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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城管投诉电话是多少

2022-05-12 13:0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行政诉讼法律团队回复:

可以拨打当地的城管投诉热线,也可以登录当地的城管举报网站。 不管哪里的城管,都是依法行使城市管理行政权的部门。对城管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属也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城管执法人员“不作为”与“乱作为”的主要表现: 从某种意义上讲,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是一种行政腐败行为,行政不作为就是失职、渎职;行政乱作为其实质就是目无法纪,就是自由主义、利己主义的膨胀。城管执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是对于比较普遍的违法违章行为制止不力,导致违法违章事实长期存在; 二是对巡查中发现违法、违章现象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巡线制度落实不到位,形同虚设; 三是对难点顽症不去调查和思考解决的办法,使问题久拖不决; 四是上岗时两手空空,不带执法文书和执法证件,没有处理违章的准备; 五是经常迟到、坐岗、溜岗。在休息点的时间过长,休息时没有分时分批,更有甚者打牌、喝茶、聊天; 六是随大流,出勤不出力,怕惹麻烦,有一天混一天,工作不求上进; 七是工作缺乏主动性,有利则做,无利则推;八是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2018/11/13 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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