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澳籍员工离境后,已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该如何处理?丨贝斯哲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外国人在上海可以交社保吗 台港澳籍员工离境后,已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该如何处理?丨贝斯哲

台港澳籍员工离境后,已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该如何处理?丨贝斯哲

2024-07-08 23:3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由此可见,在大陆工作的台港澳人士,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境的,可就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内的金额,即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部分费用,在用人单位办理完毕退保手续后,前往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申请结算,并将账户余额一次性予以提取,申请所需材料如下:

对于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由于失业保险没有个人账户储存额,因此在离境后无法提取。同时,企业为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于其计入社会统筹,并未计入个人账户,因此在离境后也无法予以提取。

二、如台港澳籍员工在大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退休后是否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根据大陆《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通常是指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的由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首次明确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可以转移衔接,但要在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针对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的个人;台港澳及外籍人员受限于工作签证等问题,在达到退休年龄后是否仍可续交养老保险,或是否可转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前未有任何规定,咨询所得到的答复亦五花八门。

根据以上,我们将台港澳及外籍人员在大陆缴纳养老金后可享受的待遇整理如下表:

注1:根据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对于企业中的女员工退休年龄,《上海市社会保险局关于审核本企业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若干问题的规定》(沪社保一【1996】76号)明确:退休年龄,女职工年满50周岁,从事管理和技术岗位工作满55周岁。

注2:累计缴费满15年且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台港澳籍员工,是否可放弃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方式而一次性提取养老金?目前答案不一。

三、台港澳籍员工个人和公司已缴纳的公积金,也可在离境后提取

同社会保险一样,住房公积金也通常由个人和用人单位按照固定的基数和不同的比例分别予以缴纳,上海地区2019年的公积金缴纳基数和比例如下: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港澳办和国务院台办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内资(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已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港澳台同胞,与内地(大陆)缴存职工同等享有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权利。在内地(大陆)跨城市就业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并返回港澳台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由此可见,台港澳籍人士若与大陆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可以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个人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所需材料如下:

但值得注意的是,与社保不同,住房公积金中单位为个人缴纳的部分,仍然会记入个人账户,意味着台港澳籍员工在离境时,可就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的住房公积金一并提取。

不过,基于大陆政府对于台港澳及外籍人员购房政策的限制,目前来看,企业为该等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几率并不高。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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