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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立科技: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4-07-15 21:5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公告日期:2023-04-22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3 年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将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本次会议将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与探讨,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很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且与公司合作多年,对公司的经营模式和所处行业都较为了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仁春 潘彬 杨婕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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