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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医院

2024-06-19 04:3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预约须知

1、预约后请在就诊当日持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门诊总服务台领取《预约挂号单》,到收款挂号处指定窗口挂号后就诊。

2、预约后如因故不能就诊,请通过预约电话在预约就诊当日前一天的15:00之前告知总服务台取消预约。

3、预约方式采取实名制,需提供就诊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或医保卡号、有效联系电话,选医院、选科室、选医生。

4、预约挂号票交费票据正面有预约挂号印章。

5、预约挂号后,如预约专家有变动,由总服务台根据患者提供的有效联系方式通知家属,协商调号或另行通知。

6、为保护医疗资源,预约挂号一经挂出,不予退号,当日有效,逾期作废,不转至以后门诊时间,与医生预约无效。

7、预约挂号应提前1个以上工作日,预约期限为7天。当天门诊不预约。

8、预约挂号者在取号后在就诊科室按正常顺序排队就诊。

9、社区转诊患者优先预约挂号。

10、医院保留预约挂号的最终解释权,不明之处请电话咨询,感谢您的理解及合作。

二、挂号须知:医保患者请务必向挂号室出示社保卡/医保手册,非医保患者请出示相关证件或说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单位/地址及所挂科室。在挂号室购买病历手册。

三、就诊须知:患者将病历手册及挂号条一同交给分诊台护士,由护士统一安排到相应诊室。

四、交费须知:医保患者请务必向收费处出示社保卡,否则将影响实时结算报销非医保患者请您持挂号条到收费处交费。有药费或检查申请单时,请您将处方正联或检查申请单一同交给收费员。

五、取药须知:请您将收费收据和处方正联一同交给药房人员。

六、化验检查:交费后持向导条及收据到相应检查科室。静脉抽血请先到抽血室。

七、注射或输液等治疗:持向导条、处方及收据到门诊注射室或输液室。

八、抽血、B超检查当日晨起需禁食水或憋尿,特殊检查项目的准备,医生及检查科室会告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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