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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介绍

2024-07-13 05:2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大同市教育局设14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团委、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管理和重要文电的起草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会议和党组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访、后勤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编制人事科

宏观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编制人事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市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工作;依法履行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模评优、特级教师评选推荐、调整流动和考核等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中小学校及局直属单位的编制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机关的编制、劳资、人事工作,并负责审核市直中小学校及局直属单位的编制、劳资、人事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建设和管理处级干部领导班子。

(三)财务科

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拨款,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综合统计分析工作;参与全市农村税费改革;统筹安排全市大中小学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校舍安全工程投资;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工作;承担学生资助、大学生贷款管理;参与全市小学、幼儿园的收费管理;负责编制市属院校、直属单位、本机关的部门预算和决算,直属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管理、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日常管理及医疗保险;负责直属单位房改、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大同市人民教育基金。

(四)基础教育科

宏观指导并承担全市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拟定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负责拟订全市基础教育的发展政策,制定全市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基本管理文件;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推进教育改革;制定基础教育管理规定及评估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中小学教材的管理;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具体负责市直普通中小学校(含部分企业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学籍管理;负责全市中小学的勤工俭学工作;负责基教科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五)师资科

宏观管理全市师范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规划、指导、管理全市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专家型人才建设和外国文教专家、外籍教师聘请的审核申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全市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市的推广普通话工作。

(六)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管理科)

组织起草教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并负责局机关行政审批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类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

(七)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承担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拟订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全市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指导文件。承担全市成人教育管理工作。

(八)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监督检查下级政府和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导评估学校的教育管理,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帮助指导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

(九)学生工作科

负责市属普通中专学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和报到证的签发工作:负责本省和省外院校大中专毕业生的二级配遣工作;负责本市范围内大中专毕业生的改配工作;负责毕业生档案的接收、保管和转递工作负责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咨询和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学生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拟定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工作,规划相关专业师资培养,培训工作,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体育竞赛活动和艺术交流活动,协助卫生部门开展学校疾病防控工作。

(十)思想政治教育科

规划指导全市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和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师德师风教育和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规划指导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一)安全管理科

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和直属学校、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整顿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和食堂安全工作。

(十二)科学技术与信息化科

负责收集、处理、分析有关教育管理的信息。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学仪器的管理工作。负责为教育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推进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服务。负责对网上舆情的监控与处理。

(十三)综合改革科

落实深化教育改革有关工作,牵头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有关政策措施。承担教育改革的整体设计和综合协调。承担教育体制改革宣传工作。监督检查教育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

(十四)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承担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落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政策。负责市内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县(区)做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监督管理和综合执法。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统筹管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指导规范面向全市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突出问题。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和党组织建设工作。

工会、团委负责本系统工会工作和共青团工作。

退休人员工作科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并对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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