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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人口普查公报

2024-07-12 14:4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天津市统计局 2001年4月2日发布)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五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于2000年进行了第五次人口普查,普查登记的标准时间为200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第五次人口普查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及全市人民的紧密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团结奋战、辛勤工作,认真落实《天津市第五次人口普查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胜利完成了第五次人口普查现场登记任务。经过全面复查和事后质量抽样调查,普查登记质量全面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获取了大量的人口信息。目前,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全部资料的光电录入和计算机处理正在紧张进行。现将我市第五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结果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2000年11月1日零时,在我市常住、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口总数为1000.88万人,与1990年7月1日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的878.54万人相比,十年零四个月增加122.34万人,增长13.93%;平均每年增加11.84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27%。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03.17万户,人口为937.12万人,占总人口的93.63%,家庭户平均户规模为3.09人;与1990年我市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家庭户平均户规模减少0.25人。 三、年龄构成 在全市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67.62万人,占总人口的16.75%;15-64岁的人口为749.93万人,占总人口的74.93%;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83.33万人,占总人口的8.33%。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9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87个百分点。 四、性别构成 全市总人口中,男性为510.24万人,占总人口的50.98%;女性为490.64 万人,占总人口的49.02%。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99 。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时的103.63相比,性别比提高了0.36。 五、民族构成 全市总人口中,汉族人口为974.50万人,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6.38 万人,与1990年我市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97.72%下降为97.36%;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2.28%上升到2.64%。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总人口中,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为90.15万人,占总人口的9.01%;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208.69 万人,占总人口的20.85%;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346.20 万人,占总人口的34.59%;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250.53 万人,占总人口的25.03%。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数据相比,平均每十万人口中: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由4668人上升到9007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由15908人上升到20851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9379人上升到34590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9635人下降到25031人。 全市总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为49.31 万人,文盲率为5.92%。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下降了5.68个百分点。 七、人口的地区分布 1.全市总人口在各区县的分布: 和平区 32.23万人 东丽区 45.13万人 河东区 73.23万人 西青区 44.26万人 河西区 79.14万人 津南区 42.61万人 南开区 87.21万人 北辰区 45.38万人 河北区 64.56万人 武清区 82.38万人 红桥区 53.91万人 宁河县 36.42万人 塘沽区 56.16万人 静海县 54.75万人 汉沽区 17.88万人 宝坻县 65.19万人 大港区 39.87万人 蓟 县 80.57万人 部分区、县的人口规模发生了明显变化。与1990年的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人口总量增长较多的区县有:南开区(+16.55万人)、东丽区(+15.53万人)、西青区(+14.27万人)、北辰区(+13.85万人)、河西区(+13.14万人)、塘沽区(+11.81万人)、河东区(+10.83万人);人口总量减少较多的区县有:和平区(-16.85万人)、红桥区(-3.46万人)。 2.全市总人口在城乡的分布: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的有关精神和现行行政区划的范围统计,我市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20.53万人,占总人口的71.99%;居住在农村的人口为280.35万人,占总人口的28.01%。同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33个百分点。 注—— 1.本公报为初步汇总数。 2.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的规定,人口普查是按常住人口原则进行登记。 常住人口是指: ①户籍在本市且现居住本市的人; ②户籍在外省市现在本市居住且离开户籍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 ③在本市居住的户口待定人口; ④户籍在本市现在国外工作、学习和居住的人员。 3.普查登记结束后,全市随机抽取了18个调查小区1911户5864人进行事后质量抽查。 4.家庭户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也不包括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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