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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关于开展2023年度“好婆婆”“好媳妇”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7-13 16:0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村(社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良好家教家风和家庭美德,争创全国文明镇。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好婆婆”“好媳妇”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通过开展“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弘扬互敬互爱、孝老爱亲、崇德向善的家庭美德,引导全镇村(居)民树立文明家风,以家风促民风,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通过广泛宣传典型事迹,激励全镇村(居)民以先进为榜样,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动我镇精神文明建设走深走实。

二、评选条件

(一)好婆婆评选条件

1、永和镇常住村(居)民;

2、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婆媳关系融洽,爱护晚辈,教子有方,邻里关系和睦;

4、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尊重科学和知识;

5、有良好的道德操守,勤俭自强,带头移风易俗,建设文明家庭;

6、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邻里调解矛盾,在辖区内有较好的口碑;

7、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并积极参与,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好媳妇评选条件

1、永和镇常住村(居)民;

2、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婆媳关系融洽,孝顺、体谅老人,在情感与生活上关心公婆,尽其赡养义务;

4、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妯娌、姑嫂间相互尊重,感情融治;

5、举止文明,勤俭持家,理解并支持丈夫工作,科学教育子女,主动分担家务劳动;

6、爱岗敬业,崇尚科学,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

7、乐于助人,生活作风正派,群众口碑好,积极投身和谐家庭构建,做好媳妇本职工作;

8、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并积极参与,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曾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有家庭暴力行为,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有违反廉洁纪律、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等。

三、评选方法及实施步骤

“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展开。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4日—9月6日)。各村(社区)广泛宣传活动主旨及评选条件,动员各辖区内的村(居)民积极参与评选,努力营造“户户参评、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为文明创建工作夯实基础。

(二)推荐上报阶段(9月7日—9月12日)。各村(社区)参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把关,通过群众推荐、走访调查等多种方式择优推荐“好婆婆”“好媳妇”人选各2名,指导候选人填写好推荐表(见附件,包含推荐人基本信息、500字事迹材料),加盖公章,于2023年9月12日17:00前报送至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因宣传报道需要,要求提供3—5张反映“好婆婆”“好媳妇”事迹、主题明确、清晰自然、无水印的电子照片,与推荐表同步提交。

(三)组织评审阶段(9月13日—9月15日)。根据各村(社区)的推荐人选情况,由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组织有关人员通过材料审核、入户考察等形式,组织纪检、公安等部门联审,评选出“好婆婆”“好媳妇”人选各12名,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性示范性强的先进模范人物评选出来。

(四)集中表彰阶段(9月18日—9月23日)。举办颁奖表彰活动,对评选出的24名“好婆婆”“好媳妇”给予表彰奖励。同时,通过宣传栏、文明讲堂等形式,大力宣传“好婆婆”“好媳妇”先进事迹。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活动的策划、指导和评审工作。各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文明创建专干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协调此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评选“好婆婆”“好媳妇”活动是文明家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环节。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开展评选活动的意义,努力营造强大的社会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做到广泛宣传,层层推荐,真正把符合条件,说服力强,群众公认的“好婆婆”“好媳妇”评选出来。

(三)精心评选申报。评选采取单位、亲朋好友推荐或自荐方式产生,以村(社区)为单位推荐申报。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做到民主公开,以保证活动的有效开展。候选人推荐材料要求事迹真实、文字简练、故事生动、主题突出。

(四)做好结合文章。“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应与各村(社区)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共同推进永和镇争创全国文明镇工作。把评比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先进经典的过程,让活动氛围持续影响各村(社区)文明乡风建设,推动更多家庭成为“文明家庭”。

附件:1、2023年永和镇“好婆婆”评选推荐表

      2、2023年永和镇“好媳妇”评选推荐表

中共永和镇委员会

永和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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