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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中医医院

2023-09-18 03:3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就诊须知

1、凡来医院就诊人员须持有本院门诊病历,实名就诊,不能相互借用及串用,若由此导致不良后果,由患者自行承担责任。

2、请务必妥善保管门(急)诊病历,切勿涂改、刮擦、撕页、损毁,门诊病历是您就诊、处理医疗相关问题的重要依据。

3、就诊过程中请妥善保管您的钱物,防止丢失。

4、请如实告知病史,如隐瞒病史造成不良后果,患者本人承担责任。

5、就诊前不要进饮食,以便为各种标本留置和特殊检查前做准备,按医嘱执行,以便进行必要的理化检查。

6、医保病人要带齐有关证件和缴费IC卡。

7、按时间顺序粘贴所接受的各项检查报告(结果)单,以便妥善保存,切勿涂改、损毁遗失。

8、您就诊时,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医师推荐或要求的特殊检查(治疗)项目.如接受特殊检查(治疗)或门(急)诊手术,请您在知情同意书上亲自签字或指定代理人签字,由指定代理人的,请在门(急)诊病历相应位置书面注明所指定的代理人并授权委托,如拒绝接受医师推荐的项目,请您在病历及知情同意书中表明拒绝意见并签字。

9、在医院就诊过程中,对医师采取的检查、治疗意见,如有疑问,请马上与医师联系。在本院取药后,应注意药物的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请及时向药剂师或医师咨询。

10、就诊时不要受游医药贩和医托的诱惑,不要信迷信,不要凭本院医嘱或处方到无证诊所或药店治疗、购药.否则出现不良后果,患者本人承担责任,本院概不负责。

11、请您遵照医嘱治疗,病情如有变化,应及时来医院复诊。

二、交费须知:医保患者请务必向收费处出示社保卡,否则将影响实时结算报销,非医保患者请您持挂号条到收费处交费。有药费或检查申请单时,请您将处方正联或检查申请单一同交给收费员。

三、取药须知:请您将收费收据和处方正联一同交给药房人员。

四、化验检查:交费后持向导条及收据到相应检查科室。静脉抽血请先到抽血室。

五、注射或输液等治疗:持向导条、处方及收据到门诊注射室或输液室。

六、抽血、B超检查当日晨起需禁食水或憋尿,特殊检查项目的准备,医生及检查科室会告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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