运公交站场、车辆、码头(渡口)和船舶清洁消毒工作。指导汽车客运站、城乡公交、码头(渡口)做好站场、车辆、船舶卫生清洁和消毒、通风等工作,重点加强客运、公交、出租(网约)车辆的消毒和通风,确保客运站场、码头按要求每天消毒不少于2次,车辆船舶每趟1次。同时确保客运站的候车室、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卫生及通风状况良好。

3、加强冷链食品运输管理工作。督促冷链运输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运输企业要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要求,加强车辆消毒管理,运输车辆配备消毒物品,定期对运输车辆、搬运工具及容器进行清洁消毒。货物混装时,装载车辆时尽可能将食品与会造成污染的其他货物分开。车辆装载货物之前和之后,均要对车内人手可能接触的部位、特别是车厢内外进行彻底消毒。

(六)消防安全(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工程项目部)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火灾风险,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高度重视车站、码头、车辆船舶、工地工棚、出租房、办公场所、公房宿舍楼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要配齐配足各种消防器材,按照规范标准安装负荷过载保险装置,对老化电器、电路及时更换。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深入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控水平。同时,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杜绝亡人火灾,不发生有影响火灾。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指导整改。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总体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以防范事故为目标,全员行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做到“有患必治,重患必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即查即改,源头治理。各单位要将安全大检查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必须从体制、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深挖形成原因,针对问题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强化从业人员培训、培育企业安全文化等方面制定对策措施,切实消除隐患产生的根源,严防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局安委办采取明察暗访、抽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四)夯实基础,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大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将隐患排查情况每半个月上报一次局安委办,并于2021年3月30日将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形成总结上报局安委会。

文成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27日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县安委会。

文成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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