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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4-07-01 01:0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关于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

 

主任、副主任、委员: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1-3月,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工委委员和专业组代表成立调研组,在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基础上,通过视察、座谈等方式,对工业商贸、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食品药品、医疗卫生、旅游景区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完善安全责任体系,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扎实推进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及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保持平稳的良好态势。2020年,全区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伤亡事故5起,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一)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区先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江北区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等多个文件,细化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三张责任清单”,基本形成了“政府组织实施、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的监管格局。调整充实区安委会及其下设办公室工作力量,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街)镇均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落实分管负责人,明确行业监管科室及人员,各村(居)委会落实安全生产信息员,全面推行区、(街)镇、村(社)三级网格化管理。建立区领导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和班子成员在重大节假日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的机制,坚持每年开展不同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定期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最大限度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建立日报告、月通报、季核查制度,实行动态评估考核办法,形成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的合力,提高监管效能。二是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逐步落实,强力推进安全生产“三色”台账管理,实行“三清三进”推进生产安全隐患治理,取得较好效果。三是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了以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办法为主要内容的三位一体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评估体系。定期召开安委会例会调度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三)安全生产监管成效进一步提升。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在抓好全区面上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突出加强对危化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工作,有效遏制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比如,2020年推进危化品全生命周期整治,督查运输企业12家,充装企业7家。部门联合开展道路客运、货运、出租车和维修市场等各类安全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200余人次,执法车次1000余次。共查处辖区运输行业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24件。建立健全“双随机”、掌上执法等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将生产安全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开展说理式执法,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2020年共执法检查440家,发现隐患781条,出具文书2938份。加强了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有效发挥了法律的震慑作用。

(四)安全生产思想防线进一步筑牢。抓住“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宣教活动,与“安宝网”合作,为全区经营单位免费提供复工复产安全网络培训,覆盖2000余家企业近6000人。扎实开展企业百万员工安全大培训,全面实施从业人员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工程,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安全”、安全管理人员“会安全”、从业人员“懂安全”,通过企业自主与政府推动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操实训相结合、线下培训与线上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实施分级分类培训,为强化安全管理提供了重要支持,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监督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为维护好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调研中发现,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引起重视:

(一)安全生产意识有待增强。从监管部门的角度看,个别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安全生产“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未得到彻底根治。从企业的角度看,部分企业特别是规下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些中小微企业对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主要内容不知晓或略知一二,安全生产意识总体上仍较淡薄,参与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企业员工整体安全意识不高,特别是“低小散”作坊式企业的职工,缺乏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风险辨识防范和避险逃生能力弱。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精准度还不够,由于实际演练的组织难度大,普遍只落实到理论层面对于实际安全技能的培训安排不多。群众安全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重经济轻安全的思想以及普遍的从众和侥幸心理导致安全意识淡薄,小街小巷销售、储存、住宿“三合一”经营商铺普遍,存在堆放物品堵塞通道、电器线路混乱等现象,火灾隐患较大;居民小区停车占用消防安全通道,楼道乱拉电线进行电动车充电等现象时有发生。

(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一是安全生产领域立法进程有待加快。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如对于电动汽车充电桩不规范铺设、老小区消防设施维修无维修基金或业委会不同意维修等问题,监管部门在应对处理时没有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对于店面房和小区车库住人、新建小区消防前室占用等问题,缺乏刚性处罚和制约措施。二是综合监管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的部分职责不够明晰。某些领域尤其涉及多头管理、多头执法领域的部分职能不够具体明确,没有很好解决“谁来负责、负什么责、怎么负责”等问题,综合监管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作用还发挥得不够有力有效。如区消安委在统筹消防工作的作用上发挥不够明显。2019年新修订的消防法规定,基层派出所的消防监管职能未变,由基层派出所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但由于体制改革原因,目前派出所未对消防问题进行执法。行业监管部门职能还存在一定的条块分割,交叉或空档,信息互通、联合执法、隐患移送查处等机制还不够完善,工作没有形成最大合力。三是基层监管队伍薄弱。街镇安全生产工作队伍能力素质还不够高,结构有待优化,缺乏化工、法律等较高专业水平的工作人员,与安全监管工作面广、任务重、专业性强的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受编制限制,部分外聘人员工资不高,导致稳定性差。以洪塘安监所为例,由于收入较低,安监所人员一直未按要求满员配置,“无人来、不想来”现象比较突出。此外,高新区未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村社安全协管员隐患辨识能力不足。

(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仍比较突出。建筑施工领域,当前我区在建工程134个,工程面积797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加47.3%、37.8%,安全生产事故也大幅增长,建设施工类生产安全事故占比较大。车辆船舶运输领域,全区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共有12家,车辆1452辆,占全市三分之一以上,禁行时段大量危运车聚集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对周边居民安全造成威胁。部分在江北靠岸的国内捕捞船舶因在韩国专属经济区作业,未能按照国内作业渔船做好人员管理,在台风应急响应期间不能及时收到安全指挥调度信息,威胁到渔民的生命安全。消防安全领域,部分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违规经营、高层建筑、危化点、易燃易爆点的消防安全风险依然较大。“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集加工、生产、仓储、经营于一室)的安全隐患突出。据统计,2018年-2020年我区共接火警3569起,发生火灾345起,火灾量一直在高位徘徊,火灾形势仍十分严峻。特种设备领域,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扶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监管维护难度较大,尤其中小微企业较为普遍,存在管理层级不清楚、责任不明确,安全隐患较大。文化旅游领域,我区文保房多以木结构为主,如慈城镇的古建筑群集中成片,巷道狭窄,沿街店铺众多,存在违规住人、电线乱接、使用煤气灶具、电瓶车违规充电、消防通道不畅等安全隐患。随着古县城保护开发的推进,对消防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再如外滩酒吧一条街的部分房屋属于文保房,酒吧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要求较高,很难达到标准要求。此外,村级物业厂房设计、建造中考虑安全不够周全,大量用木结构顶,建筑之间未考虑安全间距,一院多户、一层多户以及群租现象普遍,承租的企业又多是小微、小作坊企业,设备老旧、生产作业场所环境差,安全隐患问题突出。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是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治本之策。充分认识教育培训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以落实“三个必须”原则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安全培训工作,继续推进企业百万员工大培训活动,深化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培训工作任务。一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重点培训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行业特点和本企业的安全工作重点,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加强企业各级员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全员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定期演练培训制度,对基础安全做到常抓不懈,使安全教育培训对象涵盖到企业的每一级员工,真正做到全员培训合格上岗。切实加强安全设施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灭火器材的使用以及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增强实战演练能力。三是扩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和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报道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发挥典型事故的警示教育作用。把安全生产的主要法律法规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分类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生动形象地宣传,促进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民安全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

(二)完善安全生产立法和体制机制。一是加快安全生产领域立法。建议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向上呼吁,尽快制定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设定管理技术标准,使得监管有法可依。二是理顺工作职责。针对现有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各行业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促进各自职责更好地落实。建立综合监管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之间、行业监管部门相互之间的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实现政策统一、执法程序衔接,推动执法成果综合运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对行业监管部门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促进各部门尽职履责,整合监管资源形成强大监管合力。三是加强安监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配齐配强街道安监所工作力量,深入推进监管人员岗位认证和专业化、职业化改革试点,强化业务培训和技术支撑,严格执法能力考核评价,全面提升基层安监执法队伍的整体监管能力。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工资待遇,消除履职顾虑,稳定安监队伍。建议高新区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通过社会化服务加大检查服务力度,镇安监所检查服务力量向高新区倾斜。

(三)加大重点行业的综合治理力度。结合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等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安全隐患风险排查整治力度,按行业分类,认真梳理安全生产风险和短板弱项,加大拉网式排查整治的密度和力度,全力查盲区、找盲点,彻底根治一批“老大难”问题。建设工程领域,建议加强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做好塔吊、基坑等事故多发易发场所的检查指导,做好员工的教育培训,落实好防护措施。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渔业安全监管,努力改善易发交通事故路段特别是乡村道路的通行条件,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加强对二、三级公路和城市一般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管,进一步遏制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完善渔船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掌握渔船安全生产动态,严防事故的发生。消防安全领域加大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突出以“三合一”等场所治理为重点,根据不同场所的实际情况,重点整治违规留宿人员、私设防盗窗,私拉电气线路等消防违法违规现象,形成多部门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彻底解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反弹、再治理、再反弹”的问题。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深入调查研究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民用电梯安全监管的现状和问题,健全相互配合、综合监督和责任追究的有效机制,切实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消除,保障使用安全。加大古县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习力度,文旅部门要加大对文保房的保护监管力度,开投公司要配强安保力量,加大景区景点管理力度,增配适合古县城特色的轻便消防车。消防大队要对沿街商铺、民宿、餐饮等单位存在的消防隐患加大执法力度,全方位提升执法效果。对现有酒吧加强安全检查,结合老外滩改造,对用电用火问题进行监控,对重新装修的酒吧提前介入,针对性地做好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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