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如何实现表内资产转表外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如何关闭理财通道 银行如何实现表内资产转表外

银行如何实现表内资产转表外

2023-04-13 09:3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通道业务的种类:如果有耐心看完整篇文章会发现,通道业务的“通道”变化很快,这使得一一列举通道业务的种类定义没有意义也没有必要,我们只要知道所有通道业务都必须遵循的原则,对银行来说,凡是能够让他规避监管,转换表内外资产的途径、平台都是通道业务,包括券商、保险、信托、PE、投行等各种现存或者将来会出现的非商业银行金融参与者都可以成为“通道”。

(二)银行如何完成信贷资金从表内到表外的搬运。

1、表内的定义,表指资产负债表,信贷资金的特性包括(1)过往产生(2)银行是债权人,就是银行持有或控制(3)预期很有可能带来利益流入。显然,信贷资金是入表的资产。

2、大部分银行选择将债权转移,即该部分资产持有人变更实现表内到表外的搬运。基本途径有:委托贷款(委托人是债权人),银信合作(信托是债权人),发行理财(谁买谁是债权人),银证合作(谁买谁是债权人),银保合作(保险公司是债权人)等。具体操作方式在看到关于「银监会拟推贷款批量转让系统」新闻,提出一系列问题?中有所解释。

好了,问题回答完了,下面都是故事包括了从监管当局开始意识到“表外资产”的风险之后到现在所做的一系列举措,记录了“通道业务”最近几年与监管当局的较量。

在很久很久以前(反正早于2009年),我曾经做过一笔50亿中长期贷款卖出回购的银信合作,为了给别的项目腾规模,先将资产卖给信托以后用理财资金回购,信托在这个时候就是个通道,资产凭借这个通道一来一回,表内变表外。后来银监会发了【银监发[2009]111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禁止理财资金用于投资于本行信贷资产和票据资产。

紧接着又发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9】113号)】,直接叫停了卖出回购银信合作。2010年回购的时候就更怂了,因为2010年【银监发〔2010〕72号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银信理财合作表外转表内,记拨备。本来卖出时的AAA级50亿表内中长期贷款现在不光要入表,还要记拨备,而且一次性增50亿表内规模,谁给你啊。回购那天全市基本上停贷放了这50亿,后来年内好彩找了一家信托低价买断了这50亿,不然光拨备当年利润就能被吃大半。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你方唱罢,我登场,一首定场诗,咱们来到了2010年。银行很聪明,银监会不是说不准用理财资金买信托吗?我就用理财资金直接买!但是很快【银监会规范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0]102号】出台,明确了“不得使用理财资金直接购买信贷资产。”

2010年末2011年初,4万亿刺激到了头,银行开始收银根,房地产、铁公机、城建项目受到严重影响,这时候银监局火上浇油出台了【银监发(2011)7号-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对存量银信合作产品提出了具体的有表外转为表内的工作进度要求,

【2011年148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转表范围及方式的通知】文件对银信合作业务提出了具体转表要求。银行不想吃回已经在表外的信贷资产,但是银监之前的文件表明了一定要让银行吃回,但是你让铁公机城建废了?银监会还接受国务院领导的吧?这时候其他途径就出来了。

银监之前所有的文件都是针对所有权的规定,信托推出了收益权理财产品,通过改变标的物的方式解决2009年111、113号文件带来的问题。差不多同一个时间北京资产交易开始运转并成为银行同业交易商协会的制定平台,地方融资平台资产证券化、债权融资工具、私募股权融资工具等在北交所挂牌,这时候我也上了一个项目,后来被毙了,一说都是个泪啊。

银监会与银行之间艰苦卓绝的斗争进入的第四年。时间终于到了2013年,银监会下发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管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8号】,提出了非标准化债券资产的概念(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然后提出了商业银行应当合理控制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总额,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的规定。

最后要求对于本通知印发之前已投资的达不到上述要求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商业银行应比照自营贷款,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于2013年底前完成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和资本计提。这在根本上限制了银行的通道建立,因为8号文给出了总量控制,只要监管当局不认定新的“标准化债券资产”,银行通过不停找通道突破监管的途径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有效抑制了“通道业务”的发展。监管当局获得基本胜利。

根据2015年1月【中国金融:首批银行理财资管业务试点出炉,通道业务洗牌在即】的报道,如果可信,则说明监管当局将在8号文的框架下,将有计划地放开一部分表外业务。从这篇报道看,银行理财资金可能直接投入债券市场,这意味着与之前相比“通道”的作用将显得不那么重要。而从8号文也可以看出,监管当局并非厌恶表外业务,而是厌恶自己无法控制的表外业务。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