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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024-06-21 06:4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学校将围绕主题“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在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的主题,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力度,继续加强各部门协同合作,全面提高师生安全素质,增强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推动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工作始终受控、校园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二、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主要内容

围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深入开展系列活动:

1.全面梳理排查责任区内各类安全隐患(附件1);

2.举办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培训(附件2、附件3);

3.开展综合应急演练(附件4);

4.举办微型消防站开训暨消防技能大比武;

各项活动具体安排详见各附件。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月活动开展,认真制定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细化方案。

2.做好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职能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开展形式多样、师生喜爱的创新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3.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学院、职能部门要聚焦本部门的重点部位及重点防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部门内安全培训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应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做好相关人力、物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以保证活动的实际效果。

4.强化督导,做好总结。各学院、职能部门要在活动中做好检查督导,抓好安全生产系列活动的落实,及时总结,并对本部门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指标及措施。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统筹安排,指定联络员,负责活动信息的整理、收集、报送,并于7月10日前将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保卫处。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耿老师,联系电话:55270669

安全教育参考学习链接及公众号:

安全管理网:http://www.safehoo.com/video/

(用户名usstbwc,密码usstbwc,也可自行注册)

微信公众号:中国安全生产网、安全生产在线学习、每日安全生产、

消防安全教育平台、杨浦消防、平安上理

附件1:2021年上海理工大学“安全生产月”督查检查表.pdf

附件2:关于开展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培训的通知.pdf

附件3:消防安全培训报名表.xlsx

附件4:关于开展学校突发事件处置综合演练的通知.pdf

保卫部(处)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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