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学生平台-登录 【本

【本

2023-03-15 10:5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相关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现启动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复核、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申请资助对象

有需要新申请资助对象的同学请登录三全育人“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进行操作:

1. 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平台;

2. 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自己的相关信息,结束后点击“提交申请”,页面自动跳转至“三全育人平台”首页;

3. 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返回首页;

4. 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对象申请”在线办理,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建档立卡户、低保家庭、烈士子女等特殊情况学生需上传证明材料(已有材料即可,不需另外盖章),提交申请;

5. 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对象申请结果”,点击个人申请记录,进入跟踪流程图点击“下载登记表”(如登记表显示不正常,可从通知附件二下载空白表自行填写),将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请适当调整页面,正反打印控制在一张纸内,若已填好两份申请表则无需再打印),并在认定理由、学生本人签字处签字;

6. 将完成签字的申请表提交至班主任,由班主任组织资助对象认定评议小组完成民主评议工作;

7. 以班级为单位,将本班申请表汇总提交至学院(系)、学园,由各学院(系)、学园成立的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完成认定审核工作。

二、已认定资助对象资格复核

1. 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三全育人“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

2. 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返回首页;

3. 进入系统“个人画像”版块,在“学生资助”类别选择“资助对象”,确认2022-2023学年春夏学期的认定档次:

(1)如无误,则不需要做任何操作;

(2)如需调整等级,则需填写《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档次调整申请表》(见附件4),交至辅导员,并按照新申请的流程完成申请工作;

(3)如需放弃资格,则需填写《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放弃声明》(见附件5),交至辅导员。

2. 需完成取消认定、调整档次和新申请认定学生情况确认和系统审核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取消认定:各学院(系)、学园学生资助工作经办人在收到学生的《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放弃声明》后,在“学生资助”类别选择“学生资助对象管理”,勾选相应学生信息,点击“取消认定”即可,注意做好放弃声明的纸质表存档;

(2)调整等级:各学院(系)、学园学生资助工作经办人在收到学生的《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档次调整申请表》后,在“学生资助”类别选择“学生资助对象管理”,勾选相应学生信息,点击“取消认定”后,并通知学生按照新申请流程完成申请工作;

(3)新申请认定:学生提交申请后,按照认定流程,在系统里依次完成班主任、资助工作经办人、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三级审核。

 3月17日前,请相关同学完成上述相关申请。另外,调整档次和新申请认定学生需要发送《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电子版至[email protected],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成均苑4幢313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聂老师、郭同学

联系电话:87077229

附件1: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pdf

附件2: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pdf

附件3: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档次调整申请表.docx

附件4: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放弃声明.docx

 

 

哲学学院

2023年3月7日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