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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全国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4-06-15 00:2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气发〔2001〕×号

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中国气象局东北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的作业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益,推进人工影响天气科学、协调、安全发展,中国气象局组织制订了《全国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发展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气象局2014年10月24日

全国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发展指导意见

人工影响天气是指为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合理利用气候资源,在适当条件下通过科技手段对局部大气的物理、化学过程进行人工影响,实现增雨雪、防雹、消雨、消雾、防霜等目的的活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是党和政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福祉的一项民生工程,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安全的一项公益事业,是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的一项基础工作。现阶段我国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中较成熟的主要包括人工增雨雪和人工防雹,人工消雾(霾)、消减雨、防霜等技术应用尚未形成常规的业务,有待不断加强试验研究和技术开发,逐步形成相应业务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的作业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益,全面推进人工影响天气科学、协调、安全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文件要求,全面贯彻第三次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44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中国气象局关于全面深化气象改革和推进气象现代化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国人工影响天气业务能力与科技水平,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需求与现状分析

(一)需求分析

受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气象灾害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粮食和经济作物生产受干旱、冰雹等灾害的影响扩大但防御能力不足,水资源短缺但空中云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力度不够,生态、环境、交通等对干旱、冰雹、雾、霾等灾害的敏感性和脆弱性加大但应对防范手段不多,重大社会活动对天气保障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但人工影响天气的应对能力有限。解决这些复杂难题,迫切需要增强人工影响天气业务能力、科技水平和服务效益,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增雨雪抗旱、防雹减灾等)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云水资源开发利用能力,缓解水资源短缺,保障国家水资源安全;加强生态保护能力和改善城乡大气环境等方面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强降低森林草原火险等级的人工增雨雪、保障交通安全的人工消雾等工作,保障社会的公共安全;提高重大社会活动的人工消云减雨能力,保障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发展现状

我国从1958年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以来,逐步形成了各级政府领导、气象主管机构管理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地面火箭、高炮与飞机播撒相结合的增雨雪、防雹作业体系。经过50多年发展,人工影响天气业务能力和科技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人工增雨雪抗旱保丰收贡献突出,人工防雹抗灾减损效益显著,人工增雨雪蓄水保生态作用突出,人工消减雨保障重大活动的影响巨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已成为我国防灾减灾和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科技手段,并将长期持续发展。

近年来,全国30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农垦等行业的2300余个县(市、区、团、场)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高炮6700余门、火箭发射架7200余台、飞机50余架,从业人员4.77万人,人工增雨雪作业区面积500余万平方公里,人工防雹作业保护面积50余万平方公里,年均增水约500亿吨,作业规模居世界首位。

2012年,第三次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会议召开,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44号文件,国家加大了对人工影响天气事业支持力度,现代化进程明显加快。第一个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东北区域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启动实施,国家空管委批复《全国对空射击管理系统人工影响天气对空射击业务终端建设》立项,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气象局正在共同编制《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2014~2020年)》;国家建设的高性能增雨飞机计划于2015年投入作业飞行,新一代增雨火箭和57mm高炮作业系统进入作业装备列装,新型高效催化剂和机载云粒子探测仪器基本完成室内和外场实验;以作业条件监测分析为核心的作业指挥系统正在多个省份人工影响天气业务部门试点推广。区域统筹步伐加快,第一个国家级人工影响天气分中心 -- 东北区域中心在长春成立,西南、西北、中部、东南、华北等五个区域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工程可研报告编制完成,跨省区联合作业机制不断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取得新进展,北京等地开展了改善空气质量业务试验和作业的有益尝试。

(三)存在问题

尽管我国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技术工作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面对新形势和未来发展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新需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业务体系不健全,业务规范化管理不够。各级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机构仍不健全,人员编制缺乏,岗位设置不尽合理。全国统筹设计、各级相互支撑、功能健全的业务技术体系还不完善,标准体系、业务流程和运行机制仍不规范。国家和地方各级业务平台亟待建立,缺乏集成监测预报、决策指挥和效果检验等核心业务功能的规范化业务系统,通讯、装备、催化剂、安全等保障业务能力还有限。省级以下重作业、轻业务建设的问题突出,成为制约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技水平快速提高的“瓶颈”。

二是科技支撑薄弱,作业科学化水平不高。对作业条件、作业方法、作业效果等核心问题与关键技术深入系统的研究不足;缺乏完整的科学设计、持续稳定的大型外场试验、充分的室内实验和催化技术研究。数值模拟和催化模拟技术及业务应用亟待改进,云降水精细探测和分析技术亟待加强。

三是业务布局不尽合理,区域统筹亟待强化。单纯以地方行政地区划分作业范围,对于系统性天气科学实施全云系的催化作业非常不利,制约了人工影响天气整体效益的发挥,亟待建立国家统筹、区域联合、规模化和常态化跨省区联合作业的科学化业务布局。

四是观测系统和作业系统能力不足。人工影响天气观测系统和作业装备发展存在盲目性。满足云水资源监测和作业条件分析的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观测系统尚未形成,对当地云系特征和作业服务需求缺乏科学合理分析;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仍以地面火箭、高炮为主,缺乏可对不同类型云系进行催化作业的高性能飞机和高效催化设施。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国气象局全面深化气象改革和推进气象现代化的要求,把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服务作为防灾减灾、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水资源安全保障的有力手段、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加快融入气象基本业务。推进集约化、专业化、规范化业务体系建设进程,完善体制机制,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强化科技对核心业务的支撑,全面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水平和效益,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福祉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牵引、科技驱动。以适应农业农村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防灾减灾等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大力提升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加快向业务能力转化进程,提高作业科技水平,推动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全面发展。

坚持统筹集约、协调发展。以人工影响天气业务观测、分析、指挥、作业、效果评估等关键环节与气象其他基本业务进行统筹设计为出发点,将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有机融合入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做到横向、纵向之间密切衔接、相互结合,全面推进各地、各级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协调发展。

坚持突出重点、效益优先。以保障粮食和经济作物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开发作为人工影响天气服务的重点,大力发展增雨雪、防雹等重点业务,积极推进消雾、减霾、消减雨、防霜等试验研究与技术成果业务化。加强对跨省区、跨流域人工影响天气联合作业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提升服务整体效益。

坚持开放联合、创新发展。坚持业务、科研相结合,构建研究型、开放式业务,建立多层次、多领域、多学科相结合的机制,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与军队、地方等多部门协作,共同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装备先进、布局合理、指挥科学、评估客观的业务系统,形成全国统一协调、上下联动、逐级指导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人工影响天气重点领域服务能力、基础保障能力、科技支撑能力、区域统筹能力、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高,人工影响天气服务效益明显增强。

三、业务构成与分工

人工影响天气是现代气象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共气象服务的重要领域。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从综合观测系统获取各种观测数据,基于预报预测系统生成作业条件预报预警产品,利用信息网络系统实现数据与信息的快速收集和指导产品与作业指令的共享分发。人工影响天气催化作业相关的试验,在技术层面上可参照相关业务环节及流程进行。

(一)业务构成

按业务性质与业务流程,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分为:监测分析、条件预报、作业指挥、作业实施、效果评估、装备保障、安全管理和科技支撑八个部分。

1.监测分析

监测分析是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基础,依托气象综合观测系统,及时获取各类基本气象业务观测资料和人工影响天气特种观测资料,开展云宏微观结构、时空变化特征和云水转化的监测分析,包括云水资源监测评估和作业条件监测分析。

2.条件预报

条件预报是对作业天气、作业云系和播云条件等多尺度作业条件的预报预测,是决策指挥的重要依据,包括用于申报作业计划的天气过程预报、用于设计作业方案的作业潜力预报和用于发布作业指令的临近预报与预警。

3.决策指挥

决策指挥是人工影响天气的关键业务环节,业务人员在作业条件预报和实时监测分析基础上,根据目标云系特征、作业目的和作业装备、空域情况,实时制定和修正作业方案、调度作业装备、发布作业指令、实时跟踪指挥,包括作业方案设计、空域申请和实时指挥。

4.作业实施

作业实施是指作业人员按照作业方案和下达的作业指令,组织完成飞机或地面外场作业,包括执行相应操作规范、协调空域、完成催化剂装配、开展飞机或地面作业、观测记录、收集并及时上报作业情况。可分为飞机作业实施和地面作业实施。

5.效果评估

效果评估是指催化作业后,对作业过程、作业季节和作业年度或专项服务任务等进行作业效果评估,包括作业效果的物理检验、统计评估、模式检验和作业效益的综合评估等。

6.装备保障

人工影响天气装备包括地面和机载人工影响天气专用探测和作业设备。装备保障是为确保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顺利、有效地进行,对相关的各种仪器、设备、装备进行日常或定期的运行维护保养等。包括对人工影响天气探测仪器设备的维护、标定,对各类型作业装备的维护、年检,对各种催化剂和炮弹、火箭弹、烟条焰弹的出厂验收、供应和检验等。

7.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重要环节,包括各种安全标准、规章制度、业务规范及作业站点标准化的建立,作业单位资质审查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可,装备年检及弹药生产、运输和储存,作业实施过程安全监管等。

8.科技支撑

科技支撑是指为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科学化水平而开展的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和科研成果转化等工作,包括空中云水资源评估,增雨雪、防雹、消雾、减霾机理研究,重大装备与高效催化剂研发,作业条件监测预报技术和效果检验技术研发,云物理实验室以及外场试验基地建设、科研与业务紧密结合的体制机制建立、科学知识普及宣传等。

(二)业务分工

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主要围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开展监测分析、作业条件预报、作业决策指挥、效果评估、装备保障和安全管理等工作,分别在国家、省、市、县和作业站点各级开展。各级分工各有侧重,互为支撑。国家级在整个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中起引领作用;省级是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核心,起骨干作用;市县级重点是组织指挥作业,起支撑作用;作业站点负责地面具体作业实施与信息上报,为业务的基础。各级主要职责和具体分工为:

1.国家级

中国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开展全国人工影响天气监测分析和预报业务,采集分析全国作业信息,发布服务报告;组织和指挥重点区域、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的应急作业和跨区域作业;组织开展相关理论与应用技术的研究,牵头重大科学试验;负责全国专用技术装备研发、生产、供应、维护标定等保障工作;提出标准体系方案并承担全国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关工作,组织业务人员培训,提高全国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技术人员的整体水平。

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中心(以下简称“区域中心”):作为国家级分中心,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区域内跨省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区域内国家级飞机作业的组织实施,以及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预报、监测和催化作业技术指导,制作并发布相关指导产品。

2.省级

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监测分析业务,发布全省云水资源评估报告;释用与检验上级业务指导产品,发布本省作业监测和作业条件预报指导产品;组织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省级飞机人工增雨作业方案的制订与指挥作业;收集、整理并上报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信息;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果评估业务,发布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果评估报告;制定全省人工影响天气装备和弹药采购计划,做好装备采购供应、弹药储运和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全省作业指挥和作业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开展业务技术交流;组织全省人工影响天气科学试验,负责人工影响天气新技术的引进和研发。

3.市级

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监测分析和临近预报预警业务,释用和检验上级业务指导产品,制作本市作业预案及作业方案,并指挥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开展效果评估和决策服务业务;收集、整理并上报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信息和灾情信息;承担上级委托的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负责全市作业装备存储、维护和故障排除等工作。

4.县级

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监测分析业务。作业需求大、作业站点多的县级,在市级指导下实时指挥全县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发布县级人工影响天气服务报告,开展效果评估和决策服务业务;收集、整理并上报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信息和灾情信息;负责全县作业装备安全存储和管理、维护。

5.作业站点

根据上级下达的作业指令,实施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收集、整理并上报作业区内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信息和灾情信息,负责作业装备日常维护和作业期间弹药储存管理。

四、主要任务

(一)监测分析能力建设

1.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观测系统建设

落实《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发展规划(2014-2020年)》,在基本气象观测网基础上,围绕作业指挥、效果评估等业务需求,重点推进云降水物理专业化观测,提高对云降水形成、演变及其催化过程的精细监测能力,同时满足气象其他基本业务观测需要。

(1)飞机观测

建设2架国家高性能探测飞机,配备全尺度、全相态粒子探测仪器,机载云雷达、辐射计、下投式探空和机载云物理光学摄像仪器,根据需要搭载强天气监测和环境气象监测的专用设备;在国家和地方高性能作业飞机上,配备基本气象要素探测设备和云粒子探测系统;在地方自建和租赁的常规作业飞机上,配备作业条件监测的基本气象要素和云物理探测设备。

建立国家机载云物理/化学仪器标校中心,负责机载仪器的标校、维护、保障和人员培训。

(2)地基云降水观测

在国家增雨、防雹、消雾试验示范基地和效果检验区,依托综合气象观测网,补充布设移动多普勒(或偏振)雷达、风廓线雷达、北斗探空系统、微波辐射仪、GNSS/MET水汽监测、雨(雾)滴谱仪、雹雨分测仪等观测设备,开展云降水机理、作业技术、效果评估技术试验。选择云雾出现频次高、基础条件好的高山气象站补充布设云雾观测仪器,建立高山云雾观测基地。

在地形地貌比较复杂的山区、气象业务雷达网难以覆盖的增雨防雹重点保护区内,补充建设X波段雷达等专项观测设备,以满足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实时指挥需要。

结合综合气象观测网建设规划,统筹布局,分步、分期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地基云降水观测建设,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可逐步纳入综合气象观测系统业务化运行和技术保障序列。

2.建立资料实时收集业务

(1)观测资料收集

地基云降水观测数据,基于气象宽带网和各级局域网,实时传输并存储到省级、国家级气象信息中心,飞机空基探测数据和飞机飞行状态数据通过无线/卫星通信网络(空-地通信传输系统)实时传输存储到本地飞机作业指挥中心,为实时指挥作业提供依据,并同步传输到国家级、省级气象信息中心。

国家中心和省级人工影响天气业务部门从本级气象信息中心实时获取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和科研需要的基本气象观测数据和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观测数据。区域中心从其所在省气象信息中心收集本区域内各省观测数据。

市县级人工影响天气业务部门通过省级人工影响天气业务部门获取所需的观测数据,其中,用于防雹作业和增雨雪作业实时指挥的本地雷达数据直接从雷达站收集。

(2)观测资料处理与共享

分步推进对收集的云降水观测资料进行规范化处理和质量控制。全国统一布网的云降水观测资料由气象信息中心进行规范化处理和质量控制,尚未纳入统一布网的观测资料(如飞机探测资料)则由人工影响天气中心负责对资料规范化处理和质量控制,按统一业务规范和要求存入人工影响天气专用数据库及气象信息中心的共享资料库。国家级牵头联合省级统一开发应用针对卫星、雷达、探空、辐射计和飞机等各类观测资料自动加工处理与云物理反演系统,实时获得云场、降水场、水汽场和动力场等特征物理参量,形成人工影响天气观测数据产品集,按照规定和要求提供给全国各级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及科研相关单位使用。

3.完善空中云水资源评估

利用卫星、雷达和地基云探测资料以及模式再分析资料和同化产品,基于三维水汽场、云水场、降水场等观测资料,定量评估各类(各地)空中云水资源分布状况、演变特征和增雨潜力,并利用飞机观测的云物理资料进行验证,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系统布局、作业方式选择和技术发展提供依据。

国家级和省级开展此项业务。国家级不断优化完善云水资源评估技术方案和规范,开展全国云水资源评估并为各地业务提供技术指导,制作发布全国空中云水资源评估报告。省级采用国家级提供的方案,结合本省稠密资料和云系特点,开展本省空中云水资源精细化评估,发布评估报告。

4.强化作业条件监测分析

利用收集的卫星、飞机、雷达、探空等多种资料,对增雨雪、防雹等各类作业目标云系(层状云、对流云、地形云等)开展监测分析,获取云宏微观特征及播云条件的各种参量,总结建立适用于本地区的不同季节、不同云系的作业条件指标。加强对作业条件及其判别指标的验证与应用,开展增雨雪和防雹作业条件实时监测业务。

国家级主要牵头发展监测分析技术方法,发布人工影响天气云降水特征参量反演产品,指导各省建立典型云系增雨雪、防雹作业的概念模型和作业条件识别指标。

省级主要建立本省各类作业云系增雨雪、防雹作业的概念模型和综合判别指标,发布基于卫星、雷达、探空等多种资料的作业条件综合监测指导产品。

市、县两级在上级监测分析产品基础上,根据本地雷达探测资料和作业指标,开展作业条件实时监测,及时发布增雨雪、防雹作业指令,并实施作业。

(二)作业条件预报能力建设

1.完善作业天气过程预报

利用常规数值天气预报产品和气象台短期预报结果,结合作业天气概念模型,开展作业天气过程预报,判别影响本地适合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天气形势和条件,作出24-72小时的作业天气过程预报(包括落区、时段、天气类型和结构等),为提前申报空域计划、调配作业装备、组织实施作业和加密观测提供依据。

国家级主要基于中央气象台预报,发布全国和各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天气过程预报。省级主要基于本省气象台预报,发布本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天气过程预报。

2.发展作业潜力预报

利用中尺度云模式产品,参考各级气象台的短期预报订正产品和短时预报产品,判别影响本地适合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云系结构、性质和作业条件,结合云的监测分析,作出3-24小时作业潜力预报(包括空间分布、时段、云性质和结构、作业方式等),为制定作业方案提供依据。

此项业务主要在省级以上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单位开展。国家级主要发展并运行全国/区域范围的中尺度云模式,定时发布12-24小时全国/区域作业潜力预报产品,并逐步发展云模式集合预报产品。

省级主要释用上级下发的作业潜力预报产品,并参考本省气象台短期预报、短时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报,制作发布本省未来3、6、12、24小时作业潜力预报产品。有条件的省可根据需要运行适合本地的具有更高时空分辨率的中尺度云模式。

3.强化作业条件临近预报与预警

结合短时临近天气预报,基于卫星、雷达、探空等多种资料快速同化技术,发展具有快速滚动更新能力的云场临近精细预报和冰雹追踪识别方法,与作业条件实时监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作出0-3小时增雨雪作业条件临近预报和防雹作业预警,为作业方案设计和修订、空域申报、作业指令下达提供依据。

此项业务根据需求在市级及以上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单位开展。国家级主要发展基于卫星、雷达、探空等资料的云场临近精细预报方法,统一组织研发云场临近预报和冰雹追踪识别系统。在重大应急服务和联合作业调度指挥时,运行快速更新的云场临近预报和冰雹追踪识别系统,制作发布临近预报和预警产品,为实时作业指挥提供依据。

省级本地化运行快速更新的云场临近精细预报和冰雹追踪识别系统,参考气象台发布的临近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产品,制作发布增雨雪临近预报产品和防雹预警产品,为本省实时作业指挥提供依据。

市级本地化运行快速更新的云场临近精细预报和冰雹追踪识别系统,参考上级指导产品,结合本地雷达等实时监测,作出本市范围分县的增雨雪临近预报和防雹预警产品,并通过业务平台向县级实时推送。

(三)作业指挥能力建设

1.强化作业方案设计

依据作业条件和作业技术指标,在作业条件监测和预报基础上,结合飞机和地面作业系统布局及作业效果评估需要,制订飞机和地面作业预案、作业方案以及配套的加密观测方案。根据临近预报预警以及跟踪监测的天气实况,及时修订预案和方案,强化作业预案和方案的科学性、针对性。

作业预案内容主要包括:作业天气及云系类型,作业目的(人工增雨雪、人工防雹等),作业区域(目标区),作业方式(飞机、地面等),飞机播撒高度,作业时间初步部署计划。作业预案一般需在作业前24小时完成。

作业方案设计内容主要包括:作业天气及云系类型,作业目的(人工增雨雪、人工防雹等),作业区域(目标区),作业对象(目标云),拟采用的催化技术(冷云催化、暖云催化等)和催化剂类型,作业方式(飞机、地面等),作业时机、作业部位、催化剂(作业用弹)量等作业综合技术指标。在飞机作业方案中,需设计飞机作业(兼探测)的水平航线与垂直航线(必要时)。地面作业方案中,需设计参加作业的站点、装备类型(火箭、高炮、地面催化剂发生器等)和发射仰角、方位角等具体作业参数。省级对下级的指导作业方案一般需提前6小时发布,本级的作业方案一般需提前3小时发布。

国家中心主要负责设计国家级高性能飞机跨区域作业预案及作业方案,区域中心主要负责设计区域内飞机联合作业预案及作业方案。

省级主要负责制订省内飞机作业预案和方案,指导市县制订作业预案和方案。

市县级主要负责日常地面作业方案的设计与调整。有作业飞机的市级需制订飞机作业预案和方案,防雹作业方案由市县级根据本地天气雷达或移动雷达实时资料制订并直接发布到各防雹作业站点。

2.提高作业空域申报审批效率

密切联合军队、民航等空域管制部门,建立飞机和地面作业空域计划申请和飞机调度、飞行保障等高效协调工作机制,保障飞机、地面作业实施与顺利运行。定期向所属的空域管制部门备案飞机和地面作业空域保障年度计划,制订并完善人工影响天气飞机作业和地面作业的空域报批业务相关的制度、规范、流程以及标准,不断提升作业空域申报的自动化、信息化和规范化水平。

(1)飞机作业空域申报

根据飞机作业预案,提前24小时以上向所在空域范围的航空管制部门申报飞机作业的空域使用计划,包括:作业飞机信息和起备降机场计划、作业区域(目标区)、作业起止时间、作业高度等。

根据飞机作业方案,并按照空域管制部门的要求,提前2小时以上向航空管制部门申报飞行方案,包括:作业飞机信息、起备降机场、作业起止时间、飞行航线、飞行高度等。

联合军民航空域管制部门,推进自动化飞机作业空域申报审批系统建设,提高全国飞机作业空域管理的规范化和集约化程度。

国家中心主要负责制订空域报批业务相关制度、规范和流程,会同国家空管部门审定全国飞机作业空域划定、全国年度飞机作业计划,负责组织跨区域作业空域协调和空域申报;区域中心会同区域空域管制部门审定本区域飞机年度作业计划,负责组织区域内飞机联合作业空域协调和空域申报。

省级会同本省所属的空域管制部门审定省内飞机年度作业计划,负责组织本省飞机作业空域协调和空域申报。有作业飞机的市级飞机作业空域申报参照省级模式。

(2)地面作业空域申报

根据地面作业方案,并按照空域管制部门的要求,由省或市级提前2小时以上向所属的空域管制部门申报地面作业空域计划,包括:作业站点信息、作业区域(目标区)、作业时间、装备类型等。

根据地面作业方案和作业指令,由县级或以上地面作业指挥部门(根据各省实际)适时向所属的空域管制部门申报地面作业空域,包括:作业站点信息、作业区域(目标区)、作业时间、装备类型、射击仰角、方位等。

加快建设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空域申报系统,推进省及以下各级人工影响天气部门的业务应用,提高地面空域申报审批效率和规范化程度。

3.加强作业调度指挥

国家级、省级根据需要及时组织开展重点地区、重大天气过程和重大应急服务等作业需求、作业条件、作业计划等联合会商,加强上下联动和跨省区联防作业,建立并逐步完善会商制度、流程和调度、指挥机制。

(1)飞机作业调度指挥

按照飞机作业方案,提前部署作业飞机,落实飞机作业人员、播撒装备、观测仪器、通信设备等,做好飞行前各项准备工作。利用作业指挥系统,实时调度并指挥飞机作业,加强内外场业务运行协调,准确发布飞机作业各项指令,动态监控作业全过程,及时调整订正作业方案,收集作业信息和作业外场天气实况变化,跟踪了解天气变化。

国家中心负责跨区域作业和重大应急服务作业的协调、调度、指挥,负责收集汇总全国飞机作业信息;区域中心负责区域内飞机联合作业的协调、调度、指挥,负责收集飞机联合作业信息。省级负责本省飞机作业的调度指挥与作业信息收集,有作业飞机的市级参照省级模式执行。

(2)地面作业调度指挥

地面作业调度指挥由市县级人工影响天气业务部门负责。根据地面作业方案,落实地面作业人员以及作业装备和配套观测相关仪器设备,及时做好作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利用作业指挥系统,实时、准确地发布地面作业各项指令,开展对作业全过程的动态监控,根据实际情况对作业方案及时进行调整,收集作业信息和作业外场天气实况变化等。

4.建立集约化作业指挥系统

遵循全国气象信息网络系统总体设计方案,吸收各省作业指挥系统特色功能,以东北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建设的作业指挥系统为示范,逐步建立国家、区域、省、市、县统一集约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和平台,有机结合全国气象电视会商系统,实现全国各级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指挥的上下互通、功能互补、规范集约,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的效率和科技水平。

(1)通信传输系统

依托气象业务网,补充建设飞机与指挥中心的空地通信网、指挥中心与军民航的空域申报网、指挥中心与作业站点的作业指令与作业信息传输网,实现观测数据、指导产品、作业指令、作业信息的实时传输,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时效性和自动化水平。

(2)人工影响天气专用数据库

依托国家和省级的综合气象信息共享系统,补充建立各级人工影响天气专用数据库,并纳入各级数据环境统一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多尺度云降水观测数据、业务指导产品、作业信息、典型过程作业个例信息等多种数据,进行规范化存储管理并为各级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科研人员提供共享服务。

(3)人工影响天气综合分析平台

借鉴MICAPS和SWAN等发展成果,根据人工影响天气决策指挥和效果分析对多源、多类、多尺度云降水动力和宏微观物理信息分析处理需求,发展以云降水精细分析、反演融合和三维综合显示分析等为核心功能的软件平台。强化云降水生成发展动力和微物理宏微观结构的分析技术和方法的综合应用,实现星基、空基和地基等多类云降水实时监测信息、反演融合产品、云模式产品以及空基、地基作业信息、作业站点信息等的综合集成分析,并支持监测分析、预报制作、作业方案设计、调度指挥和效果分析等业务功能。重点发展以雷达资料与产品应用为核心的作业实时指挥功能。

国家级主要负责统一设计作业指挥系统,会同省级人工影响天气业务部门,组织开发软件整体框架并实现核心功能。省级主要负责系统的本地化部署并组织市县和作业站点进行安装培训和本地化改造。

(四)作业实施能力建设

1.发展飞机增雨作业能力

大力发展飞机增雨作业能力,增强对大范围云系、跨区域播撒催化和应急作业的能力。在重点作业保障区,加快建设续航能力强、负载大、升限高、抗结冰能力强的多功能高性能作业飞机,配备适用不同类型云系(冷暖云或混合云)、不同催化剂类型(人工冰核、致冷剂、吸湿剂等)和催化方式的机载播撒装置。

进一步完善地方常规作业飞机的建设,配备两种以上机载播撒装置,开展满足地方需求的增雨作业,并配合高性能作业飞机开展保障重点任务的联合作业。选择基础好的飞机停靠地,配套建设和改造飞机作业保障基地,完善工作、生活等基础设施。

国家级主要负责全国飞机作业系统的总体规划布局、国家级高性能作业与探测飞机及其保障基地的建设;省级根据全国规划布局并结合本地实际需求,负责地方常规作业飞机及其适用机载播撒装置以及保障基地的建设,有条件的市级飞机作业系统建设参照省级模式。

2.提高地面作业装备现代化水平

优化地面作业装备布局,按照“限制规模、提升质量、确保安全”的原则,在现有地面作业系统基础上,重点发展新型火箭等地面作业装备,提高地面作业装备的整体科技水平与作业安全水平。

在国家级和地方重点作业区,逐步淘汰性能落后、安全性低的高炮和火箭,更新列装固定和流动相结合、人工操控和智能遥控相结合的新型自动化火箭作业系统,发展高效、适用不同高度、不同类型作业对象的体播撒火箭。

结合作业需求并根据重点作业区的范围、下垫面条件、降水(冰雹)集中分布与移动路径以及火箭、高炮的影响面积,科学合理地布设火箭、高炮作业装备的位置与规模。

在地形云特征明显,作业影响区风场观测分析基础上,在山区适量布设具备风向、风速、上升气流探测能力的人工操控与智能遥控相结合的地面催化剂发生器系统。

国家级主要负责全国地面作业系统的总体规划布局。省级根据全国规划布局和本地实际需求,负责省内人工影响天气地面各类作业装备的统一购置、作业装备和作业站点的统一布设。市、县两级负责辖区内地面作业站点和各类作业装备的具体建设以及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3.加强作业实施的规范化

(1)飞机作业

根据飞机作业方案和作业指令,按照飞机作业和机载探测有关规程、规范,完成催化剂装配、播撒实施、机载云物理探测、登机观测记录等,按规定及时向地面指挥中心传报作业信息和作业区云场变化情况。作业后及时维护飞机播撒装置和机载探测设备。

国家中心主要组织实施国家级飞机跨区域作业以及飞机作业信息和作业区云降水场基本观测信息上报;区域中心组织实施区域内飞机跨省区联合作业以及飞机作业信息和作业区云降水场基本观测信息上报。省级组织完成省内飞机作业和飞机作业信息的收集上报。有作业飞机的市级参照省级模式完成飞机作业过程。

(2)地面作业

根据地面作业方案和作业指令,按照地面火箭、高炮、发生器等作业相关规程、规范,完成作业用弹(催化剂)装配、火箭和高炮作业、地面催化剂发生器燃烧、地面作业信息和观测记录等,按规定及时向指挥中心上报作业信息、作业现场及云场变化实况。作业后及时维护、保养地面作业装备。

国家级主要收集地面作业信息与作业现场及周边地区降水(降雹)、灾情等信息。省级收集并上报省内地面作业情况。市县级负责组织辖区内作业站点完成作业与各种信息上报过程。

4.推进地面标准化作业站点建设

加快标准化作业站点建设。国家级组织编制增雨、防雹作业站点标准化建设规范。省级制定全省作业站点标准化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督促各级人工影响天气部门按要求实施,并组织验收。市县级按照省级要求,遵照建设规范具体组织实施标准化作业站点建设。

(五)作业效果评估业务建设

1.作业效果直观对比检验

利用雷达等云降水观测资料,开展对作业前后的云宏微观特征以及地面降水(降雹)粒子谱特征的对比分析,提出作业效果物理响应证据。进行催化剂扩散传输计算,确定作业影响区和对比区及其变化,分析作业影响区、对比区以及作业前、后各类云降水宏微观特征量的变化率,开展基于物理检验的作业效果直观对比检验业务。

国家级持续完善作业效果直观对比物理检验技术方法,进行典型过程的作业效果检验。省、市主要依靠雷达和地面观测开展人工增雨雪及防雹作业过程效果直观对比物理检验分析业务,编制上报年度检验报告。

2.作业效果定量统计检验

加强作业效果检验统计方法研究和业务化推广应用,结合各地作业特点,发展基于地面降雨资料和雷达资料的定量统计作业效果检验方法与技术系统。建立作业效果定量统计检验业务,开展针对作业过程、作业季节和年度的人工增雨雪(飞机、地面)、人工防雹效果检验工作。

国家级负责组织技术方法、规范编制和技术系统研发与推广应用,汇总审核各省上报的年度作业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国家年度作业效果评估报告。

省级按照推广的技术方法和要求,开展人工增雨雪和防雹作业效果定量统计检验业务,编制作业过程、作业季节和年度效果检验报告并及时上报。

有条件的市级或县级,可在省级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作业效果统计检验工作。

3.开展面向用户的综合效益评估业务

联合农业、林业、水文、环保、民政等相关部门,及时收集飞机和地面作业信息、云降水监测信息以及水文、粮食、环境和生态等相关信息,发展科学合理的作业效果综合评估技术方法,进行作业效益的综合评估,定时、定期编制上报相关服务材料,为各级政府和上级业务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国家、省级及时收集辖区内作业信息和观测实况,编制针对重大作业过程和作业季、年度的作业效果综合评估报告,并按规定上报当地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市县级可根据需要在省级指导下开展此项工作。

(六)装备保障与安全管理能力建设

1.健全业务规范和标准

加快人工影响天气装备功能规格、安全储运规范和作业操作规程、标准的制定、修订与推广应用。重点编制催化剂检测技术标准、机载探测设备与播撒设备功能规格和标准、飞机探测与作业技术规范等标准。按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武器装备、爆炸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人工影响天气装备和作业站点安全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业务规范。

国家级主要组织制订全国性业务技术规范,承担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省级主要根据地方需要编制省内业务技术规范,承担有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负责本区域业务规范和标准的推广应用工作。

2.加强专用装备质量管理

加快建立人工影响天气专用技术装备业务许可制度,对相关设备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明确专用技术装备性能要求、技术支持、维护维修等标准,建立装备生产许可、准入和定期检测制度。

国家级编制和修订专用技术装备管理办法,组织完成技术审核、业务考核和业务试用,提出对在用设备弹药缺陷产品召回意见。

省市县各级人工影响天气机构按照国家级部署,按照相关标准和管理制度,承担专用技术装备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将缺陷产品数据逐级上报。

3.加强业务安全监督检查

国家和省市级要认真执行作业装备和作业站点年检制度。国家级定期组织开展全国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安全检查,省级每年组织省内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安全检查和装备年检。加强空域申请、弹药储运、转场交通、现场作业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物联网监控技术的业务应用,逐步实现作业装备购销、运输、储存的全程安全监管,保障作业装备的安全。

4.加快新型装备和催化剂推广应用

加快推进催化能力强、安全性能好、自动化程度高的新型作业装备列装。加强成核率高、温度域广的冷云催化剂新配方的鉴定与业务推广,进一步推动暖云催化剂改进和业务试用。联合相关单位,共同推进云雷达、探空火箭等新型人工影响天气探测装备业务应用,加快国产机载云粒子探测设备的考核定型。

(七)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紧密围绕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存在的关键科技问题和迫切需求,瞄准中国气象局四项研究计划提出的科技研发任务,充分利用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省部、局校等共建的科技研发平台以及现代科技发展成果,建设人工影响天气科技创新团队,积极推进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通过基础研究和重大科学试验,强化人工影响天气机理、效果评估及适用技术研究,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科技含量。

1.开展云降水机理研究,发展人工影响天气数值模式

选择典型地区,充分利用现代大气水和云观测及数值模式手段,研究建立大气水循环过程和不同降水效率形成的机理,研究云水转化理论和概念模型及关键科学指标,揭示特定地区大气水循环演变特征规律。优化云微物理过程,发展含有详细云物理过程的高时空分辨率中(小)尺度数值模式,研究改进云降水过程的数值模拟方法与同化技术,发展具有不同催化机制的人工影响天气数值模拟技术,加强数值模式产品的检验和解释应用。

国家级重点开展具有详细云物理过程的高时空分辨率中(小)尺度云物理模式研发,建立基于不同动力框架、能满足不同类型降水云系和复杂地形下人工增雨雪、防雹需求的数值模拟预报业务系统。省级根据地方作业特点,开展模式产品释用和验证工作,有条件的省级可配合国家级开展有关模式的改进与业务试用。

2.开展探测资料反演融合研究,提高作业条件监测分析水平

围绕云降水形成发展关键过程,利用卫星、雷达、飞机、探空、GPS/MET、微波辐射计和风廓线等多种资料,研究用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监测的云结构及云水各种参量的反演算法和多源资料融合技术,优化和改进云降水精细分析产品。以卫星、雷达监测指挥为核心,建立并完善作业云系宏微观作业条件指标,提高对典型云系增雨雪、防雹作业条件监测和识别水平。

国家级主要联合相关业务科研机构,牵头组织具有科学设计综合观测试验,研究新型资料的云分析反演技术与算法,开发作业条件和效果监测识别新产品。

省级主要根据各地云系特点,开展云分析产品释用,在国家级指导下,优化并改进资料反演算法和融合技术,建立完善作业条件指标,配合国家级开展综合观测试验。

3.加强关键装备和实用作业技术研发,提高作业能力

大力发展国产化的地面和机载云物理专项探测仪器设备,发展适合我国各类冷暖云催化的催化技术装备。国家级主要联合相关企业开展新型机载作业装备研发与业务推广应用,联合相关科研机构开展地面和机载云物理专项探测仪器研发与业务推广应用。省级主要根据各地特点和优势,与相关机构合作开展地面增雨雪、防雹作业装备研发,配合国家级开展新装备、新技术业务试用工作。

国家级主要在北京周边和部分区域中心所在地,建设先进的国家云雾实验平台,完善各类室内实验软硬件环境,建立冷云室、膨胀云室、高速风洞、气溶胶室,配备相应的室内综合监测设备,开展针对各种云降水基本物理过程规律、自然与人工催化的成冰核化和凝结核化过程规律的云雾实验专项研究。利用功能先进的云雾实验平台,科学检测并研究各类催化剂的成核性能。联合有关科研院所和高校,开展新型高效催化剂的研制,研制适合我国应用的高效安全的成冰催化剂和暖云催化剂。

省级主要开展新型催化剂的业务试用工作。

4.开展大型科学试验,完善作业效果检验技术

在全国观测条件比较好且增雨雪、防雹作业能力强的地区选择若干外场科学试验区,利用目前先进的观测手段(如飞机、雷达、卫星等),结合数值模拟技术,按随机化作业要求,针对不同云系选择不同的作业手段(飞机、火箭、高炮及地面燃烧炉等),开展长期随机化播撒作业,积累科学试验数据,获取随机化播云作业定量统计效果和物理证据,优化作业指标。针对不同云系获取播撒时间、位置及剂量的优化作业方法,建立人工增雨雪、防雹作业“适当时机,适当部位和适当剂量”的定量化科学指标,揭示不同云系云中水分转化及降水形成机理。

国家级牵头组织,负责试验的科学设计、技术指导和试验数据的统计分析,发展技术方法;依托建立的国家级增雨、防雹试验示范基地和效果检验示范区落实试验方案,组织调配探测和作业设备,组织开展试验。

省级负责试验的具体实施,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在国家级指导下,开展分析评估工作。

5.加强科普宣传,科学回应社会关切

全面规划和统筹推进人工影响天气科普宣传工作。立足人工影响天气的基础性和公益性特点,把握科普宣传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基本原理和方法等科学属性的同时,客观看待和分析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和科技能力方面仍然存在的不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科学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

健全完善常态化的人工影响天气科普宣传组织工作体系。制订专题科普宣传年度工作计划。围绕部门合作、系统协同,统筹协调社会媒体和部门资源,发挥两方面积极性和优势,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科学的认知。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各级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机构

1.加快国家级业务机构建设

加快国家级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机构建设,努力建成科研与业务相结合、指挥指导有力、业务运转顺畅的国家级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中心,充分发挥全国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发展、区域管理、作业指挥实施、科技开发以及装备研发保障等作用。

加快国家级分中心—东北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示范建设,逐步推进西北、华北、中部、西南、东南等区域中心建设,主要承担跨省区联合作业组织协调指挥、国家高性能飞机和示范基地管理、区域业务指导等任务。

2.完善省级业务机构建设

常态化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省级应单独设立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机构,并核定相应人员编制。主要承担本省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指导及飞机作业实施、空中云水资源监测、作业效果评估、空域协调、装备安全管理等任务,配合开展跨省联合作业。

3.健全基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机构

常年持续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市应单独设立市级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机构,短期季节性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市可统一由市气象台承担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主要负责组织本市高炮、火箭(或飞机)作业,开展效果评估;承担上级委托的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负责作业装备安全管理、作业信息收集、上报和信息服务等。

统筹推进县级人工影响天气机构建设,推动地方政府按需设立独立或与气象防灾减灾机构合署办公的人工影响天气地方机构并核定编制。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地面人工增雨雪、防雹作业,作业信息、灾情信息收集上报等。

(二)加强队伍建设

1.合理设置业务岗位

按照科学、高效、规范的原则,分级、分类设置人工影响天气岗位。国家级(包括分中心)和省级设置人工影响天气基本业务岗、科技开发岗和业务保障岗,并设置首席指挥岗和首席服务岗。市级、县级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设置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岗位。规范乡村高炮、火箭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岗位。

2.加强人才引进和技术培训

根据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发展对综合探测分析、云物理数值模式预报和技术产品研发等人员的不同要求,加大引进高素质人才。创新和完善人工影响天气高层次人才引进、柔性流动和优秀毕业生引进机制。与高校密切合作,促进人工影响天气相关学科建设,联合建立教学实习基地。根据人工影响天气高层次、骨干人才和队伍建设需要,建设必要的人工影响天气特色培训基地。加强国家级和省级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实现指挥和作业人员资格、操作技能培训常态化。针对不同岗位和人员结构,制定业务培训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制定人工影响天气各级各类业务岗位培训计划、培训要求,编写系列教材、课件、题库,通过集中面授和远程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3.完善和创新人才工作机制

组建若干由国家级(包括分中心)、省级专家组成的、有专业特色的人工影响天气创新团队,培养专家型、复合型人才队伍。在国家级、省级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单位推进建立首席技术岗位等人才激励制度,充分发挥国家级和省级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安全检查员队伍的作用。建立特殊人才津贴制度和优秀业务人员转岗机制,鼓励优秀人才从事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改进人才评价办法,逐步完善重实绩、重贡献的人才激励机制。

4.分类规范基层从业人员待遇

推动市、县、乡镇地方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保障基层人工影响天气地方编制人员待遇方面的作用,地方管理和气象管理相结合,实现多渠道管理和落实人员编制,完善乡村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的职业和待遇,稳定基层作业队伍。

(三)完善制度规范

1.制定完善标准体系

发挥全国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职能,加快制修订人工影响天气条件监测、人工增雨雪和防雹作业、效果检验评估、催化剂检测、安全防控、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建立完善人工影响天气标准体系。

2.强化业务考核制度

建立分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考核体系和分类奖惩机制。分别制定针对单位(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年度业务考核任务和标准,包括取得的作业效果、社会经济效益以及业务值班数量和质量、技术开发、技术指导产品、决策服务材料、专项业务任务、重大服务效益等。

3.完善作业资质审查制度

完善作业单位资质审查制度,严格作业单位申请条件、申报评审程序和监督管理。建立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准入制度,明确国家、省、市、县各级人工影响天气机构以及企业、社会团体等作业组织的业务范围。建立完善作业单位资质的分级分类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不同资质作业单位在作业地区和飞机、地面增雨雪、防雹等作业领域的权限,以及相应的申请、评定、年检和管理程序。组织作业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包括作业指挥人员、高炮(火箭)操作人员、飞机作业人员、作业设备年审检修人员、培训师资等,强化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确保作业人员业务技术素质。

(四)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

1.建立稳定的公共财政投入制度

积极争取公共财政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支持,加大对人工影响天气监测平台、作业指挥平台、通信平台、标准化作业站点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

2.建立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

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建立主要受益行业的资金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人工影响天气事业。积极通过科技部门、自然科学基金等经费渠道,支持人工影响天气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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