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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女大学生被害案!天长侦破纪实

2023-03-17 18:2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封面网络配图

天长白塔河惊现女性碎尸

2007年4月9日15时56分,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公安局接到报案,报案人说,在白塔河里发现了用塑料袋包着的碎尸。

天长白塔河

当时,一个叫吴兰英的农妇经常赶着一群鹅到河边放牧,在几天前,她就发现白塔河新大桥下的河面上飘浮着一块白色的东西。

报警当天,她又发现飘过来一些,当时,她怀疑是哪一家把病死的小猪扔在了河里,远远望去,上面好像还裹着白色的塑料布。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此时,在附近正有几个维修排污口的硫酸厂工人和几名瓦工,为了一探究竟,吴兰英将他们叫了过来。

吴兰英说明原因之后,几个人拿着铁锹,趟到河水就走了下去。当走到白色塑料布跟前的时候,他们用铁锹轻轻地一挑,众人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只见两只白森森的手臂赫然露在他们面前,十根手指的指甲上还绘着鲜艳的梅花状图案!

被吓坏的众人惊慌失措地赶紧跑上了岸,随即向110报了警。天长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指令责任区刑警队干警和当地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勘察情况。同时,工作人员将此警情向局长胡德林作了报告。局长胡德林是一个非常有经验的老警察,自从调到天长市以后,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就率领部下接连攻克了众多大案要案。

当他听到这个案情报告以后,他凭着预感认为这将又是一起大案。突现如此惊天大案,接到命令后,公安局的各级领导几乎同时朝现场赶去。

当时,刑警大队教导员李军,是一位医科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同时又是副主任法医师,他在公安机关从事法医工作24年,勘验过数千具尸体,可勘验尸块还是头一回。到达现场后,他和部下对现场的两截尸块进行了仔细的勘察、检验。经过检验,初步分析:

一、两截尸块是女性裸体躯干,尸体无头,上半身尸块用白色塑料餐布包裹,下半身尸体内无内脏,无膝盖以下部分。

二、死者体态丰满,死亡时间6天左右,年龄25岁左右,身高155cm左右,手指细长,曾做过指甲美容,十指指甲均绘有色彩鲜艳的梅花状图案。

鉴于此案重大,专案组在案发现场的大桥下成立,并随即对此案作了定性,这是一起凶杀后,碎尸抛尸案。性质如此恶劣的杀人碎尸无头案震惊天长,社会上的各种议论纷至沓来,天长网民称该案为“梅花碎尸案”。这给当时的天长市警方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胡德林,时任天长市公安局局长

专案组通过案情分析,认为:

一、重点查找死者指甲上梅花图案的来源。

二、死者不像干过重体力活的人,其生前的生活场所很可能是城市里的美容美发、美甲场所及歌舞厅、茶社等地方。

四、作案现场应该在人口密集的城市,凶手杀人后,由于城市内不具备藏匿的条件,因此选择野外抛尸。

五、应该尽快找到其它尸块,确定死者的身份。

思路清晰之后,天长市公安局兵分三路迅速行动。一路在市内摸排,查找临近一星期内有没有人看到过有人向河里抛东西。一路继续打捞寻找碎尸。

此外,公安局还在网上及新闻媒体上发布信息,并对提供线索者提供奖励。

总而言之一句话,天长市公安局全部出动,运用一切手段,查找尸源。

充满希望的线索一个个中断

很快,负责在大桥周边搜寻碎尸的工作人员就有了发现。2007年4月9日傍晚,工作人员在河中的一个泥沙冲积成的小岛上进行搜索时,猛然发现一只时尚的女式拎包。这一重大发现,让现场的工作人员非常地兴奋。

此人是不是被害人?如果是,那就说明尸源找到了,这对案件的侦破有着巨大的帮助。公安人员迅速通过身份证上面的地址找到了该女子的家。

但令公安人员失望的是,家属们很快拨通了正在南方上大学的这位姓范的女孩电话,而接电话的正是身份证上显示的姓范女孩。这个女孩的身份证为何会出现在河中的一个小岛上?

原来,就在此前的2月22日晚上10点20分左右,这个女孩的手提包在天长市被两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抢走了,歹徒取走包内的钱物后,将此包扔在了小岛上。

虽然,这一路办案人员在搜寻尸源上没有找到突破的地方,但另一路办案人员却又有了重大发现。同样是在傍晚,当时在现场围观的人群中走出一个男子,他主动要找公安局负责人反映线索。据他反映,他曾听一个姓陆的老乡说,几天前的一个晚上,他的一位亲戚发现一个人从这座大桥上朝河里扔东西。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公安人员认为这是一条重要的线索,或许这就是打开此案的“钥匙”。随即,专案组根据该男子提供的地址,立即派办案人员连夜赶到高邮湖畔的桥湾,找到了那位姓陆的村民。

随后,在这位姓陆的村民带领下,又来到了那位姓魏的女士家中。据魏女士反映,2007年4月2日晚上7点50分左右,当她下班回家途经白塔河新大桥时,突然发现一个人从汽车后备箱里搬出一个东西准备从桥上往下扔。

那个人见魏女士路过,双手抱着要扔的东西转身顶着桥栏杆。因为魏女士此前曾在晚上下班的时候被抢过,心里留下了阴影,于是,她就没敢多看,迅速骑车通过。

但当她还没有骑出大桥的时候,只听见身后有东西落水的声音。她本能地回头看了一下,借着灯光,她清晰地看见河里泛起的波纹。之前因为被抢而受过惊吓的魏女士看到这一幕更加害怕了,她一路猛蹬到了家,到家后吓得直接瘫坐在椅子上了。

这一重要的线索就此中断。而就在整个案件看似没有任何突破口的时候,正在天长市周边县市做调查的公安人员传来了一个好消息。

2007年4月12日下午,公安人员在江苏省仪征市的一家美甲店做调查的时候,该店女老板非常肯定地对公安人员表示,受害人十指指甲上的梅花状图案就是在她的店里绘的,她还表示,这种图案不是梅花,是紫荆花。

该店女老板向公安人员回忆说,十天前,一位30多岁的女子带着一个小姐来到她的美甲店做了这种指甲美容。根据女老板的描述,那位年轻的女子像是一个舞女。公安人员随即将这一重要线索进行了上报,天长市公安局得到消息之后非常重视,局领导更是亲赴一线指挥。在其它市县排查的公安人员,接到命令后也都赶到了仪征。

一场大排查就此开始,排查的重点对象就是KTV、足疗室、洗浴中心等公共服务休闲娱乐场所。一场地毯式的大排查过后,办案人员有了重大发现,据某舞厅的一个舞女反映,一个叫星儿的小姐失踪十来天了。

办案人员认为这条线索非常地重要,于是,便要来了星儿的电话号码,随即拨了过去,对方始终没有人接听。这条线索无论如何不能再断,通过调查了解发现,星儿喜欢上网,经常用QQ聊天。

于是,办案人员随即通过QQ发现,星儿正在线上。办案人员怀疑会不会是有人故意登她的QQ,以此来迷惑侦破视野。于是便找来星儿的同学甜甜,让她俩视频聊天,结果,星儿果然出现在了屏幕上。

公安人员不想断的这条线索,最终还是断了。在这次大排查中,办案人员先后发现并逐一排除有关年龄段的女青年200多名,但是,并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破案线索。多条线索逐一被排除,案件却没有一点进展,这让基本每天都熬到凌晨三四点的公安干警们压力非常大。

一个电话,使案件出现重大转机

而就在整个案件一筹莫展的时候,2007年4月13日下午,天长市公安局接到了扬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电话。

电话中称,扬州市某大学三年级有个叫陈永芳的女学生,曾打电话回家,说要在母亲生日当天再打电话回去。可是,母亲生日当天,家中没有接到女儿的电话,之后,她的手机再也打不通,亲属们询问学校里的同学,同学们反映好几天也没有见到她了。但是,奇怪的是,陈永芳在宿舍里的2000元人民币和1000元港币以及她的一些生活用品一直都在宿舍内。

这些都表明,她并没有任何外出的迹象。办案人员随即对陈永芳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扬州市的户籍资料显示:陈永芳,1982年10月15日出生,家庭住址为山东省安丘市红沙沟镇农村,血型为B型,身高156cm,2004年7月考取扬州市某大学,当年12月1日户口随学迁入扬州。

办案人员发现,陈永芳的身高、年龄都与被害人相似,最主要的是,陈永芳手指的指甲上也有类似的图案。一个在校的女大学生,竟然十多天不见踪影,她能去哪儿呢?

跟同学出去玩?但她的同学都在学校。回老家?前文已经说过,家里已经没有了她的消息。种种迹象表明,陈永芳很可能出事了。

为了确定碎尸案被害人到底是不是陈永芳,办案人员对已经到达扬州的陈永芳父亲采取了血样进行DNA检测。然后经过与被害人的DNA进行对比之后,技术人员并不能够准确地确定,陈永芳的父亲与被害人是父女关系。因为 DNA对比,是要同时拥有父亲、母亲两个人 DNA结果才能确定。

于是,办案人员迅速赶往陈永芳的山东老家,决定采取陈永芳母亲的血样。

与此同时,技术人员又对陈永芳宿舍里她所住床铺上的床单进行了检材取样,通过DNA检测,在与被害人的DNA进行对比发现,两份DNA结果完全相同。这就说明,天长市白塔河大桥下发现的碎尸正是女大学生陈永芳。至此,碎尸案的侦破工作取得了重大取展。

凶手现行

尸源确定之后,排查凶手的工作随即提上日程。

办案人员随即对陈永芳在社会上交往的所有有关人员进行了排查。

办案人员随即对这7人进行了逐一排查,在排查过程中,前三人都被排除了嫌疑。

当排查到第4个网名叫“瘦西湖”的人时,办案人员发现了异常,因为在他身上,警方发现了与整个案件高度吻合的几个疑点。

一、聊天的时间和内容与陈永芳失踪有关联性。2007年4月1日14点41分至15点23分,他与陈永芳网聊,并相约立即见面,这与陈永芳离开学校的时间吻合。

二、他上网的地点经常变更。2007年4月1日前,他上网的地点一直在家中,2007年4月1日以后,他上网的地点大多在公共网吧。

三、上网行为反常。陈永芳失踪后,他多次浏览天长的政府网站。这一切都在说明一个问题,即使他不是凶手,他也见过陈永芳,或许能从他身上获取重要线索。

办案人员随即对“瘦西湖”进行了调查,经过调查发现“瘦西湖”真名叫顾照安,1967年12月26日出生,大学专科文化,某国企下岗职工,有一个儿子上寄宿制学校,与妻子离婚后,独身居住在扬州市邗江区某小区三楼。

在对顾照安进行调查时,办案人员又发现4月1日下午15时57分,陈永芳离校赴约后,一辆车牌号为“苏KG0962”的白色桑塔纳轿车,具有接走陈永芳的嫌疑。

经查,该车车主正是顾照安,再加上他是独居,办案人员分析,顾照安具备杀人分尸的场所条件。顾照安的杀人嫌疑更大了。办案人员在对该车辆的运行轨迹进行调查时发现,4月2日下午,牌照为“苏KG0962”的白色普桑从扬州方向开往天长,4月5日返回扬州,期间多个卡口的监控录像完整地显示了该车的运动轨迹。

这一切的证据都在指向顾照安是杀人凶手,警方随即对顾照安进行抓捕。2007年4月14日下午4点14分,江苏安徽两地公安干警全部荷枪实弹,直扑扬州市邗江区某居民小区。当民警们给顾照安戴手铐时,他表现得反而很平和,一直对民警说:“不必这样,不必这样”。警方随即对他进行了突审,刚开始,他死活不承认,但是在铁证面前,他不得不认罪。

真相大白

顾照安为什么要杀陈永芳呢?为何还要采取碎尸这种残忍的手段呢?

这还要从顾照安身世说起,他出生在江苏省兴化市农村,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妹妹,他学习很好,从小学到初中,一直是优秀学生。

1988年7月,顾照安从四川石油财经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先后在扬州、江都、金湖等地工作,工资待遇都非常好。

为了上下班方便一些,2003年3月,他花了10万元买了一辆白色桑塔纳轿车。2004年,企业改制,他下岗了,每个月只能领取1500元生活费。与妻子离婚后,他闲在家里没事,经常就是看看电视、上上网。

2007年4月1日下午3时,他在家中的电脑上登录后在网上聊天,遇到一女孩自称是大学生,网名叫“红梅花儿”。聊天熟悉后,他就提出要带女孩出去玩,两人相约到扬州某高校南大门见面。

顾照安随即开车赶到约定地点,在一个电话亭给女大学生打了个电话。不一会儿,一个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女孩笑着向他走来。女孩20多岁,身高155cm左右,戴着眼镜,长发披肩,十指指甲上绘有梅花状图案,下嘴唇上还有一颗不大不小的美人痣。

顾照安随即将女孩带到了自己家中,在客厅里,女孩无所事事地随手拿起桌上的手机翻看起来。顾照安生气地责问她为什么翻看别人的手机,二人随即翻脸,争吵起来。争吵过程中完全丧失理智的顾照安从鞋柜旁边拎起一只哑铃,照着女孩的头上就是一通猛砸,女孩当即倒在了地上。

丧心病狂的顾照安将女孩拖到卫生间,放水冲洗血迹,并打扫了现场,换下血衣,然后若无其事的到前妻那儿接儿子上学去了。这个女孩就是陈永芳。

当天晚上,见陈永芳一直没有回宿舍,她的同学一直都在给她发信息催她回去。此时的顾照安便以陈永芳的口气,给同学回了短信,说自己在仪征,要到外地用激光治疗近视眼,请同学代请几天假。

随后,顾照安为了掩饰自己杀人的行径,他开始毁尸灭迹,竟将陈永芳的尸体肢解,装到了塑料台布和方便袋里。第二天下午,他开车来到天长市,将碎尸抛到了白塔河里,之后又返回扬州。杀人之后,他惶惶不可终日,每天都活在杀人的梦魇当中,直至被抓。在看守所里,他悔恨交加,面对管教民警,他说了这样一句话,他说:“我对不起任何人”。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2008年2月18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顾照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顾照安不服,提出上诉。2008年6月16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8年12月18日中午,顾照安在天长市被执行死刑。

谨以此文向所有战斗在一线的公安干警们致敬!

来源|腾讯新闻-晓记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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