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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塔石岭后区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隧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龙建招2023--1A1 号 发布日期:2023-02-01 15:39 阅读次数:次 信息来源:业务受理室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3--1A1 号 工程名称:龙泉市塔石岭后区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隧道工程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1日 招标人:浙江省龙泉市东盛标准厂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异议):杨林 联系电话: 18767898384 中介代理机构:浙江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 0578-7121966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6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工期 项目负责人 质量承诺 1 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6915034 365日历天 潘小平 合格 2 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58151146 365日历天 高磊 合格 3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57653643 365日历天 常延明 合格 4 广州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56915034 365日历天 唐林 合格 5 江苏瑞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7687604 365日历天 钱锦春 合格 6 南京同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6451492 365日历天 戎彩萍 合格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联系电话:0578-7761918 公示时间: 2023年02月01日 至2023年02月06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省龙泉市东盛标准厂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02月01日4_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打印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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