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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红色通缉令:让外逃嫌犯无处可逃
作者:呼满红
来源:《民主与法制》 2015 年第 18 期
2015 年 4 月 22 日,中国向全球针对百名外逃人员发出了红色通缉令。据中纪委网站消 息,按照 “ 天网 ” 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 100 名涉嫌犯罪 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的红色通缉令,加大全球通缉。
国际刑警组织公布 “ 红色通缉令 ”
国际刑警组织是世界上最大的各国刑事警察间合作组织,共有 190 个成员国(地区),协 助成员国侦查罪犯是国际刑警组织的一个重要合作领域。这种执法合作通常是以 “ 国际通报 ” 这 一渠道进行的。国际通报分为红色通报、蓝色通报、绿色通报、黄色通报、黑色通报五种类 型,它们都以通报的左上角国际刑警徽的颜色而得名。其中,红色通报俗称 “ 红色通缉令 ” 。
红色通报是让各成员国发出的逮捕令能在世界范围内进行,但其自身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 律效力,对成员国没有强制缉拿要求,只是要求各国协助缉查,查与不查的决定权在各国自 身。有的成员国认可红色通报作为临时性拘捕的有效依据,但也有国家拒绝认可。如果接到 “ 红色通缉令 ” 的国家认同它为临时拘捕国际证书时,会对被通缉的人实施临时拘捕。一般情况 下,国际刑警组织的成员国接到红色通报后,最先考虑的是缉拿该人是否符合本国的法律。另 外,红色通报能否发挥效力,在某种程度上还依赖于两个国家的政治关系。
1984 年,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在北京成立,担负着对外联络和打击走私、贩 毒、伪造国家货币、国际恐怖活动和国际诈骗等国际性犯罪的任务。到 2005 年为止,中国国 家中心局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 “ 红色通缉令 ” 已达 800 多份;从 1993 年至 2005 年,通过国 际刑警组织的配合,中国已经先后从 30 多个国家和地区,将 230 多名外逃疑犯缉捕回国。
通常情况下, “ 红色通缉令 ” 上除了印有犯罪嫌疑人的大头照,还包括两大部分的主要内 容:一是身份描述,如姓名、国籍、外貌特征等,有的还标明了指纹、护照或身份证件号码 等;二是司法内容,主要说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及通缉的法律根据,包括案情摘要、同案 犯、罪名、引用法律条款、刑期、执法时效和逮捕证、判决书等。
国际刑警总部的电脑里共保存着 26 万份档案资料,大部分都配有照片、指纹、现场记 录,在这些档案中有 10% 是 “ 红色通缉令 ” 涉及的罪犯。红色通报上面有被通缉者的姓名、照 片、指纹、犯罪事实等内容。发出 “ 红色通缉令 ” 的罪犯的被逮捕率高达 70% 。
根据国际刑警组织的统计资料, 2007 年,其总秘书处共发布了 5153 张通缉令,其中红色 通缉令为 3131 张。各种通缉令发挥了巨大效力。 2007 年有 5234 名登上通缉令的嫌疑犯被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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